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本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送达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君安原委派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饶康达先生、陈于冰先生,现陈于冰先生因个人原因从国泰君安辞职,不再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本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国泰君安委派朱锐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陈于冰先生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饶康达先生和朱锐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特此公告。
附件:朱锐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附:朱锐先生简历
朱锐先生,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硕士,先后参与并完成了振华重工2008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正泰电器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项目、洪都航空200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成发科技201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四方达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成飞集成201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国交建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项目、浙富股份2013年非公开发行项目、中航动控2013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等。朱锐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