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0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3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2,054,8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莉威、杨文红
联系电话:0571-87974378、0571-87974387
传真:0571-87974400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三台山路3号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37682
传真:010-6083365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