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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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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4-065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4年9月5日上午9点30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经电话确认送达。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4人,以通讯表决的董事6人。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鹤山市江磁线缆有限公司45%股权暨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4-066《关于收购鹤山市江磁线缆有限公司45%股权暨增加经营范围的公告》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公告编号:2014-066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鹤山市江磁线缆有限公司45%股权暨增加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4年9月5日上午9点30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鹤山市江磁线缆有限公司45%股权暨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收购

1、收购情况概述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2,369,412.48元收购江门市得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众投资”)持有的鹤山市江磁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磁线缆”)45%股权。

本次收购股权完成后,公司持有江磁线缆100%股权,江磁线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收购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交易对方简介:

江门市得众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中国的法律在江门市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法定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堡棠路A-02-J01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徐文辉

注册资本:100万元

得众投资成立于2011年1月5日,其主要经营业务为金属铜的现货贸易。

得众投资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不存在关联、投资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收购标的基本情况

(1)收购标的:得众投资所持有的江磁线缆的45%股权。

(2)江磁线缆2013年度及2014年上半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元

财务指标2013年度(经审计)2014年6月30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31,003,110.73194,685,962.88
净资产52,318,865.5549,709,805.51
营业收入221,784,932.26144,980,558.63
净利润-6,188,156.54-2,609,060.04

(3)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江磁线缆55%股权,得众投资持有江磁线缆45%股权。

(4)股权收购对价:22,369,412.48元。

(5)定价依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天职业字[2014]10698号的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6月30日,江磁线缆的净资产值为49,709,805.51元,本次收购江磁线缆45%股权对应支付对价为22,369,412.48元。

(6)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所收购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情况。

4、收购目的及影响

通过本次收购,江磁线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全面导入能与江磁线缆形成协同效应的电机用电磁线业务,发展与电磁线相关的金属制品贸易和商品进出口业务。

本次收购完成后,可进一步优化江磁线缆的业务结构和公司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的实施,也有利于提升江磁线缆的业绩和竞争力。

二、增加营业范围

江磁线缆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

原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电磁线、裸圆铜线、塑料电线及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货物、技术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增加后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电磁线、裸圆铜线、塑料电线及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商品贸易;从事铜、锌、镍以及家电、电子产品、电池、五金制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审批及授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审议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收购及增加经营范围事项相关事宜。股权转让协议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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