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合肥三洋 股票代码:600983 公告编号: 2014-033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9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39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3,639,0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胡司刚先生、林仕奎先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发行人: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斌、孙亚萍
联系电话:0551- 65338028
传真:0551- 65320313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司刚、林仕奎
联系电话:0551-62207920、62207990
传真:0551-62207360
特此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合肥三洋 公告编号:2014-034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中国”)拟以股票协议转让和认购非公开股票发行方式收购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公司”)51%股权。惠而浦中国于2014年9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公告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40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协议转让而持有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57,245,200股股份,因现金认购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而持有该公司233,639,000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390,884,200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1%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会同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