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成立,极大提升福田汽车在中重卡市场的竞争力。
表:2013年福田汽车商用车产销量情况
(单位:辆、%)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销量同比增幅 | 产销率 |
轻卡(含微卡) | 482,417 | 496,334 | 0.58 | 102.88 |
中重卡(含非完整车辆) | 128,454 | 127,005 | 32.97 | 98.87 |
轻客(包括MPV、迷迪) | 28,200 | 28,301 | 42.88 | 100.36 |
大中客(含非完整车辆) | 5,070 | 4,980 | 14.77 | 98.22 |
多功能乘用车及其他 | 8,184 | 8,094 | 12.59 | 98.90 |
合计 | 652,325 | 664,714 | 7.15 | 101.90 |
数据来源:根据发行人提供数据整理
2013年,福田汽车生产汽车652,325辆,同比上升7.57%,销售汽车664,714辆,同比上升7.15%。轻型卡车实现销量496,334辆,较去年基本持平;中重型卡车实现销量127,005辆,同比上升32.97%;轻型客车实现销量28,301辆,同比上升42.88%;大中型客车实现销量4,980辆,较去年同期上升14.77%;多功能乘用车及其他客车实现销量8,094辆,同比上升12.59%。
福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产销快速增长,2013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8,263辆,与去年同比增长10倍。其中LNG节能环保商用车增长很快,销售7,389辆,欧曼LNG重卡2,148辆,时代两用燃料车5,241辆;欧辉新能源客车524台,迷迪纯电动环卫车350台。
2011-2013年福田汽车在主要细分市场的份额和行业排名
(单位:%)
细分市场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份额 | 排名 | 份额 | 排名 | 份额 | 排名 |
轻卡 | 20.39 | 1 | 20.91 | 1 | 22.53 | 1 |
微卡 | 20.28 | 2 | 20.23 | 3 | 20.5 | 3 |
重卡 | 14.90 | 4 | 13.74 | 4 | 9.32 | 4 |
轻客 | 7.30 | 5 | 5.87 | 6 | 7.28 | 5 |
数据来源:根据发行人提供数据整理
2、乘用车业务
北汽集团乘用车业务可分为合资品牌和自主品牌两大类,合资品牌业务主要由北京现代和北京奔驰承担;自主品牌业务起步较晚,目前主要由北汽股份株洲分公司和北汽有限承担,2011年11月首款交叉型乘用车开始批量上市,2012年3月首款自主品牌轿车开始批量上市。
2011-2013年,北京现代乘用车销量连续保持较高水平,在轿车市场的总销量位于第五位,盈利状况较好;2014年以来,北京现代整车销售和盈利状况进一步增强。
2011-2013年北京现代销量情况
(单位:万辆)
车型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悦动 | 17.15 | 21.48 | 19.10 |
伊兰特 | 3.45 | 6.44 | 11.34 |
雅绅特 | 0.04 | 0.32 | 1.96 |
索纳塔8 | 10.47 | 10.05 | 7.21 |
其他车型 | 43.57 | 31.22 | 18.95 |
轿车合计 | 74.68 | 69.51 | 58.56 |
途胜 | 5.27 | 5.62 | 5.12 |
ix35 | 15.69 | 10.82 | 10.30 |
新胜达 | 7.44 | - | - |
SUV合计 | 28.40 | 16.44 | 15.42 |
总销量 | 103.08 | 85.95 | 73.98 |
数据来源:根据发行人提供数据整理
受益于汽车销量的快速增长,北京现代的收入从2011年的756亿元上升到2013年的1,091亿元。2013年北京现代实现净利润109亿元,同比上升45.33%。2014年以来,北京现代继续保持良好的上升势头。
2012年以来,受国产化豪华乘用车市场竞争程度加剧的影响,北京奔驰市场销售压力增大,盈利状况明显下滑;公司SUV 车型GLK定位准确,已受到目标消费人群的认可,后发优势明显。
北京奔驰陆续在中国市场推出新款加长E级轿车和SUV车型GLK300,产品结构得到较大改善,市场竞争能力提升。2011年11 月,北京奔驰生产的首款SUV——奔驰GLK300下线,填补了北京奔驰在SUV产品方面的空白。
2011-2013年北京奔驰乘用车销量情况
(单位:万辆)
名称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奔驰E级车 | 3.96 | 3.67 | 4.5 |
奔驰C级车 | 3.54 | 3.1 | 3.26 |
奔驰GLK300 | 4.10 | 2.59 | 0.03 |
合计 | 11.60 | 9.37 | 7.79 |
数据来源:根据发行人提供数据整理
北京奔驰E级轿车销量在国产化大中型豪华轿车市场位居第三位,但与一汽奥迪A6L和华晨宝马5系相比仍有差距。
北汽股份主要从事自主品牌轿车的研发和生产,2012年以来,多款自主品牌轿车陆续投放市场。通过引进瑞典萨博汽车技术,北汽股份研发了中高端自主品牌中型轿车绅宝系列,并于2013年5月11日正式上市。
2011-2013年北汽股份乘用车销量情况
(单位:万辆)
名称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威旺306 | 8.53 | 4.64 | 1.00 |
北京牌E系列 | 6.18 | 2.07 | 0.00 |
绅宝系列 | 1.00 | 0.00 | 0.00 |
合计 | 15.71 | 6.70 | 1.00 |
数据来源:根据发行人提供数据整理
北汽有限不断完善皮卡销售结构,使皮卡向中高端发展,陆续推出4JB1发动机产品,完善中端皮卡产品组合,提高单台盈利能力和产品竞争力。持续对域胜007、新骑士、威旺308产品进行质量和商品改进,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提升产品竞争力。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升,我国城乡市场仍蕴藏着巨大的汽车消费需求,预计未来1~2年,我国汽车需求仍将继续增长,汽车企业仍有一定市场发展空间。北汽集团是国有独资大型汽车制造企业和第五大汽车集团,资产规模巨大,行业地位和品牌影响力很高,获得了北京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具有极强的抗风险能力。公司通过与德国奔驰、韩国现代等知名汽车企业展开合作,引进先进的发动机及汽车制造技术,产品已涵盖商务车、乘用车和越野车全系列车型,整体竞争力很强。但北汽集团自主品牌轿车业务起步较晚,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未来投资规模较大,存在一定资本支出压力。预计未来1~2 年,主营业务将基本保持稳定。
发行人下属一轻控股在“十一五”期间形成了以缝绣电控、食品酿酒、文化日用品、高技术玻璃等“四大产业板块”为主体,以“八大基地”为基础、以“十大自主品牌”名优产品为支撑的现代都市工业体系。一轻控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扩大经济总量、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打造出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强势企业和名牌产品,包括北京玻璃集团公司、中天纸业公司、星海钢琴集团公司、红星股份公司、龙徽酿酒有限公司、兴大豪科技有限公司、义利食品公司、金鱼科技股份公司等一批国内知名企业以及北京玻璃研究院、一轻研究所、电光源研究所、食品研究所、日化研究所等一批科研院所和国家级、行业及北京市的产品检测中心、标准化中心、情报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形成了“大豪”缝绣电控、“星海”钢琴、“清华阳光”太阳能热水器、“欧珀莱”系列化妆品四个中国名牌,“星海”、“红星”“大豪”“金鱼”四个中国驰名商标,星海、红星、金鱼等十个北京名牌,红星、中华、义利三个中华老字号以及星海钢琴、欧珀莱化妆品、清华阳光太阳能热水器、龙徽干红葡萄酒、金鱼液体洗涤剂、LG竹盐牙膏六个国家免检产品的名牌发展新格局。
(三)电子行业
发行人电子板块的主要经营实体为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和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控股”)。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北京市政府授权进行资产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数控机床、发电设备、印刷机械、工业气瓶和工程机械等,其中数控机床、发电设备、气体储运和物流产业是其主要的收入来源。2012年以来,京城机电共投入研发资金超过5亿元,实施重大新产品研发项目超过130项,一批战略性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取得进展。
电子控股通过大力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水平,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吸引国际优秀科技人才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以下几个领域尤其突出:
数字电视领域:京东方是目前我国唯一具有自主开发能力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TFT-LCD本土企业,目前成都4.5代线实现盈利,合肥6代线实现量产,北京8.5代线实现量产。北京8.5代线可以实现年产液晶显示屏1,300万片,年产值近200亿元,京东方在全球液晶面板市场的份额提升至8%左右,出货量排名提升到全球前六,成为全球平板显示产业的世界级企业之一。
电子装备领域:国家专项成果横向延伸初见成效,七星光伏发电领域、单晶炉、铸锭炉、扩散炉、清洗机、管式PECVD等产品市场推广顺利;北方微电子搭建了国际一流的产品设计平台、制造平台、检测平台,率先建立了我国第一个90纳米刻蚀工艺试验室;北方微电子公司承担的国家“863计划”集成电路制造装备重大专项“100nm高密度等离子刻蚀机”项目,在科技部和北京市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仅用了两年多的时间就推出了三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机型,使我国等离子刻蚀机研制水平跨越4个技术代,达到国际主流机型的指标要求。
广电发射设备:北广集团多年在广电领域从事产品研制、生产、销售,广播电视产品相关技术、市场有丰富经验和积累。在军用无线通信、高能应用高频功率源等领域中也有类似优势。
(四)房地产行业
发行人房地产板块的主要经营实体为金隅集团、首开集团、北辰集团和新奥集团。其中金隅集团对发行人房地产板块收入和利润的贡献度最大,其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下属子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金隅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管理的大型国有骨干企业,截至2013年末,金隅集团持有金隅股份的43.07%,是金隅股份的第一大股东。
2013年,全年实现结转面积117.6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0.76%,其中商品房结转面积72.24万平米,同比增长21.41%,保障性住房结转面积45.4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8.53%;公司全年累计合同签约面积16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1%,其中商品房累计合同签约面积12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5.7%,保障性住房累计合同签约面积4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1.9%。
表:2011-2013年金隅集团房地产开发面积统计
(单位:万平方米)
项目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结转面积 | 117.67 | 83.43 | 83.56 |
其中:商品房 | 72.24 | 58.86 | 48.37 |
保障性住房 | 45.43 | 24.57 | 35.19 |
数据来源:经发行人提供数据整理
金隅集团重点布局一线城市,其中保障性住房主要集中于北京。公司积极扩大土地储备资源,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截至2013年末,公司拥有土地储备的总面积7,560亩。
