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71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4 年8 月 18 日收到公司职工监事汤丽华女士的辞职申请。汤丽华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向监事会申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汤丽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生效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汤丽华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 9月3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72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4年9月2日在杭州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24人,实到19人,符合法定人数。经参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章遂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2012 年 4 月26 日召开的本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19票,弃权 0票,反对0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 100%。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 3 日
附:章遂平女士简历
章遂平:汉,女,生于1973年1月,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质量部经理,现任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
章遂平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71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9月9日(星期二)14: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4年9月8日15:00—2014年9月9日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9日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0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日(星期二)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2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业经2014年8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专项意见,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内容
序号 | 内 容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
2.1 | 交易对方 |
2.2 | 交易标的 |
2.3 |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
2.4 | 交易对价 |
2.5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6 | 发行方式 |
2.7 |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2.8 | 发行数量 |
2.9 | 限售期 |
2.10 | 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
2.11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2 | 募集资金用途 |
2.13 | 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
2.14 | 发行决议有效期 |
3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6 |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
7 |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8 |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第七条规定的议案 |
9 | 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
10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
11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
12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于2014年8月4日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见2014年8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4年9月2日至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不包括期间的非工作日)。
(三)登记地点:杭州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楼董事会办公室及股东大会现场。
(四)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9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
序号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360925 | 众合投票 | 12 | A 股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众合投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0925;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表示对议案一至十二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12.00元代表议案十二,2.01元代表议案二的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二的子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 |
100 | 全部议案 | 100.00元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 2.00元 |
2.1 | 交易对方 | 2.01元 |
2.2 | 交易标的 | 2.02元 |
2.3 |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 2.03元 |
2.4 | 交易对价 | 2.04元 |
2.5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5元 |
2.6 | 发行方式 | 2.06元 |
2.7 |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2.07元 |
2.8 | 发行数量 | 2.08元 |
2.9 | 限售期 | 2.09元 |
2.10 | 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 2.10元 |
2.11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1元 |
2.12 | 募集资金用途 | 2.12元 |
2.13 | 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 2.13元 |
2.14 | 发行决议有效期 | 2.14元 |
3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0元 |
4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元 |
5 |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5.00元 |
6 |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 6.00元 |
7 |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7.00元 |
8 |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第七条规定的议案 | 8.00元 |
9 | 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 9.00元 |
10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 10.00元 |
11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 11.00元 |
12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元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投票注意事项:
①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②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众合机电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9月8日15:00至2014年9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楼
邮政编码:310052
电 话:0571-87959025,87959026
传 真:0571-87959026
电子信箱:unitedmne@unitedmne.com
联 系 人:葛姜新
(二)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4年9月 日——2014年9月 日
委托日期:2014年9月 日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 | | |
2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 | | |
2.1 | 交易对方 | | | |
2.2 | 交易标的 | | | |
2.3 |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 | | |
2.4 | 交易对价 | | | |
2.5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2.6 | 发行方式 | | | |
2.7 |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 |
2.8 | 发行数量 | | | |
