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4-088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现金30,000万元收购厦门梅花实业有限公司、樊启鸿、樊红杰持有的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宁达”)60%的股权,根据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各方同意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按照届时各方持有的扬州宁达股权比例,将扬州宁达的实收资本增加到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7月24日发布的《关于收购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
近日,扬州宁达已完成工商变更备案,并取得了扬州市江都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工商备案通知书》,具体工商变更信息如下:
变更类别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实收资本变更 | 4500万元 | 10000万元 |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