首开集团是北京地区房地产龙头企业,截至2013年末,首开集团资产总额为921.17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共计51个,总占地面积约15,915亩,总规划建筑面积约1,843万平米,根据目前的开发策略,拟全部开发用于销售。扣除已竣工面积261万平米后,公司目前全部储备面积约1,582万平米,其中在施面积约656万平米,未开工面积约926万平米。截至2013年末,首开集团已成功开发多个4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社区,包括规划总建筑面积近1,000万平方米的望京新城、800多万平方米的回龙观文化居住区、270多万平方米的方庄小区等,以及大运村、奥运村、国家体育馆等一批国家重点项目。
北辰集团是国内第一家拥有A+H股地产类上市公司,其拥有的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在北京市大中型国际会议市场的占有率达到约75%。截至2013年末,北辰集团资产总额为321.03亿元,2013年实现收入55.05亿元,实现净利润6.97亿元,同比增加14.26%,房地产销售是其主要的收入来源。截至2013年末,北辰集团拥有土地储备7,800亩。
新奥集团是一家“以土地一级开发为特色的房地产开发、以奥运中心区经营为核心的区域运营、以公共项目运营为内容的服务平台”三大业务板块为主的集团企业。2013年,新奥集团下属的新奥物业公司,通过市场竞标的方式,先后取得安徽省凤阳中学新校区物业服务等项目。同时,新奥集团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向房地产二级开发和物业持有经营拓展,已经获准成为新奥人才公租房项目的开发主体。
(五)煤炭行业
发行人下属京煤集团所产无烟煤畅销京津、华北、东北、华南及亚、欧、北美、南美四大洲,是中国最大的优质无烟煤生产和出口基地之一。截至2013年12月末,京煤集团总资产471.35亿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4.7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6.40亿元。2013年京煤集团继续以煤炭业、房地产等城市服务业为主导,以机械制造、民爆化工及其它相关多元经济为补充,各项业务保持较快发展态势。近年来,发行人在煤炭采选销售的传统主业基础上,发展规划以及业务经营逐步多元化,形成了以与煤炭及新型能源业务为核心主业,以城市服务业为支撑,兼顾部分其他业务的多元化战略发展格局。
(六)电力行业
发行人下属京能集团是北京国资系统全资国有大型的集团企业,是北京市政府出资的投资办电主体,是京津唐电网内第二大发电主体;投资建设的电源项目主要分布于北京、内蒙古、山西等地。截至2013年12月底,京能集团共有3家控股子公司上市。分别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578.SH)、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公司(00579.HK)及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600791.SH)。截至2013年12月底,京能集团已投产电源项目权益装机容量超过1,700万千瓦,控制装机容量超过1,300万千瓦,基本能够满足北京电网平均用电负荷,京能集团还承担了北京市集中管网供热约27%的份额。截至2013年末,京能集团资产总额为1,506.76亿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319.4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0.29亿元。
(七)商贸行业
表:发行人商贸行业子公司情况
商贸行业主要经营子公司 | 主营业务 |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粮食贸易、粮油食品加工及现代物流 |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食品养殖、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物流配送、销售 |
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百货连锁 |
发行人下属粮食集团以市场为先导、生产为基础、技术研发为依托,贯彻做市场、做品牌战略,在米、面、油、食品、饲料等领域建立了12家工业企业,并一贯秉承“安全放心营养健康”的品牌理念,率先开展“放心粮油工程”,目前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并出口日本、蒙古等国家。2004年至今,“古船”始终保持了中国名牌称号,并率先入选“中国最有价值品牌”排行榜,在2011年“古船”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粮食集团以粮食贸易与物流、粮油食品加工及现代物流业务为主;近些年,粮食集团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综合毛利率同比也有所上升。2012年以来,公司粮食贸易与物流业务、粮油食品加工业务合计对营业收入贡献度在70%以上,但鉴于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行业的特殊性,二者合计对毛利润贡献度在60%左右。受成本波动、行业竞争加剧影响,粮食集团现代物流业务收入有所波动,对毛利润贡献度逐年下降。其中,2012年,郊县粮食企业并入,粮食贸易与物流业务、粮油食品加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受商品房销售增加影响,2012年不动产经营业务收入增长幅度较大,2013年趋于稳定。
未来粮食集团将成立涵盖种植、采购、仓储、物流、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粮油产业链,并推动粮油产业向高端、高附加值领域拓展。“十二五”期间,粮食集团进行“一链两翼多园区”的新产业格局,以粮食产业链为主链,以现代物流和不动产经营为两翼,同时逐步培育以粮油工业园区、物流产业园区和商贸产业园区为基础的产业集聚区,以产区、销区为重点,加快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的步伐,完善产业配套,实现产业衔接,形成产业集群。
发行人下属二商集团是以现代物流业、食品制造肉类加工业、现代分销与专业市场业为主导的大型国有都市型食品产业集团,主要经营猪肉、牛羊肉及其制品以及糖、酒、烟等20多个大类,其中糖酒业务以及肉类加工收入在营业总收入中占比最大。目前,二商集团已位居北京市国有食品企业第一位,以二商大红门、王致和、六必居等为代表的二商集团食品制造肉类加工业的品牌产品产销量居北京市市场第一位。以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为代表的现代分销业经营的名白酒、进口酒、食糖等分别占到北京市场份额的50%至80%以上。
二商集团一直承担着在京党、政、军、国家机关、驻华使领馆以及党和国家在京召开的重要会议、举行的重大活动的食品供应服务保障工作。2012年-2013年12月末,二商集团共为北京市“两会”、全国“两会”、北京市党代会、党的“十八大”等重要会议提供商品1,000余种,重量两千多吨,金额三千余万元;在北京市重要会议的食品供应工作中,二商集团供应品种、数量、金额、送货车次大都占到北京市总体供应量的70%以上。另外,在北京“7·21”特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中,二商集团在保证市场正常供应,确保市场价格稳定的同时,迅速组织捐款捐物,出动运输车辆18车次,先后5次将11大类、约200万元的应急救灾食品送到受灾严重的房山、门头沟、石景山等地区,较好的发挥了国有大型企业在救灾中的作用和职责。
作为对北京市食品供应保障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一直以来二商集团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每年都可以获得一定金额的政府补贴。
发行人下属王府井集团自1996年起就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百货连锁规模发展,实现由地方性企业向全国性企业,由单体型企业向连锁化、规模化、多元化企业集团的转变。目前,王府井集团旗下拥有已开业和即将开业的大型百货商店包括:北京市百货大楼、北京东安市场、北京长安商场、北京双安商场、广州王府井、武汉王府井、成都王府井、包头王府井1、2号店、重庆王府井1、2号店、南宁王府井、呼和浩特王府井、长沙王府井、洛阳王府井、西宁王府井、乌鲁木齐王府井、太原王府井、昆明王府井、兰州王府井、株洲王府井、王府井百货北京大兴店、王府井百货北京大钟寺店等。2013年,王府井集团营业收入197.90亿元,同比增长8.36%,实现净利润6.97亿元,同比上升3.72%。
(八)医药行业
发行人下属同仁堂已经形成了在集团整体框架下发展现代制药业、零售商业和医疗服务三大板块,拥有药品、保健食品、食品、化妆品、参茸饮片5大类1,500余种产品;25个生产基地、75条通过国内外GMP认证的生产线,生产工艺和工装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1,500余家零售终端和130多家医疗网点;一个国家级工程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形成了以同仁堂研究院和同仁堂中医医院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平台,“十一五”期间,共开发上市新产品194种,为同仁堂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北京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为发行人2011年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的子公司,原持有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8%的股权。2013年1月,发行人管理的北京股权投资发展基金二期参与华润医药集团增资。增资后,北京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3.65%,发行人管理的北京股权投资发展基金二期(开曼Π)持股比例为4.35%。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集药品研发、制造和分销为一体的企业集团,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七大核心战略业务单元之一,整体规模位居中国医药行业前三强。华润医药旗下拥有华润医药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创新孵化事业部、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华润片仔癀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其中华润三九(000999)、华润双鹤(600062)和东阿阿胶(000423)为国内A股上市公司。
(九)农业行业
发行人下属首农集团是2009年4月经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市大发畜产公司重组而来。拥有5家国家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三元”、“华都”和“双大”三个著名品牌,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截至2013年末,首农集团资产总额401.43亿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96.92亿元,同比增加18.19%,实现利润总额7.49亿元,同比增长55.72%。
(十)其他行业
1、高速公路行业
发行人下属首发集团是北京资产规模最大的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的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主要收入和利润来自高速公路收费。集团负责管理八达岭高速、六环路、京石高速、京哈高速、京沈高速、机场北线、机场南线、京承高速等多条高速公路,总长约757公里,是北京市高速公路建设投融资的主要主体。北京市域内的高速公路主要由首发集团投资建设和运营。
截至2013年末,首发集团资产总额946.13亿元,201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82.10亿元。截至2013年末,首发集团运营的公路总里程超过750公里(含五环路),其中收费高速公路超过650公里。主要运营路段包括八达岭路、六环路、京石路(北京段)等。
截至2013年末,首发集团直接运营公路中,除五环路不收费、京平高速为政府还贷公路外,其他均为经营性公路。
2、物流行业
