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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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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4-070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2014 年8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李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3%)《关于提议增加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31日至2014年9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15:00-2014年9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A座4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主持人:王军民先生

 6.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245,800,8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7%。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5,853,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5%。

 董事王军民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沈玮律师、张秋子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本议案在累积投票制下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有效表决权总票数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乘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结果,即共计491,601,730票。

 1.1.1选举王树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王树华先生获得赞成票245,798,9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2%,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票5,851,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1.1.2选举王会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王会清先生获得赞成票245,798,9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2%,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票5,851,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1.2 选举许苏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5,800,865股,其中赞成票245,800,8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5,853,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7)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5,800,865股,其中赞成票245,798,9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2%;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8%。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沈玮律师、张秋子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4-071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1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七名董事,会议于2014年9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王树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选举王树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选举董事王树华先生、王军民先生、许苏明先生组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许苏明先生为独立董事。选举王树华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选举董事徐光华先生、王会清先生、许苏明先生组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徐光华先生为独立董事且是会计专业人员,许苏明先生为独立董事。选举徐光华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选举董事王树华先生、徐光华先生、叶树理先生组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叶树理先生和徐光华先生为独立董事。选举叶树理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选举董事王军民先生、徐光华先生、叶树理先生组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徐光华先生和叶树理先生为独立董事。选举徐光华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

 附件: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树华先生,中国国籍,47岁,博士学历,历任国家监察部科员,国家监察部副主任科员,中央纪委副主任科员,江苏省投资公司综合计划部副科长、科长,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综合计划部副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综合计划部经理,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教育部经理,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王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树华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单位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军民先生,中国国籍,49岁,研究生学历,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历任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船舶部经理、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舜天船舶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军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5,500,000股;王军民先生在同一控股股东单位下的关联方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会清先生,中国国籍,44岁,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省财政厅科员,江苏省工商局副主任科员,江苏省国资委主任科员,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王会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会清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单位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苏明先生,中国国籍,57岁,博士学历。曾经任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六年)。现任东南大学现代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学术职务)、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南京三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攀特电陶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研究员、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南京市政协常委。许苏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光华先生,中国国籍,51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东南大学副教授、专业负责人,现任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同行评审专家、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分会副会长、江苏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和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徐光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树理先生,中国国籍,5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东南大学人事处副科长,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东南大学法律学院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工程法研究所副所长,兼任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树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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