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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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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的
公 告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4-063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9 月2 日,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吴捷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捷先生于 2014 年9 月2 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达到436.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本次减持后,吴捷先生尚持有公司1309.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2%,均为高管锁定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吴捷大宗交易2014年9月2日11.68436.421.37
合计436.421.37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吴捷合计持有股份1745.685.491309.264.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36.421.3700
有限售条件股份1309.264.121309.264.12

三、其他说明

1、本公司股东吴捷先生上述减持行为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公司股东吴捷先生上述减持行为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吴捷先生同时作为公司发起人股东、公司董事、公司高管,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2014年7月15日,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2)在其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上述董事、监事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存在违背其承诺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后,吴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2%,吴捷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5、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4-064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9 月2 日,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通知,其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吕兆民(董事)大宗交易2014年9月1日11.68299.450.94
伍杏媛(董事)竞价交易2014年9月1日12.1884.000.013
叶健华(董事)竞价交易2014年9月1日11.9775.9250.24
钟彩娴(监事)竞价交易2014年9月1日11.95136.200.11
黄秀芬(监事)竞价交易2014年9月1日12.08817.8750.05
 合计433.451.353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吕兆民合计持有股份1197.803.77898.352.8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99.450.9400
有限售条件股份898.352.83898.352.83
伍杏媛合计持有股份676.622.13672.622.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9.1550.53165.1550.52
有限售条件股份507.4651.60507.4651.60
叶健华合计持有股份315.300.99239.3750.7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8.8250.252.9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236.4750.74236.4750.74
钟彩娴合计持有股份144.800.45108.600.3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6.200.1100
有限售条件股份108.60.34108.600.34
黄秀芬合计持有股份71.500.2353.6250.1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7.8750.0600
有限售条件股份53.6250.1753.6250.17

三、其他说明

1、本公司上述董事、监事的上述减持行为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公司上述董事、监事的上述减持行为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上述董事、监事同时作为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2014年7月15日,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2)在其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上述董事、监事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不存在违背其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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