发行人下属祥龙公司主要经营汽车服务、现代物流、商贸流通、交通客运、商业物产、职业教育等领域。汽车服务方面,祥龙公司拥有奔驰、大众、丰田等34家品牌汽车专卖店和全国最大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现代物流方面,公司主要开展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包括海陆空代理服务、仓储服务、物流配送、超限件运输等业务,在北京百子湾、马驹桥、大庄、三台山等地拥有多个大型物流基地,库房面积超过66万平方米;商贸流通方面,公司拥有红都服装、大明眼镜等众多知名“老字号”品牌以及永外城文化用品市场、摄贸金广角、华夏工艺品店等;交通客运方面,公司拥有六里桥和赵公口两个一级客运枢纽站,两站运营量占北京市长途客运量的约40%,经营出租车辆、旅游车辆约2,500部,拥有公交车辆千余部,运营公交线路25条,年客运量2.3亿人次;商业地产方面,公司拥有祥龙商务大厦、茶马大厦、马连道茶城、南新仓文化休闲街等诸多优质经营性资产;职业教育方面,拥有一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现有在校生约8,000人。
五、发行人发展规划
发行人的定位是承担“六大主体”功能,即贯彻北京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的产业投资主体,以市场方式进行资本运作的融资主体,推动北京国企改革重组和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的产业整合主体,促进先导性产业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主体,持有整体上市或主业上市企业的股权管理主体,实施国企债务重组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服务主体。根据这些职能要求,参考国内外类似主体的成功经验,国管中心的目标是发展成为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的产融结合型投资控股与整合引导主体。
“十二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全球化将在曲折中继续发展,世界经济将在调整中逐步恢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继续保持长期向好的趋势。同时,我国的国际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奥运会和六十周年国庆活动的成功举办,极大地提升了首都城市的形象,提高了城市知名度、影响力和吸引力。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发展目标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的提出和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北京未来的发展方向。“十二五”期间,北京市产业发展和产业重组也有很大空间,现代服务业,现代制造业,包括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科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发行人作为北京市重要的投融资主体,“十二五”重要的发展机遇和首都特有的要素资源将有助于发行人进一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提升自身能力、强化战略执行,从而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
“十二五”期间,发行人将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战略意图,在北京市国资委的领导下,牢牢把握首都发展的新阶段、新形势对国企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利用引入战略投资人、兼并重组、股改上市等资本运作的方法和基金、PE等金融工具,不断优化国有经济产业结构、国有资本布局,拓展国企发展空间。按照“优化一产上有所作为,做强二产上当主力,做大三产上有举措”的总体要求,使国有资本向优势行业、支柱行业、优势企业及产业链的高端环节集聚,提升国有经济的配置效率。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保障、战略支撑和科学领导作用。
“十二五”期间,发行人将构建两大业务能力。一是在产业领域上,建立产业调整能力和产业引导能力。积极参与北京先进制造业的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北京市服务业和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的大发展。二是在金融领域,积极筹划着金融领域的布局与运营方式,形成“资产管理、基金、银行、证券”四大支柱业务,形成较强的金融创新和金融带动能力。到“十二五”末,力争金融资产达到总资产的20%以上,并力争形成1家商业银行、1家证券公司、1家信用增进公司、1家金融担保公司、1家其他金融机构的综合金融产业布局。从而为产业领域的发展提供从资金支持、资产管理到资本运作咨询等一系列多元化服务,推动产业与金融实现协同互动的良性发展。
“十二五”期间,发行人将推动国有资本的证券化。2009年底发行人的资产证券化率为28.63%,发行人将按照市政府国资委的部署大力推动国有资产的证券化过程,力争在“十二五”末使全部资产的证券化率提高到40%。
“十二五”期间,发行人将实现国有资本的金融化和PE化。发行人将按照国资委的部署积极推动所属国企引进战略投资者,以实现这些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进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的流动性,初步实现国有资本的有进有退、优进劣退和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的调整,优化结构、提升价值。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所引用的历史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11-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2011-2013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致同审字(2014)第110ZA1946号)。
投资者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发行人2011-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3年度/末 | 2012年度/末 | 2011年度/末 |
资产总额 | 143,852,271.65 | 125,182,260.63 | 111,230,599.28 |
其中:流动资产 | 61,171,488.11 | 52,753,348.02 | 44,559,160.32 |
负债合计 | 99,132,004.19 | 85,434,076.89 | 76,104,792.07 |
其中:流动负债 | 56,801,476.39 | 46,142,291.58 | 43,099,169.19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44,720,267.45 | 39,748,183.74 | 35,125,807.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0,007,304.82 | 27,029,548.45 | 22,958,431.87 |
营业总收入 | 60,090,992.99 | 55,355,192.64 | 52,208,642.00 |
营业收入 | 60,055,853.04 | 55,339,093.22 | 52,208,642.00 |
投资收益 | 1,912,734.24 | 1,412,217.84 | 2,007,423.17 |
利润总额 | 2,970,923.22 | 2,574,788.23 | 2,625,336.06 |
净利润 | 2,202,136.11 | 1,965,181.61 | 1,828,720.0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65,523.22 | 1,344,524.32 | 1,307,571.49 |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发行人本部无对外担保。各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为2,431,211.58万元,各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表: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发行人各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位 | 担保金额 | 担保方式 | 担保种类 | 是否逾期 | 担保对象状况 |
首钢集团 | 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431,64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5,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电子控股 | 商品房承购人个人贷款 | 7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北京事友光联光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6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北京宝力马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 7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北京新创四方电子有限公司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北京宣爱智能模拟技术有限公司 | 5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北京格瑞能科技有限公司 | 74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北京泰斗易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北京长宇利华液压系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4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北京天骏行鞋业有限公司 | 1,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北京中电视声技术联合开发公司 | 535.02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是 | 其他 |
北京市农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37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京能集团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5,025.6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 | 50,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722.5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 | 13,06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1,2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 | 9,33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达旗三期) | 7,75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4,0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北京城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2,92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38.13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青岛东方科学仪器进出口公司 | 14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北京三达德经济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北京市太和汽车服务中心 | 1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首开集团 | 北京苏江聚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 29,2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北京保利首开兴泰置业有限公司 | 49,49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7,4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0,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中信国安集团公司 | 280,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白俄罗斯北京饭店 | 5,61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宝信实业发展公司 | 16,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北京城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5,829.12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北汽集团 | 北京大林万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4,00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河北龙帝首创轮胎制造有限公司 | 9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是 | 关停并转 |
