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4年9月17日至2014年9月23日间,“石化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本次分红派息方案的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石化”或“本公司”)于2014年5月9日召开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授权中国石化董事会决定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本公司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分别于2014年5月12日和2014年8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3日)本公司的总股数为基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发放2014年半年度股利。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公司将依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称“石化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本公司将于2014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14年上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自2014年9月17日至2014年9月23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石化转债停止转股。2014年9月24日起(本次分红派息除息日),石化转债将恢复转股。欲享受本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的石化转债持有人可在2014年9月16日(含2014年9月16日)之前的交易日进行转股。
三、其他
咨询电话:010-59960028
传 真:010-59960386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