2.9 | 限售期 | | | |
2.1 | 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 | | |
2.11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2.12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2.13 | 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 | | |
2.14 | 发行决议有效期 | | | |
3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4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5 |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 | |
6 |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 | | |
7 |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8 |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第七条规定的议案 | | | |
9 | 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
10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 | | |
11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2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说明:
1、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 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74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7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监事,会议于2014年9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 11 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众合投资”向“墨西哥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额度,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关联董事潘丽春予以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独立董事于宁、费忠新、姚强、贾利民在董事会召开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公告》(临2014-075)。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0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0 票,回避1票。(按规定关联董事潘丽春予以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
二、《关于调整2014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较为迅速,订单情况好于年初预计情况及银行授信方案中对担保条件的调整,经综合平衡后,提议调整提供担保的主体及2014 年担保额度为1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34%(按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963,649,421.02元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14年担保额度公告》(临2014-076)。
公司独立董事于宁、费忠新、姚强、贾利民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回避0票。
三、《关于调整2014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LED项目的发展需要,公司将以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全资孙公司众合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及网新机电(香港)有限公司为平台,统一对LED项目需要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因采购需要,两家香港公司需发生融资行为,为了保证LED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意将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担保主体调整为,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众合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及网新机电(香港)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在开展因LED项目时共同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于宁、费忠新、姚强、贾利民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14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4-077)。
表决结果: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回避0票。
四、《关于共同投资建设轨道交通及能源环保产业园示范项目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增强公司在轨道交通和能源环保主营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关键技术的创新突破、国产化及商业应用,孵化、储备、研发相关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提升主营业务的持续盈利能力,培育更多的优质细分业务板块,形成多层次的以本公司为产业链核心企业的产业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同意公司在临安青山湖科技城投资建设“轨道交通及能源环保研发试验基地和产业园示范项目”。
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众合投资代表公司与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科技产业孵化器、网新创新及钮因创投合资成立浙江网新智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以联合建设轨道交通与能源环保产业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众合投资出资不超过800万元(含),占注册资本的20%。
关联董事潘丽春女士、赵建先生、史烈先生予以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独立董事于宁、费忠新、姚强、贾利民在董事会召开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14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4-078)。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票,弃权 0 票,回避3票。
五、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9月19日(星期五)14:00在杭州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0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4-079)。
表决结果: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75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西哥公司”)是由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投资”)出资人民币5500万元,以55%控股方式与浙江网新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联合”)(网新联合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合作设立的境外公司。合作承接墨西哥城市政府公开招标的街灯替换成LED灯源的项目,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左右,安装完成后,将灯具以租赁的形式供给市政府,不承担任何后期维护。公司与网新联合在墨西哥开展的基于LED街灯替换项目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进展迅速,市场形势良好。公司拟加大对该营运业务的投资力度。根据业务需求,前期拟以向墨西哥公司提供临时流动资金3亿元人民币的方式(包括利用内保外贷、境内外贸易融资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增加投资,该部分投资收益率由墨西哥公司保证给与11%的年化回报;后期公司将通过国际市场项目融资和资产证券化相结合的模式增加项目收益率,并实现该业务的可持续规模化扩张,最终形成自有资金收益率15%以上的不低于50亿元的营运性资产包,为公司创造长期稳定的利润来源和现金流。上述通过提供临时流动资金支持所增加投资由网新联合为墨西哥公司就上述资金(含对应回报)提供其持有墨西哥公司股权比例份额内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2014年9 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众合投资向墨西哥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额度,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截至披露日,上述财务资助尚未实施,相关协议亦未签署。如公司实施本次财务资助,上述向墨西哥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额度将自行终止。
2、由于公司董事长潘丽春女士兼任网新联合控股股东——浙江网新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3、2014 年9月3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1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潘丽春女士回避本次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出具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墨西哥公司系本公司境外子公司,公司董事长潘丽春女士兼任网新联合(网新联合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以45%参股墨西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网新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墨西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对墨西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墨西哥公司的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13年7月8日