祥龙公司 | 李建新 | 22.87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 |
京粮集团 | 其他 | 1,182.00 | | 贷款担保 | | |
金隅集团 | 北京环亿通科贸有限公司 | 1,6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是 | 正常经营 |
北京环亿通科贸有限公司 | 1,7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是 | 正常经营 |
北京安苑住房股份有限公司 | 9,541.54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是 | 正常经营 |
其他 | 103,207.3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 |
首农集团 | 北京三元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50.5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北京市东风农工商公司 | 12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贷款担保 | 是 | 其他 |
王府井集团 | 北京城建集团 | 340,000.00 | 互保 | 贷款担保 | 否 | 正常经营 |
合计 | | 2,431,211.58 | | | | |
三、发行人2011年至2013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见募集说明书)
四、发行人2011年度至201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见募集说明书)
五、发行人2011年度至201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见募集说明书)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一、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2014年8月31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已公开发行待偿还债券余额1,578亿元,包括:企业债券510.5亿元,公司债券98亿元,中期票据691亿元,短期融资券278.5亿元,详细情况如下表:
融资工具 | 发行人 | 起息日 | 发行金额 | 发行期限 |
企业债 |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2009.6.2 | 80亿 | 7年 |
2009.6.2 | 70亿 | 10年 |
2011.12.26 | 40亿 | 5年 |
2011.12.26 | 60亿 | 10年 |
首钢总公司 | 2008.10.22 | 40亿 | 10年 |
2008.10.22 | 50亿 | 15年 |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07.7.4 | 8亿 | 10年 |
2014.4.21 | 14亿 | 15年 |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11.8.16 | 12亿 | 5年 |
2011.8.16 | 8亿 | 7年 |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 2009.4.27 | 19亿 | 7年 |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06.5.29 | 15亿 | 10年 |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12.4.18 | 10亿 | 3年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2012.7.25 | 16亿 | 7年 |
北京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 2010.1.29 | 15亿 | 7年 |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12.5.29 | 16亿 | 7年 |
2014.1.15 | 6.5亿 | 7年 |
2014.2.27 | 10亿 | 7年 |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13.3.20 | 7亿 | 6年 |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13.9.9 | 14亿 | 7年 |
小计 | | 510.5亿 | |
公司债 |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14.1.16 | 15亿 | 1.5年 |
2014.8.22 | 15亿 | 3年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2009.9.23 | 10亿 | 5年 |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12.7.3 | 24亿 | 3年 |
2012.7.3 | 12亿 | 5年 |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2.10.24 | 11亿 | 5年 |
2012.10.24 | 11亿 | 7年 |
小计 | | 98亿 | |
中期票据 |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2012.8.29 | 100亿 | 5年 |
2014.1.16 | 35亿 | 5年 |
首钢总公司 | 2010.5.21 | 40亿 | 5年 |
2010.10.15 | 90亿 | 5年 |
2011.8.25 | 90亿 | 5年 |
2011.11.23 | 50亿 | 5年 |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9.11.20 | 15亿 | 5年 |
2013.09.13 | 20亿 | 3年 |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2011.9.8 | 20亿 | 3年 |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自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处承继) | 2012.4.24 | 10亿 | 3年 |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010.8.19 | 10亿 | 5年 |
2012.2.15 | 10亿 | 5年 |
2012.11.30 | 10亿 | 5年 |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12.9.6 | 15亿 | 5年 |
2012.9.6 | 10亿 | 3年 |
2013.8.16 | 15亿 | 5年 |
2013.8.16 | 15亿 | 7年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2011.1.28 | 4亿 | 5年 |
2011.4.29 | 4亿 | 5年 |
2012.10.19 | 15亿 | 7年 |
2012.11.16 | 10亿 | 7年 |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 2010.9.29 | 20亿 | 5年 |
2010.12.7 | 8亿 | 5年 |
2012.9.20 | 20亿 | 5年 |
2013.10.15 | 15亿 | 5年 |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11.4.7 | 4亿 | 5年 |
2012.3.14 | 6亿 | 5年 |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12.7.5 | 10亿 | 3年 |
2013.6.4 | 10亿 | 5年 |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4.4.16 | 5亿 | 5年 |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14.6.13 | 5亿 | 5年 |
小计 | | 691亿 | |
短期融资券 | 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14.2.26 | 7亿 | 1年 |
2014.5.12 | 9亿 | 1年 |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013.11.8 | 5亿 | 1年 |
2014.6.25 | 5亿 | 1年 |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014.3.6 | 15亿 | 1年 |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14.6.27 | 3.5亿 | 1年 |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14.5.9 | 4亿 | 1年 |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 2014.1.24 | 26亿 | 1年 |
2014.3.18 | 20亿 | 1年 |
2014.5.5 | 10亿 | 1年 |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13.11.13 | 40亿 | 1年 |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14.5.23 | 10亿 | 1年 |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13.11.18 | 30亿 | 1年 |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14.4.17 | 10亿 | 1年 |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14.3.20 | 9亿 | 1年 |
2014.5.16 | 9亿 | 1年 |
首钢总公司 | 2014.6.18 | 60亿 | 1年 |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14.7.8 | 6亿 | 1年 |
小计 | | 278.5亿 | |
合计 | | 1578亿 | |
此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发行人 | 起息日 | 发行金额 | 发行期限 |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2011.9.5 | 30亿 | 5年 |
2011.9.5 | 20亿 | 3年 |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12.3.14 | 30亿 | 3年 |
