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4-066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水木源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交易方案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水木源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股份的议案,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3060万股股份,股份转让款总计人民币28,453.1341万元,公司与标的公司原股东签署了《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与吕强等关于北京水木源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与吕强等关于北京水木源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目前上述股份尚在办理转让手续过程中。
基于公司的商业考虑及与标的公司各原股东的平等协商,拟对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中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201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水木源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交易方案调整的议案》,协议各方签署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吕强等关于北京水木源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部分原股东的股份转让数量
本次交易转让股份总数不变,仍为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1%,即3060万股。经公司及标的公司各原股东协商,对部分原股东的股份转让数量进行微调,调整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原转让股份数 | 调整后转让股份数 |
1 | 吕强 | 641.9887 | 556.2309 |
2 | 陈菊明 | 60.0000 | 106.6254 |
3 | 程干江 | 30.0000 | 43.6106 |
4 | 冯彬彬 | 30.0000 | 18.5139 |
5 | 李纪春 | 30.0000 | 67.2644 |
6 | 罗建北 | 19.6261 | 4.9065 |
7 | 刘彬和 | 7.2168 | 24.1963 |
8 | 张小强 | 7.2168 | 15.2168 |
9 | 张炳辉 | 7.2168 | 4.1142 |
10 | 刘振海 | 7.2168 | 4.1142 |
11 | 杨鹏云 | 7.2168 | 4.1142 |
12 | 王雅钢 | 2.0314 | 0.8228 |
| 合计 | 849.7302 | 849.7302 |
二、调整交易总价款
本次交易价格确定原则与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的相关规定一致,即在参考收益法评估值的基础上,参考交易对方各自持股比例和承担责任、风险不同等因素,经各方充分协商确定。
鉴于部分原股东的股份转让数量有所调整,本次交易总价款进行相应调整,由原价款人民币28,453.1341万元调整为28,487.4915万元,增加34.3574万元,调整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股、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原转让股数 | 原协议下所获
股份转让价款 | 调整后
转让股数 | 调整后所获
股份转让价款 |
1 | 吕强 | 641.9887 | 6,848.3906 | 556.2309 | 5,933.5722 |
2 | 陈菊明 | 60.0000 | 640.0477 | 106.6254 | 1,137.4225 |
3 | 程干江 | 30.0000 | 320.0239 | 43.6106 | 465.2144 |
4 | 冯彬彬 | 30.0000 | 320.0239 | 18.5139 | 197.4963 |
5 | 李纪春 | 30.0000 | 320.0239 | 67.2644 | 717.5405 |
6 | 罗建北 | 19.6261 | 163.5508 | 4.9065 | 40.8875 |
7 | 刘彬和 | 7.2168 | 76.9849 | 24.1963 | 258.1131 |
8 | 张小强 | 7.2168 | 76.9849 | 15.2168 | 162.3246 |
9 | 张炳辉 | 7.2168 | 76.9849 | 4.1142 | 43.8881 |
10 | 刘振海 | 7.2168 | 76.9849 | 4.1142 | 43.8881 |
11 | 杨鹏云 | 7.2168 | 76.9849 | 4.1142 | 43.8881 |
12 | 王雅钢 | 2.0314 | 21.6699 | 0.8228 | 8.7772 |
| 合计 | 849.7302 | 9,018.6552 | 849.7302 | 9,053.0126 |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未涉及转让股份总数的调整,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比例仍为51%,与原方案一致;交易定价方式一致,支付的总价款略有调增,整体价款与收益法评估值基本一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业绩补偿的具体方式、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运作方式、原管理层股东任职期限及竞业限制等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主要条款均未发生改变。
上述调整对本次收购交易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吕强等关于北京水木源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4-067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9月5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集团”)的通知,远东集团于2013年8月13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80,000,000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已到期并购回,远东集团继续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0,000,000股股份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8月1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8月19日。该笔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远东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745,042,3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5.25%。目前远东集团质押股份总数为473,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80%。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