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22日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7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3)。
2014年8月5日,上述重大事项确定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4年8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
2014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该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7)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分别于2014年7月29日、8月12日、8月19日、8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等(公告编号:2014-044、2014-046、2014-048、2014-049)。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时选聘了相关中介机构,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且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由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4年9月4日前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文件并复牌。为做到本次交易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9月4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对股票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不晚于2014年9月30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9月30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