2012.7.9 | 30亿 | 3年 |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12.11.9 | 20亿 | 3年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2012.12.17 | 10亿 | 3年 |
2013.4.15 | 10亿 | 3年 |
2013.12.7 | 0.1亿 | 3年 |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2012.2.10 | 10亿 | 3年 |
2012.8.16 | 15亿 | 3年 |
2013.4.12 | 15亿 | 3年 |
2014.8.9 | 10亿 | 3年 |
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14.2.28 | 5亿 | 1年 |
2014.3.3 | 5亿 | 1年 |
2014.8.11 | 5亿 | 1年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2011.12.30 | 30亿 | 3年 |
2011.12.30 | 20亿 | 5年 |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13.6.13 | 10亿 | 3年 |
合计 | 275.1亿元 | |
除上述债券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托计划、保险债权计划、理财产品及其他各类私募债券品种情况。发行人无代建回购、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方式融资情况。
二、上期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09年6月2日,发行人发行了150亿元“2009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以下简称“09京国资债”),分7年期80亿元品种和10年期70亿元品种。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如下表:
募投项目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单位:亿元) |
京包高速公路(五环路—六环路段)工程建设项目 | 30.91 |
京包高速公路(六环路—德胜口段)工程建设项目 | 14.60 |
北京市六环路良乡至寨口路段建设项目 | 24.89 |
京承高速公路北京沙峪沟至司马台(京冀界)路段建设项目 | 21.20 |
宁夏水洞沟电厂新建工程项目 | 17.86 |
偿还项目银行贷款 | 17.54 |
补充营运资金 | 23.00 |
合计 | 150.00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09京国资债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2011年12月26日,发行人发行了100亿元“2011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以下简称“11京国资债”),分5年期40亿元品种和10年期60亿元品种。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如下表:
募投项目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单位:亿元) |
京石二通道(大苑村-市界段)高速公路工程 | 65.00 |
偿还项目银行贷款 | 15.00 |
补充营运资金 | 20.00 |
合计 | 100.00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11京国资债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用途情况介绍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一览表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亿元) | 发行人认缴出资金额(亿元) | 募集资金投资额(亿元) | 使用债券资金占认缴出资金额比例 |
1 | 北京凯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2.70 | 10.00 | 6.00 | 60.00% |
2 | 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6.05 | 3.50 | 2.00 | 57.14% |
3 | 北京宽街博华贰零壹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2.17 | 10.00 | 6.00 | 60.00% |
4 | 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0.003 | 13.00 | 7.50 | 57.69% |
5 | 北京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24.3780 | 24.3750 | 14.50 | 59.49% |
6 | 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18.96 | 12.60 | 7.00 | 55.56% |
7 | 补充营运资金 | - | - | 2.00 | - |
| 合计 | 244.26 | 73.48 | 45.00 | |
注:基金认缴出资总额、发行人认缴出资金额均取自各基金的有限合伙协议
(一)基金情况概要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43亿元用于投资基金,基金均在债券存续期内陆续到期清算、分配收益,获得的收益将为发行人未来开拓产业投资业务、取得财务收益、其他业务拓展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各基金均已签署相关协议,出资正在逐步到位。
1、北京凯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凯雷基金”)
(1)基金批复情况
国管中心投资北京凯雷基金已于2010年7月23日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办文第21361号的批准,并于2010年7月28日获得北京市国资委的正式批复(京国资[2010]167号)。
(2)基金概况
北京凯雷基金于2010年9月26日正式成立,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12.70亿元,由发行人、北京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和北京凯雷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其中发行人认缴出资金额10.00亿元。北京凯雷基金将积极支持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端产业发展,并积极参与市属国企改制和重组。
(3)基金收益情况
北京凯雷基金通过对中国境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实现资本增值,存续期为自成立之日起11年。北京凯雷基金拥有经验丰富的投资团队和强大的合伙人背景,投资方向符合北京市的发展政策。该基金预计将在到期后收回全部投入本金并将会获得良好的收益,存续期内基金收益分成和投资收益将保证发行人获得充足稳定的现金流入。
2、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IDG基金”)
(1)基金批复情况
国管中心投资IDG基金已于2010年7月23日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办文第21361号的批准,并于2010年7月28日获得北京市国资委的正式批复(京国资[2010]167号)。
(2)基金概况
IDG基金于2010年8月26日正式成立,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36.05亿元,由发行人等16位有限合伙人和IDG资本在京设立的北京和谐天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其中发行人认缴出资金额3.50亿元。该基金将积极支持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的投资决策事项由IDG资本中具有丰富投资经验的团队进行把控。
(3)基金收益情况
IDG基金通过对中国境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实现资本增值,存续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8年。IDG基金拥有经验丰富的投资团队和强大的合伙人背景,投资方向符合北京市的发展政策,预计基金将在存续期满时顺利回收全部投入本金并将会获得良好的收益,发行人将主要通过基金收益分成和投资收益获得充足稳定的现金流入。
3、北京宽街博华贰零壹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宽街人民币基金”)
(1)基金批复情况
国管中心投资北京宽街人民币基金已于2011年5月4日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办文第20796号的批准。
(2)基金概况
北京宽街人民币基金于2011年8月9日正式成立,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32.17亿元,由发行人等32位有限合伙人和高盛集团直接投资部在京设立的北京宽街博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认缴出资,其中发行人认缴出资金额10.00亿元。该基金积极寻求在北京市的投资机会,支持北京市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项目以及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基金的投资决策事项由高盛集团直接投资部中具有丰富投资经验的团队进行把控。
(3)基金收益情况
北京宽街人民币基金通过对中国境内企业进行股权及准股权投资,实现资本增值,存续期为自成立之日起10年。该基金拥有经验丰富的投资团队。同时,该基金拥有强大的合伙人背景,且投资方向符合北京市的发展政策,预计基金将在存续期满时顺利回收全部投入本金并将会获得良好的收益。该基金未来收益分成和投资收益也将为发行人提供充足的现金流入。
4、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
(1)基金批复情况
北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已于2011年12月2日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办文第22300号的批准,并于2011年12月7日获得北京市国资委的正式批复(京国资[2011]283号)。
(2)基金概况
北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于2011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20.003亿元,由发行人等5位有限合伙人和北京京国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其中发行人认缴出资金额13.00亿元。该基金主要投资于北京市属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主要投资方向为北京市优先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具有上市潜力的市属国有企业,并扶持需要前期资金支持,但长远发展预期较好的市属企业,以及市国资委要求的其他具有良好预期回报的投资领域。
(3)基金收益情况
北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投资业务,实现资本增值,存续期为自成立之日起10年。北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拥有经验丰富的投资团队和强大的合伙人背景,投资方向符合北京市的发展政策,预计基金将在存续期满时顺利回收全部投入本金并将会获得良好的收益,发行人将通过基金收益分成和投资收益获得充足的现金流入。
5、北京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股权投资发展基金”)
(1)基金批复情况
北京股权投资发展基金的设立已于2010年7月23日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办文第21360号的批准,并于2010年7月28日获得北京市国资委的正式批复(京国资[2010]166号)。2010年12月20日,该基金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办文第22361号的批准,确定发行人对该基金增加10亿元投资额。
(2)基金概况
