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中北 公告编号:2014-57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078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 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