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关联方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平板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借款担保,并由间接控股股东彩虹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现将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佛山平板公司于2009年3月31日与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顺公司”)签订了《OLED建设项目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8年,在项目建设期及项目投产后5年内免息,深圳虹阳工贸公司(彩虹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平板公司第二大股东)与诚顺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由于经营环境、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发生变化,佛山平板公司近三年经营亏损,净资产为负数,本公司于2012年度对该公司全额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为减少公司经营亏损,公司于2014年4月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将所持佛山平板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彩虹集团公司。目前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之中。本次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深圳虹阳工贸公司目前处于公司清理状态,根据股权转让后新老股东约定,协助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股权转让手续。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已就上述担保发表意见,虽然佛山平板公司财务状况较差,但该笔借款目前仍在约定期限内,且该公司无其他逾期借款;作为佛山平板公司控股股东的彩虹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足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此项关联担保,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