北京股权投资发展基金于2010年7月23日正式成立,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24.378亿元,由发行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和北京京国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其中发行人认缴出资金额24.375亿元。重点投资于注册在北京的各类优秀的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与其他基金共同投资股权项目。
(3)基金收益情况
北京股权投资发展基金对其他股权投资基金和未上市的企业进行适用法律允许的投资,实现产业投资的引导,并实现资本增值,存续期为自成立之日起15年。该基金与国际上专业从事FOF管理的知名股权投资机构——摩根大通进行战略合作,拥有经验丰富的投资团队和强大的合伙人背景,且该基金是北京市股权投资基金总体框架的基础,预计基金将在存续期满时顺利回收全部投入本金并将会获得良好的收益,发行人将通过基金收益分成和投资收益获得充足稳定的现金流入。
6、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中信投资基金”)
(1)基金批复情况
国管中心投资北京中信投资基金已于2011年10月25日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办文第22004号的批准。
(2)基金概况
北京中信投资基金于2011年10月28日正式成立,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118.96亿元,由发行人等42位有限合伙人和1位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发行人认缴出资金额12.60亿元。该基金积极寻求金融与商业服务、消费与零售、医疗与健康、制造与科技、能源与材料领域的投资机会,并重点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重组项目及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3)基金收益情况
北京中信投资基金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投资业务,实现资本增值,存续期为自成立之日起10年。北京中信投资基金拥有经验丰富的投资团队和强大的合伙人背景,投资方向符合北京市的发展政策,预计基金将在存续期满时顺利回收全部投入本金并将会获得良好的收益,发行人将通过基金收益分成和投资收益获得充足的现金流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基金的意义
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形式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对产业项目进行投资,实现国有资本的杠杆效应,在为企业提供金融资本支持的同时,还能够通过基金的专业化管理团队为企业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通过市场化途径实现国有资本的增值退出和循环放大。
基金将集中市属国有企业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发掘具有高增长潜力的优质项目,充分把握市属国有企业的上市增值机会,并重点投资于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参与市属国企改制和重组,从而引导市属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向,最终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
(三)补充营运资金
作为北京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的产业投资主体,北京国有资本管理中心需要保持一定规模的流动资金,用于自身经营需要以及在日常运营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业务的顺利进行。
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2亿元用于补充中心营运资金,满足中心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为中心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保证中心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并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科学合理。
(二)发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投资者利益:
一方面,发行人已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计划,并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同时,禁止任何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非法占用募集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由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对募集资金支取及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核实情况报告发行人高管人员,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另一方面,发行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要求,制定了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在内的一系列能有效加强财务控制体系、规范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并在经营中严格执行上述制度。另外,发行人财务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等还将定期对各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具体偿债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一)本期债券债务负担分析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45亿元,每年付息一次。发行人将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支付利息和本金。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入基金清算和分配时产生的现金流。
(二)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发行起至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三)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入基金后清算和分配时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良好的盈利能力与稳定的现金流将为偿还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四)建立专项偿债基金并设立专项偿债资金专户
发行人将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建立专项偿债基金。根据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和偿债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发行人拟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专户”),用于管理募集资金,同时拟在监管银行开立唯一的偿债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偿债专户”),用于管理偿债资金。
在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日(T日)前3个工作日(即T-3日),如监管银行确认偿债专户内的资金足够支付当期债券本息,则于当日向发行人报告。在T-3日,偿债专户内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当期债券本息,监管银行应于当日通知发行人。
(五)聘请债权代理人,并确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由于债券持有人的不确定性,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并签署了《关于2014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债权代理协议》、《2014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投资者认购、受让或持有本期债券的,均表示债券投资者认可该等安排。债权代理人将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诉讼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债权代理人应召集债券持有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向债权代理人书面提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并提供明确的议案的;
2、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
3、拟变更、解聘债权代理人;
4、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或者申请破产;
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再抵押、质押;
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7、本期债券被暂停或终止上市交易;
8、发行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9、单独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0、债权代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良好的盈利能力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基础
发行人2011年至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307,571.49万元、1,344,524.32万元和1,165,523.22万元,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盈利能力持续保持在高水平,为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发行人2011年至201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3,541.65万元、2,827,126.76万元和2,659,172.62万元,总体呈上升趋势,且持续保持在高位。发行人良好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足额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发行人强大的综合实力和优良的资信为债券还本付息提供进一步保障
发行人下属企业经营业绩良好,投资回报率较高。通过对各下属企业的投资,发行人得以实现稳定的收益。发行人还将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努力降低融资成本,改善债务结构,优化财务状况,为本期债券的偿还奠定坚实的基础。此外,发行人及下属企业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商业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因此即使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发行人也可以通过银行的资金拆借予以解决。
截至2014年5月8日,发行人在各银行授信额度合计504.06亿元。主要情况参见下表:
序号 | 主要贷款银行 | 授信总额
(亿元) | 已使用额度
(亿元) | 未使用额度
(亿元) |
1 | 农业银行 | 83 | 23 | 60 |
2 | 建设银行 | 200 | 42.93 | 157.07 |
3 | 中国银行 | 65 | 18.06 | 46.94 |
4 | 工商银行 | 70 | 24.3 | 45.7 |
