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百圆裤业连锁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日接到公司股东樊梅花女士的通知,其所持有处于质押状态的公司股权已解除质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3年6月26日,樊梅花女士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20,000股质押给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质权人”),用于为公司部分加盟商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双方已于2013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13年6月26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7月5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4年8月29日,樊梅花女士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上述股份(2,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申请解除质押并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樊梅花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7,77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3%,不存在质押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百圆裤业连锁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