(2)注册号:ITM130708972
(3)注册资本:5万比索
(4)住所:墨西哥莱昂市胡安阿隆索托雷斯大道#1494,A-1
(5)法定代表人:耿晖
(6)经营范围: 在墨西哥承接LED街灯替换项目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子公司(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01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0,793,153.92 | 35,332,759.73 |
负债总额 | 10,905,492.67 | 36,135,081.68 |
银行贷款总额 | 0 | 0 |
流动负债总额 | 10,905,492.67 | 36,135,081.68 |
股东权益 | -112,338.75 | -802,321.95 |
| 2013年1—12月(未经审计) | 2014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 | 0 |
利润总额 | -135,621.19 | -825,737 |
净利润 | -135,621.19 | -825,737 |
截止披露日,众合投资和网新联合已完成了对墨西哥公司股权的收购手续。目前已上报到浙江省商务厅,等待浙江省里审批结果。鉴此,墨西哥公司目前处于拟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此公司财务报表尚未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2、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及股东方关系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众合投资持有墨西哥公司55%的股权,网新联合持有墨西哥公司45%的股权。众合投资和网新联合与本公司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即:众合投资系公司拟投资的控股子公司,网新联合系董事相互兼职]。
3、股东方义务
本次财务资助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众合投资单方面提供,向墨西哥公司提供临时流动资金3亿元人民币的方式(包括利用内保外贷、境内外贸易融资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增加投资,该部分投资收益率由墨西哥公司保证给与11%的年化回报;后期公司将通过国际市场项目融资和资产证券化相结合的模式增加项目收益率,并实现该业务的可持续规模化扩张,最终形成自有资金收益率15%以上的不低于50亿元的营运性资产包,为公司创造长期稳定的利润来源和现金流。另一股东—网新联合未按公司同等条件及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网新联合为墨西哥公司就上述资金(含对应回报)提供其持有墨西哥公司股权比例份额内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截至披露日,公司未有对墨西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众合投资与网新联合签署了《“墨西哥LED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为加快“LED项目”的运营,众合投资同意在墨西哥公司后续经营中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项目前期运营资金支持,双方同意前述资金回报不低于年利率【11】%,并由网新联合为墨西哥公司履行前述还款义务(含资金回报)提供其持有墨西哥公司股权比例份额内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资金支持方式和路径等由相关各方另行协商,并由相关各方按众合投资要求签署具体合同。
2. 考虑到后期融资安排以及经营实际情况,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由众合投资主导墨西哥公司及LED项目的整体运作安排,网新联合主要负责LED项目的市场开发与项目执行及交付。除前述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投资总额及出资比例、墨西哥公司组织架构、各方责任等约定暂不变更。
3. 协议各方作为墨西哥公司股东,均承诺促使墨西哥公司按协议约定及时向众合投资归还借款本息,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墨西哥公司后期的银行融资、项目收入、网新联合或其有关联方提供的借款等。
4. 网新联合承诺在墨西哥公司未偿还众合投资提供的资金支持涉及的全部款项之前,不会向墨西哥公司提出包括进行利润分配等任何主张。
5. 为保障墨西哥公司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各方就《合作协议书》第三条“项目公司组织结构”条款中有关墨西哥公司董事会成员及经营管理机构成员的具体组成明确如下:甲方委派薛仕成、何昊任董事,并委派何昊任总经理,叶志祥任财务负责人;乙方委派耿晖任董事并担任董事长。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没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6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执行范围内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1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6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是根据公司与网新联合在墨西哥开展的基于LED街灯替换项目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进展迅速,市场形势良好的业务需求下,公司加大对该营运业务的投资力度,并使合作单位网新联合专注发挥其在LED市场开发和项目执行交付方面的经验优势,符合实际情况。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墨西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将有助于该项目的顺利实施,能够更好地保证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权益的实现。
虽然另一股东-网新联合未按公司同等条件及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网新联合为墨西哥公司履行前述还款义务(含资金回报)提供其持有墨西哥公司股权比例份额内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同时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回报不低于年利率【11】%,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本次财务资助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6,922,200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关联董事在表决该议案时已予以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其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将有助于“墨西哥LED项目 ”的顺利实施,能够更好地保证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权益的实现;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资金回报年利率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不会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墨西哥LED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76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4年担保额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5月19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互保额度110,000万元(《关于201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的公告》详见2014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较为迅速,订单情况好于年初预计情况及银行授信方案中对担保条件的调整,经综合平衡后,提议调整提供担保的主体及2014 年担保额度为1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34%(按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963,649,421.02元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9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4年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拟申请调整额度及提供担保的主体,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公司名称 | 原担保公司名称 | 调整后担保公司名称 | 原担保金额 | 调整后的担保额度 | 增减 |
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不变 | 40000 | 44000 | +4000 |
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不变 | 3000 | 1000 | -2000 |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不变 | 18000 | 20000 | +2000 |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 | 不变 | 1000 | 0 | -1000 |
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 |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不变 | 3000 | 0 | -3000 |
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 |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不变 | 5000 | 8000 | +3000 |