5 | 国家开发银行 | 50 | 32.5 | 17.5 |
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36.06 | 6.06 | 30 |
合计 | 504.06 | 146.85 | 357.21 |
(三)良好的募集资金投向为本期债券到期偿还提供了保障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所投的基金均由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进行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和盈利水平。此外,发行人将加强对各基金管理团队的激励和监督,严格按照协议,提高资金投资效率,保证基金实现预期收益,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稳定的收入保障。
(四)大额可变现资产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保障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账面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合计1,340.40亿元,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合计1,318.52亿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发行人持有的主要的上市子公司市值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市值(亿元) |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10.93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55.69 |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41.05 |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1.40 |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18.77 |
合计 | 367.84 |
以上可变现资产合计超过3,000亿元,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五)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为本期债券的偿还提供制度保障
发行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了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了一套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管理制度。发行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为本期债券偿还提供了制度保障。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六)发行人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
作为北京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发行人得到了出资人的全力支持。近几年,北京市国资委为了壮大发行人的资产规模、充实发行人的资本硬实力,不断向发行人划入优质资产,体现了北京市政府对国管中心的高度认可及大力支持。
第十四条 风险揭示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风险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具有波动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采用固定利率结构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市场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投资收益水平。
2、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国家政策法规或市场环境等发生变化,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活动可能不能带来预期的回报,从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到期时的兑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交易的活跃度。
(二)与行业有关的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的业务涉及钢铁、制造、电子、房地产、煤炭、电力、商贸、医药、农业和其他领域,发展经营受到各相关产业政策变化的影响,尤其是房地产行业受到产业政策影响较大。若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出现不同程度的调整或变化,对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行业进行调控,可能对发行人的某些项目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
2、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是北京市政府的投融资主体,涉及的钢铁、制造、电子、房地产、煤炭、电力、商贸、医药、农业等多个行业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目前,钢铁行业处于产能过剩期,汽车行业竞争加剧。随着经济周期的波动,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也将受到一定的影响。同时,北京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变化趋势也会对发行人下属各子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1、财务风险
随着未来投资项目及规模的增加,发行人作为北京市的产业投融资主体,需要通过对直接融资渠道和间接融资渠道的综合利用来筹措资金,负债规模不断增加。因此,发行人将面临如何加强财务管理以应对有息负债规模不断增大的压力。
2、经营管理风险
发行人投资管理的下属企业众多,且行业分布广泛,对发行人在财务管理、规划管理、购销管理、制度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诸多方面的统一管控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如果发行人未能有效管理下属企业、较好整合相关企业资源,并逐步形成协同效应、发挥规模优势,可能会对未来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基金投资风险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基金规模大且回收期长,如果在基金运营过程中遭遇不可抗拒的重大问题,如经济整体下行、被投资产业出现系统性风险等情况,以及项目本身的投资风险,均有可能使基金的运营状况偏离预计目标,从而对基金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本期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产生不利影响。
4、合规使用债券资金风险
本期债券募集金额较大,在债券的存续期中,可能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如果发行人利用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进行其他活动,或者发行人没有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将会使得债券的还本付息得不到保障,产生不利影响。
5、对外担保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存在对外担保,形成了或有负债。如果被担保公司出现经营恶化等不利变化,导致债务无法如期支付,作为担保人的发行人子公司将被迫确认损失,影响到发行人的利润水平,给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造成压力。
二、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的方案设计和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规避和补偿,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利率风险的判断,有选择地做出投资。此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提高债券流动性,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兑付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较充足,其自身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要求。发行人还将加强对投资基金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运作,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成本支出,争取早日创造效益,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兑付提供资金保证。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积极推进本期债券的交易流通申请工作。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也将促进本期债券二级市场交易的进行。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通性。另外,随着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交易和流通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债券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有关的风险对策
1、产业政策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密切跟踪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变化,积极收集相关政策信息,准确掌握政策动态,了解和判断产业政策的变化,并及时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不断提高中心整体运行效率,提升发行人及下属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量降低宏观调控政策、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化对自身经营和盈利造成的不利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依托其较强的综合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御外部经济环境对其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实现可持续发展。此外,发行人业务涉及多个领域及相关产业链业务,经济周期对不同行业的影响大小、时间先后有所差别,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甚至平滑了经济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从而降低发行人整体经营业绩的波动性。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对策
1、财务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及下属公司与各大银行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融资方面将得到其大力支持;发行人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并进一步调整长短期债务结构,使之与项目的资金使用相匹配,并力争控制融资成本,进而降低财务风险。
