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4年8月15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股东大会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以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亿元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时公告2014——033号)。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1、产品名称: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飞越理财人民币“利利共赢”机构性存款产品141344期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属于人民币区间累计收益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收益与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挂钩。
4、产品风险评级:较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5、预期理财收益率:5.45%
6、产品期限:2014年8月29日——2015年3月4日
7、公司认购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
8、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9、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公司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3年9月5日、2013年9月9日,公司以2亿元购买厦门国际银行“飞越理财人民币‘季季增赢’结构性存款13954期 ”产品,预期理财收益率:6.3% ;产品期限:2013年9月5日——2014年9月4日,2013年9月9日——2014年9月8日 。
2、2013年10月18日,公司以2亿元购买厦门国际银行“飞越理财人民币‘季季增赢’结构性存款131234期 ”产品,预期理财收益率:5.70% ;产品期限:2013年10月18日——2014年10月17日。
3、2013年11月8日,公司以5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3年第197期产品,预期理财收益率:5.0% ;产品期限:2013年11月8日——2014年2月10日。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4、2014年2月13日,公司以5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4年第025期(网银专享)产品,预期理财收益率:5.15% ;产品期限:2014年2月13日——2014年4月16日 。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5、2014年5月22日,公司以5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4年第099期(网银专享)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05%;产品期限:2014年5月22日--2014年6月23日 ,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