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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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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8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37),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5日-2014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15:00至2014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1日(星期四)

4、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85号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授权他人(附授权委托书)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见2014年8月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以上两项议案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等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件须在2014年9月15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5、登记时间:2014年9月15日08:30 至17:30;

6、登记地点:公司成都工业园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72;投票简称:川润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100.00
议案1《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00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投票说明

①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②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校验码。股东通过深证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激活服务密码,如下: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激活校验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②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15:00至2014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28-61777787

传真:028-61777787

通讯地址:四川成都郫县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85号

邮编:611743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附件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9月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议案表决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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