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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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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14-022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9月5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刊登于2014年8月2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江苏阳光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临2014-021。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日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19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19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4年9月1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上述议案1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证券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2014年9月4日(含该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2日—2014年9月4日。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邮政编码:214426

 联 系 人:徐伟民、赵静

 联系电话:0510-86121688

 传 真:0510-8612168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 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投票代码

 ■

 三、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买入

 2、申报价格: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多个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可组成议案组。此时可用含两位小数的申报价格代表该议案组下的各个议案,如2.01 元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一个议案,2.02元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二个议案,依此类推。2.00元代表议案组2项下的所有议案。

 3、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四、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江苏阳光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2)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3)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4)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五、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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