2、经营管理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通过规范和强化经营管理,逐步完善内控制度,保证经营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加强内部审计制度、财务制度、激励与考核制度、重大投资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内控制度,防范管理风险,提高管理效率。同时规范下属企业经营行为,实现管理责任到位,从而提高核心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
3、基金投资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在参股基金前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对基金的管理人有充分的了解,且基金的管理人均有丰富的投资经验,是国内外知名投资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对基金未来可能发生的不利变化均进行了提前考虑。另外,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相关协议制度,并对基金收益情况进行定期监控,力争督促基金投资项目平均收益达到预期。
4、合规使用债券资金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和偿债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对债券募集资金进行实时监管,保证账户中的款项“专款专用”,以防募集资金的滥用。
5、对外担保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将对被担保公司进行持续的跟踪,及时了解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变化情况。如果出现不利变化,发行人将及时出面要求被担保公司提供偿债保证措施,以免造成违约的后果。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该等级是大公基于对国管中心的运营环境、经营竞争状况、财务实力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
一、评级报告内容概要
(一)评级结论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是北京市政府以市场化方式进行国有资本经营管理的市属大型控股企业,业务范围涉及钢铁、能源、基础设施、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医药、房地产、轻工业等领域。评级结果反映了北京市经济实力和财政实力雄厚,国管中心在北京经济运行中地位很强,业务涉及多个行业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且下属主要企业规模大实力强等优势;同时也反映了国管中心钢铁、汽车、房地产等面临不同行业因素影响盈利水平,国管中心有息负债规模不断增大等不利因素。综合分析,中心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极小。
预计未来1~2年,随着新、扩建项目逐步达产达效,国管中心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综合来看,大公对国管中心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主要优势或机遇
1、北京市经济实力和财政实力雄厚,为国管中心各项经营业务提供了极好的外部环境;
2、北京市国资委对国管中心不断划入国有资产,国管中心在北京经济运行中具有重要地位;
3、国管中心下属主要企业规模较大,实力较强;
4、国管中心业务涉及钢铁、制造、商业及房地产等多个行业,整体上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
(三)主要风险或挑战
1、钢铁产能过剩、汽车行业竞争加剧、房地产近期调控力度加大等因素会影响国管中心下属企业盈利水平;
2、国管中心主要依靠债务融资来支持不断扩大的投资规模,有息负债规模不断增大。
二、跟踪评级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将对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将持续关注受评主体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受评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受评主体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将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不定期跟踪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大公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受评主体、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3)如发债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债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发行人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2014年债券发行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1、发行人就本期债券发行履行了相关法律和章程规定的内部审核程序,已获得现阶段所必需的批准和授权,且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发行尚待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核准。
2、发行人具有发行企业债券的主体资格;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
3、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企业债券简化程序的通知》、《强化企业债风险防范管理的通知》及《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4、发行人设立过程中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发行人拥有独立资产,具备独立完整的经营管理体系,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6、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有权部门或机构审批、核准。
7、发行人已签订《债权代理协议》、《监管协议》,并和债权代理人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前述协议、文件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8、《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不会因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已依法履行发行人内部批准和授权程序;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审阅,引用的内容适当。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事项
一、税务说明
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流动性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1、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2、《2014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3、《2014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4、发行人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连审);
5、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6、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7、《2014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8、《2014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9、《2014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和偿债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二、查阅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1、发行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8 层805
联系人:辛涛
电话:010-66290055
传真:010-66290599
邮政编码:100033
2、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联系人:夏坤、郭实、张海梅、方嘉
电话:010-88027202、010-88027182
传真:010-88027190
邮编:100044
3、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联系人:黄凌、谢常刚、赵筱露、李应才、刘国平、黄鹏
电话:010-85130658、010-85130665、010-65608355
传真:010-65608440
邮政编码:100010
此外,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
http://cjs.ndrc.gov.cn/
http://www.chinabond.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14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14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一部分。
如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4年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企业债券发行营业网点
序号 | 承销团成员 | 销售网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1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融资部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 伍敏 | 010-88027899 |
傅璇 | 010-88026726 |
2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部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 邹迎光 | 010-85130688 |
谢丹 | 010-85130660 |
3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销售交易部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38楼 | 林豪 | 020-87555888-6040 |
王仁惠 | 020-87555888-8342 |
4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部 |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恒奥中心D座7层 | 沙沙 | 010-63210782 |
5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三部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五层 | 刘学鑫 | 010-63361982 |
6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总部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 程琳 | 010-88013865 |
许杨杨 | 010-88013937 |
备注:标注“▲”的发行网点为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具体发行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