浙大网新(香港)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 12000 | +2000 |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不变 | 10000 | 10000 | 不变 |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不变 | 20000 | 20000 | 不变 |
合计 | | 110000 | 115000 | +5000 |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及对外投标时,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二、请求批准事项
请求批准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可对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限额进行调剂;亦可对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限额进行调剂,以及可以将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限额调剂至其母公司使用。但调剂增加担保限额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如超过70%,则须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额度调整的原因说明
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较为迅速,订单情况好于年初预计情况,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公司调整2014年担保额度主要是满足金融机构授信要求。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6年7月17日
2、注册号:3300000000019468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杭州市滨江区双城大厦4幢14楼
5、法定代表人:潘丽春
6、经营范围:轨道交通工程、交通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服务,设备采购,轨道交通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和安装服务,经营进口业务(不含分销)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众合轨道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936,410,789.86 | 951,912,451.73 |
负债总额 | 680,388,816.16 | 697,942,396.08 |
银行贷款总额 | 234,307,056.50 | 278,780,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650,588,816.16 | 648,542,396.08 |
股东权益 | 256,021,973.70 | 253,970,055.65 |
| 2013年1—12月(经审计) | 2014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61,001,386.30 | 179,737,226.53 |
利润总额 | 3,193,717.91 | -2,263,023.39 |
净利润 | 1,810,312.18 | -2,051,918.05 |
(二)?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1年8月30日
2、注册号:330000000009914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1501室
5、法定代表人:陈均
6、经营范围: 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等;货物进出口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网新机电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981,296,293.42 | 886,015,936.19 |
负债总额 | 718,606,452.31 | 613,797,228.08 |
银行贷款总额 | 173,238,735.00 | 129,890,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717,656,452.31 | 613,322,228.08 |
股东权益 | 262,689,841.11 | 272,218,708.11 |
| 2013年1—12月(经审计) | 2014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581,455,559.40 | 228,225,147.29 |
利润总额 | -53,229,322.20 | 10,946,627.64 |
净利润 | -45,590,643.09 | 9,528,867.00 |
(三)?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 2002年9月12日
2、注册号:330165742944246
3、注册资本:5,8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
5、法定代表人:姚志邦
6、经营范围:单晶硅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杭州海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48,710,010.01 | 249,784,600.14 |
负债总额 | 19,954,736.60 | 21,470,984.19 |
银行贷款总额 | 4,893,500.86 | 3,000,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19,954,736.60 | 20,018,609.19 |
股东权益 | 228,755,273.41 | 228,313,615.95 |
| 2013年1—12月(经审计) | 2014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39,787,049.04 | 27,719,552.04 |
利润总额 | 21,929,175.83 | -732,098.08 |
净利润 | 19,314,920.16 | -441,917.46 |
(四)浙大网新(香港)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9年12月22日
2、注册号:1404079
3、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4、住所:Room 1116-19,Sun Hung Kai Centre,30 Harbour Road,Wan Chai,Hong Kong
5、法定代表人:林毅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一般贸易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众合轨道拥有其100%的股权,网新(香港)众合轨道系本公司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46,677,263.94 | 193,973,528.20 |
负债总额 | 129,368,071.72 | 168,483,363.76 |
银行贷款总额 | 52,090,051.36 | 83,064,533.61 |
流动负债总额 | 129,368,071.72 | 168,483,363.76 |
股东权益 | 17,309,192.22 | 25,490,164.44 |
| 2013年1—12月(经审计) | 2014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37,770,794.30 | 66,969,222.37 |
利润总额 | 2,564,631.47 | 7,948,634.42 |
净利润 | 2,564,631.47 | 7,948,634.42 |
五、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
公司将通过如下措施控制担保风险:
1、严格风险评估。通过严谨的授信风险评估,确定各控股子公司最高风险承受能力;
2、本公司财务中心对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保证本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
3、上市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统一由本公司为上述公司审核及办理相关手续。本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将按公司获评的信用等级,并根据目前国内银行的市场担保费用率,按担保发生额收取相应担保费用;
4、本次担保的公司均属本公司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这类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均由本公司统一派出,本公司具有高度的业务决策权,能够充分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0,306.63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含子公司对公司担保)22,331.04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57,975.5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34%。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总裁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上述担保有关文件。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经调研认为众合轨道、网新机电、杭州海纳、网新(香港)众合轨道的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均属本公司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这类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均由本公司统一派出,本公司具有高度的业务决策权,能够充分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一致审议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九、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调整2014年担保额度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有助于其及时获得所需资金,该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请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调整2014年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登载于2014年9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十、审批程序
