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9月1日,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榕基工程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榕基软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基工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参与竞买宗地编号为宗地2014挂(工业)1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详见2014年9月2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51号)、《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4号)。
2014年9月9日,榕基工程参与了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活动,以总价人民币8,789,000元竞得编号为宗地2014挂(工业)1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3,142.92平方米),并与闽侯县国土资源局签署了《闽侯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确认榕基工程为宗地2014挂(工业)1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得人。
本次交易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1、宗地编号:宗地2014挂(工业)16号
2、宗地坐落:闽侯县上街镇新洲村
3、宗地面积:13,142.92平方米
4、出让用途: 工业用地
5、容积率: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2.5
6、绿地率(%):小于或等于20
7、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40
8、出让年限:50 年
9、成交价格:人民币8,789,000元
10、其他约定:竞得人须持本《闽侯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到发展和改革局、住建局、环保局、工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在一个月内办理完相关审批手续后,与县国土资源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缴清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价款,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逾期或拒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违约,挂牌人有权解除本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竞得人还应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得土地对公司的影响
榕基工程本次竞购土地成功后,公司将在该地块建设公司总部办公楼及研发运营中心,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办公和研发环境,有利于员工稳定和发展,为公司持续稳定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三、后续地块竞买进展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签订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公告与之相关的事宜。
四、备查文件
《闽侯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