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4年9月3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桂雪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刘桂雪先生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持股情况概述
刘桂雪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8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0%。截止本公告日,刘桂雪先生持有可上市流通股份2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0%。
二、股份拟减持计划
1、减持人姓名:刘桂雪;
2、减持目的:个人财务安排;
3、减持时间:自2014 年9月10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
4、减持数量:预计上述期间内减持比例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
5、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减持计划实施后,刘桂雪先生持股比例高于30.00%,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公司将督促刘桂雪先生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刘桂雪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在减持过程期间,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四、备查文件
刘桂雪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