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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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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4-056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并于2014 年9月5日发布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 年9月10 日下午3:00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 年9 月9日-2014 年9 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9月9日15:00 至2014 年9 月10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杨海洲先生;

 5、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海格通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1,660,1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97,519,530股的31.2435%。

 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9,047,2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98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2,612,9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619%。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其中议案2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获得通过):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选举黄跃珍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537,7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7%;反对122,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93%;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29,478,2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6%;反对12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选举万良勇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657,37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2,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9%;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29,597,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649,87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10,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649,87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10,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649,87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2,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9%;弃权7,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许丽华、黄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4-057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9月10日下午在广电科技大厦十五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9月5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祝立新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2014年9月1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祝立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祝立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从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9月10日

 附件:个人简历

 祝立新简历:中国国籍,1968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现任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广州无线电长广电部会计,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副主任、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审计部部长、总裁助理,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祝立新先生除在控股股东广电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份4,550,00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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