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框架协议书、战略合作协议、投资合作书、意向书
●风险提示:以上框架协议书、战略合作协议、投资合作书、意向书,属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合作协议。以上协议中的项目尚需相关权力机构核准或备案,并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2014年8月27日,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与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签署了《蒙西腾格里清洁能源基地框架协议书》,新能源公司拟在内蒙古阿拉善盟建设蒙西清洁能源基地1000MW风电项目、1000MW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及配套工程,其中,一期建设100MW风电、100MW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
2014年8月31日,新能源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与阿瓦提县人民政府签署了《阿瓦提县三期4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新能源公司拟在柳树泉农场建设10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在阿瓦提县建设4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2014年9月1日,新能源公司与清河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清洁能源建设项目意向书》,新能源公司在清河县建设49.5MW风力发电项目和30MW光伏发电项目;新能源公司子公司西安佳阳新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阳公司)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佳阳公司拟在神木县建设200MW太阳能电站项目。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新能源公司与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签署的《蒙西腾格里清洁能源基地框架协议书》主要内容
拟建设项目:蒙西清洁能源基地1000MW风电项目、1000MW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及配套光伏产业组件生产厂、逆变器生产厂、SVG生产厂,包括后期的新技术、新产品、柔性直流输送电等相关项目。项目分三期实施,一期建设100MW风电、100MW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
建设地址: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占地约3.36万亩,其中风电项目规划用地0.36万亩,光伏项目规划用地3万亩。项目一期100MW风电项目占地360亩,100MW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占地3,000亩。项目所需土地采用租赁的方式供给,租赁价格按当地最低价格或由法定评估公司评估价格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98亿元,其中风光电项目总投资190亿元、配套项目投资8亿元。项目一期计划投资19亿元,其中,100MW风电项目投资9亿元,100MW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投资10亿元。
项目总建设期3-5年,其中项目一期计划2015年5月开工建设,11月建成并网。项目获得政府批复并经特变电工股东大会同意项目投资后开工建设。
2、新能源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拟建设项目:哈密源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十三师柳树泉农场1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
建设地址:柳树泉农场光伏产业园,项目占地约3400亩。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
项目建设期为1年。新能源公司须在项目协议书签订两个月内在项目属地注册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签订项目协议书、在项目属地注册公司完成并经特变电工董事会审议同意项目投资后,新能源公司需交纳1,000万元的工程保证金,项目完成验收,工程保证金全部退还。项目核准并经特变电工董事会审议同意投资建设该项目后,六个月内开工建设,按工程约定期限完工,否则,视为新能源公司违约,全额没收项目工程保证金。新能源公司按光伏发电项目占地每亩每年交纳400元人民币的资源补偿费。两年内未取得项目核准并达到开工条件的,协议自动作废。
3、新能源公司与阿瓦提县人民政府签署的《阿瓦提县三期4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拟建设项目:阿瓦提县三期4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建设地址:阿瓦提县光伏产业园区,项目占地约1400亩。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4亿元。
阿瓦提三期项目在前期项目预留用地范围内实施。新能源公司在项目核准后一年内对此项目推进无实质进展,项目预留地自动解除,阿瓦提县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另作他用。新能源公司投资项目经建设、土地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经特变电工董事会审核同意项目投资后方可开工建设。
4、新能源公司与清河县人民政府签署的《清洁能源建设项目意向书》主要内容
拟建设项目:49.5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和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址:风电一期49.5兆瓦项目建设地点为青河县风电规划二区,光伏一期30兆瓦建设地点初步选定在青河县萨尔托海乡。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
项目获得核准并经特变电工董事会审议同意该项目投资后开始建设。
5、佳阳公司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拟建设项目:神木县200MW太阳能电站项目,项目分期建设,其中一期100MW。
建设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解家堡镇柏林村、高家堡镇郝家岔村,项目总占地约6,600亩,其中一期占地3,300亩。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其中一期投资约10亿元。
佳阳公司须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子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运作及建设,确保项目实施。项目投资经特变电工股东大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合作协议的签署及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新能源产业系统集成业务的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新能源产业的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新能源产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当地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及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四、风险提示
以上框架协议书、战略合作协议、投资合作书、意向书,属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合作协议。以上协议中的项目尚需相关权力机构核准或备案,并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蒙西腾格里清洁能源基地框架协议书》;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3、《阿瓦提县三期4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4、《清洁能源建设项目意向书》;
5、《战略合作协议》。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