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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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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4-034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908号),并结合浙江省实际,浙江省物价局于近日印发《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4〕210号),适当降低浙江省内火电企业的上网电价。

该通知指出,浙江省统调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1分钱(含税,下同)。调整后,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58元(含环保电价);未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机组,相应扣减上网电价每千瓦时1.5分钱、1分钱和0.2分钱。关停小火电机组发电量指标转让价格每千瓦时降低1.1分钱。

本公司全资及控股燃煤发电企业调整后的上网电价(不含环保电价)为:

发电企业名称股比

(%)

总装机容量

(万千瓦)

上网电价

(元/千瓦时,含税)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51.001980.4310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1.00860.4310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77.004400.4310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6.98630.4310
萧山发电厂100.00260.4398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95.001260.4324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88.00600.4310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70.00660.4648
台州发电厂100.001260.4405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7.002400.4310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1.002520.4310

以上电价调整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此次上网电价调整后, 按照公司控股燃煤发电企业9-12月份预计上网电量加权平均计算,预计公司控股燃煤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将降低8.16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含环保电价)。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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