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通知及公告
2014年8月19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年9月1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5(星期五)14:3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数1,227,022,39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4725%,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8人,代表股份数1,200,663,46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1305%;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26,358,93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42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2项议案,其中,议案1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2属于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1,226,967,09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55%;
反对:55,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45%;
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赞成:159,217,057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99.9653%;
反对:55,3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0.0347%;
弃权: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0%;
此议案获得通过。本次章程修改尚需报监管部门核准。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1,226,967,09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55%;
反对:55,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45%;
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赞成:159,217,057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99.9653%;
反对:55,3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0.0347%;
弃权: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数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蔡厚明、吴光洋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