本次调整2014年担保额度事项尚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77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4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5月19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14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14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LED项目的发展需要,公司将以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全资孙公司众合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及网新机电(香港)有限公司为平台,统一对LED项目需要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因采购需要,两家香港公司需发生融资行为,为了保证LED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意将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担保主体调整为,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众合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及网新机电(香港)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在开展因LED项目时共同使用(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参股公司——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等值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共用担保。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该担保未曾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9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4年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申请调整担保主体,同意公司2014年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众合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及网新机电(香港)有限公司四家公司提供最高额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的共用担保,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75%。该共用担保额度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过程中基于相关合同为项目公司提供配套供货、服务等所需的贸易融资等配套融资业务提供阶段性担保。
上述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在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办理理财,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及对外投标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二、请求批准事项
请求批准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
三、担保主体调整的原因说明
根据LED项目的发展需要,公司将以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全资孙公司众合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及网新机电(香港)有限公司为平台,统一对LED项目需要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因采购需要,两家香港公司需发生融资行为,公司调整2014年担保主体主要是满足金融机构授信要求。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智利信息”)
(1) 成立时间:2011年1月25日
(2) 住所:圣地亚哥拉斯孔德斯,伊斯朵拉戈耶内切拉大街3250号8层
(3) 法人代表:吴晶
(4)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5) 税号:76.139.135-6
(6)经营范围:采购、转让、市场营销、分销、进口、出口、再出口智利或国外的货物,不管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动产或者不动产,还有一切应该与其他地区共享的技术、启示和技术发展。投资领域涉及所有的货物,不管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动产或者不动产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01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94,575,352.48 | 78,125,417.60 |
负债总额 | 37,775,011.32 | 26,501,174.26 |
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37,775,011.32 | 26,501,174.26 |
股东权益 | 56,800,341.16 | 51,624,243.34 |
| 2013年1—12月
(未经审计) | 2014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627,070.21 | 1,606,780.60 |
利润总额 | -242,323.77 | -316,491.70 |
净利润 | -242,323.77 | -316,491.70 |
2、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年7月8日
(2)注册号:ITM130708972
(3)注册资本:5万比索
(4)住所:墨西哥莱昂市胡安阿隆索托雷斯大道#1494,A-1
(5)法定代表人:耿晖
(6)经营范围: 在墨西哥承接LED街灯替换项目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子公司(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01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0,793,153.92 | 35,777,908.74 |
负债总额 | 10,905,492.67 | 36,590,338.95 |
银行贷款总额 | 0 | 0 |
流动负债总额 | 10,905,492.67 | 36,590,338.95 |
股东权益 | -112,338.75 | -812,430.21 |
| 2013年1—12月(未经审计) | 2014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 | 0 |
利润总额 | -135,621.19 | -836,140.21 |
净利润 | -135,621.19 | -836,140.21 |
3、众合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 2013年12月27日
(2)注册号:2017365
(3)注册资本:10万美元
(4)住所:RMS 1116-19 SUN HUNG KAI CTR 30 HARBOUR RD WAN CHAI HONG KONG
(5)法定代表人:薛仕成
(6)经营范围: 对轨道交通、节能环保、清洁能源项目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转让,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01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0 | 38,441,978.03 |
负债总额 | 0 | 37,449,999.99 |
银行贷款总额 | 0 | 0 |
流动负债总额 | 0 | 37,449,999.99 |
股东权益 | 0 | 991,978.04 |
| 2013年1—12月(未经审计) | 2014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 | 0 |
利润总额 | 0 | 375,051.12 |
净利润 | 0 | 375,051.12 |
4、网新机电(香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5年4月9日
(2)注册号:961961
(3)注册资本:280万美元
(4)住所:香港湾仔港湾道30号新鸿基中心1116-1119室
(5)法定代表人:陈均
(6)经营范围: 机电产品、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其他高新技术的开发,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01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66,453,314.92 | 64,465,669.30 |
负债总额 | 49,634,306.68 | 56,128,444.41 |
银行贷款总额 | | |
流动负债总额 | 49,634,306.68 | 56,128,444.41 |
股东权益 | 16,819,008.24 | 8,337,224.89 |
| 2013年1—12月(未经审计) | 2014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19,360.00 | 158,750.00 |
利润总额 | -85,781,511.77 | -8,642,650.95 |
净利润 | -85,781,511.77 | -8,642,650.95 |
五、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
公司将通过如下措施控制担保风险:
1、严格风险评估。通过严谨的授信风险评估,确定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最高风险承受能力;
