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4-0107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旋斗式矿井连续提升机研发实验能力建设项目获得国家财政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31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由林州市发展改革委转来的《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2013年第二批能源自主创新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安发改投资〔2013〕589号)。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3年第二批能源自主创新及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能源装备)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3]1026号)文件,公司申报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旋斗式矿井连续提升机研发试验能力建设项目”获得国家财政补助资金1425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近日,该项资金1425万元已通过林州市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给为我公司承建项目的四家建设单位。该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计入递延收益项目,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分摊转入各期损益,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该项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