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闲置超募资金)以及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5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5)。
根据上述决议,2014年8月29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以下简称“协议”)。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2、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预期收益率: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2.5%]×产品存续天数/365;
浮动收益=本金金额×[2.3%]×有效计息天数/365;
4、产品成立日:2014年8月29日;
5、产品起息日:2014年8月29日;
6、产品到期日:2014年9月29日;
7、产品本金及收益支付:产品本金与收益在产品到期日一次性支付;
8、公司认购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0、公司本次出资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购买该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经审计的总资产 240,233.01 万元的0.83%;
11、风险揭示:
(1)利率风险:本存款产品的浮动收益根据观察标的确定,若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间任一观察日观察标的不在约定参考区间内,则公司不能获得浮动收益,仅能获得固定收益,公司获得的实际收益将低于预期收益目标;
(2)提前终止风险:本存款产品兴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公司必须考虑本存款产品提前中止时的再投资风险;
(3)法律风险:本存款产品是针对当前政策法规设计,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将可能对本存款产品的运作产生影响。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核查为主;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收益情况。
三、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其它事项说明
1、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2、截至2014年9月1日,公司和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19,300万元(含本次金额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8.03%。
五、备查文件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