2、上市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统一由本公司为上述公司审核及办理相关手续。本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将按公司获评的信用等级,并根据目前国内银行的市场担保费用率,按担保发生额收取相应担保费用;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0,306.63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含子公司对公司担保)22,331.04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57,975.5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34%。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总裁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上述担保有关文件。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经调研认为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众合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及网新机电(香港)有限公司四家公司的信誉良好,运作正常,一致审议同意为上述参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九、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调整2014年担保额度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担保有助于其及时获得所需资金,该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请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调整2014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登载于2014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十、审批程序
本次调整2014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78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投资建设轨道交通及能源环保产业园示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或“本公司”):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众合投资: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科技产业孵化器:浙江浙大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间接持有本公司44.73%的股份],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网新创新:网新创新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之参股公司,同受母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间接持有本公司44.73%的 股份],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钮因创投: 浙江钮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钮因创投的法人兼任母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间接持有本公司44.73%的股份]的高管,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增强公司在轨道交通和能源环保主营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关键技术的创新突破、国产化及商业应用,孵化、储备、研发相关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提升主营业务的持续盈利能力,培育更多的优质细分业务板块,形成多层次的以本公司为产业链核心企业的产业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公司拟在临安青山湖科技城投资建设“轨道交通及能源环保研发试验基地和产业园示范项目”。
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众合投资代表公司与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科技产业孵化器、网新创新及钮因创投合资成立浙江网新智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以联合建设轨道交通与能源环保产业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众合投资出资不超过800万元(含),占注册资本的20%。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4年9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其中:关联董事潘丽春女士、赵建先生、史烈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按照有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超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0.2.5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联关系说明
科技产业孵化器、网新创新、钮因创投同受本公司母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未与科技产业孵化器、网新创新、钮因创投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 交易对方介绍
除公司本身以外的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一)科技产业孵化器
1、公司名称:浙江浙大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三墩镇西园8路1号J4楼101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四纲
注册资本:贰亿元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5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25304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330100782909090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高新技术的咨询、孵化服务,物业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股东(发起人):
(1)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2、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201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7,340.14 | 40,161.40? |
负债总额 | 15,948.42 | 19,030.24 |
银行贷款总额 | | ? |
流动负债总额 | 15,948.42 | 19,030.24? |
股东权益 | 21,391.73 | 21,131.15? |
| | 2014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13.39 | 0? |
利润总额 | -745.48 | -260.57 |
净利润 | -745.48 | -260.57? |
3、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科技产业孵化器同受本公司母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网新创新
1、公司名称:网新创新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临安市青山湖街道鹤亭街6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法定代表人:潘丽春
注册资本: 壹亿元
成立日期: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012665518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330124551394501
经营范围:计算机与电子技术信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设计;系统集成;电子工程调试和电子工程检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股东(发起人):
①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②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③浙江网新技术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
④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2)实际控制人: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201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14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908.51 | 4,915.01 |
负债总额 | 1,399.01 | -0.55 |
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1,399.01 |
-0.55 |
股东权益 | 2,509.51 | 4915.56 |
| | 2014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00 | 106.16 |
利润总额 | -1,727.22 | 2,406.05 |
净利润 | -1,727.22 | 2,406.05 |
3、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网新创新同受本公司母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钮因创投
1、公司名称:浙江钮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环镇北路41号101室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越明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9月30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53236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330100563304438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咨询服务。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股东(发起人):
(1)杭州乾鹏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杭州顺鹏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201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9,907.07 | 9,904.51 |
负债总额 | 4,951.52 | 4,951.52 |
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4,951.52 |
4,951.52 |
股东权益 | 4,955.55 | 4,952.99 |
| | 2014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利润总额 | -8.08 | -2.56 |
净利润 | -8.08 | -2.56 |
3、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钮因创投的法人兼任母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管,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 拟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浙江网新智林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众合投资出资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科技产业孵化器出资16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网新创新出资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浙江钮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上述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货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网新智林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科技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实业投资;技术成果转让(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共同投资建设轨道交通及能源环保产业园示范项目的目的
为增强公司在轨道交通和能源环保主营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关键技术的创新突破、国产化及商业应用,孵化、储备、研发相关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提升主营业务的持续盈利能力,培育更多的优质细分业务板块,形成多层次的以本公司为产业链核心企业的产业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公司在临安青山湖科技城投资建设“轨道交通及能源环保研发试验基地和产业园示范项目”。产业园项目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优化本公司的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对于公司在主业领域所需的专业性技术、产品提供有效支撑,对于发展公司体系以“轨道交通+能源环保”为核心的主营业务并形成持续盈利能力有着重要战略意义。同时,项目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创新孵化的溢出效应,对于复制传播有效的创新孵化模式、服务浙江省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起到关键的示范带头作用,我司亦可为新孵化的企业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支撑,有利于我司增加优质的客户群体。
从建设条件来看,项目建设积极响应了杭州市十大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对培育浙江省“智能安全+节能环保”典型产业代表发挥重要作用,得到了省市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是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由省、杭州和临安市三级财政解决。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等公用配套设施和项目申报、征地拆迁、九通一平工作全部由临安市政府负责。二是今后省级科研经费将集中或重点投向省科研机构创新基地,对入驻单位的装备投入将结合院所条件建设给予适当支持。三是建设成本低。建设单位只负责项目用地及建设资金投入。
在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情况下,本项目用地价格和建设相对较低,投入产出效益比明显,通过共同投资方式,在保证公允的前提下,更多借助关联方的资质、资源,为本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支持。
2、对公司的影响
共同投资建设轨道交通及能源环保产业园示范项目,切实可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拓展公司市场开拓和整体业务规模及收入增长。上述关联交易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允条件下借力关联方资源,有助于提高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本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书面意见,同意将该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认真审核上述交易的有关资料和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上述交易情况的介绍,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按照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我们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做初步审阅。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潘丽春女士、赵建先生、史烈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六、历次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年初至披露日,科技产业孵化器、网新创新、钮因创投与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79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2014年9月3日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定于2014年9月19日(星期五)14:00在杭州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0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星期五)14: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4年9月18日15:00—2014年9月18日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0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业经2014年9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专项意见,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内容
序号 | 内 容 |
1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 关于调整2014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3 | 关于调整2014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于2014年9月3日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4年9月12日至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不包括期间的非工作日)。
(三)登记地点:杭州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董事会办公室及股东大会现场。
(四)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360925 | 众合投票 | 3 | A 股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众合投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0925;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表示对议案一至三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3.00代表议案三,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 |
100 | 全部议案 | 100.00元 |
1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调整2014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2.00元 |
3 | 关于调整2014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0元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投票注意事项:
①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②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众合机电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15:00至2014年9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
邮政编码:310052
电 话:0571-87959025,87959026
传 真:0571-87959026
电子信箱:unitedmne@unitedmne.com
联 系 人:葛姜新 钟天鹏
(二)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4年月 日——2014年月 日
委托日期:2014年月 日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2 | 关于调整2014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
3 | 关于调整2014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说明:
1、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 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