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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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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4-048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26日以专人传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现场出席董事五名,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三名),张增光董事因公出差,委托于九洲董事代为表决。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增光先生召集、副董事长于九洲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股东提名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将股东提名张增光、于九洲、王晓华、刘臣、秦国勖、张学刚、郑洪涛、宁亚平、刘作毅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郑洪涛、宁亚平、刘作毅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志东、王贵福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查且未提出异议后,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议,参考河北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每年5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履职产生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对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9月2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0)。

四、审议通过《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9月2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51)。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其中第一、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增光先生:1959年出生,毕业于燕山大学,工程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81年加入河北省冀东水泥厂,1997年7月至2005年4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0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张增光先生2005年4月至今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持有本公司股票3654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于九洲先生:1958年出生,毕业于美国伊利诺依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2 年加入河北省冀东水泥厂,2000 年11月至2001年11月,在美国伊利诺依大学学习,2002年3月至2005年4月任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渤海水泥控股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2005年5月,出任本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2006 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于九洲先生2011年2月起至今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晓华先生:1955年出生,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大学文化,高级政工师。1987年加入河北省冀东水泥厂;1987年12月至1996年3月历任河北省冀东水泥厂一运公司主管会计、党委组织部干事、劳资处处长助理、运销处党支部副书记、石灰石矿党总支书记;1996年3月至1998年4月任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公司石灰石矿党总支书记、盾石实业公司总经理;1998年4月至2000年1月任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00年1月至2001年5月任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2001年5月至2001年12月任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兼任唐山水泥机械厂厂长、党委书记(其中2001年12月至2005年4月任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公司党委副书记); 2006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王晓华先生2005年4月至今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32584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臣先生:1963年出生,毕业于河北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7年加入河北省冀东水泥厂,2000年至2002年1月任本公司直属制造分厂厂长,2002年2月至2005年5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臣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秦国勖先生:1964年出生,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大本学历,经济师。1984年8月加入河北省冀东水泥厂,2000年7月至2002年3月任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审部副部长兼总经办副主任。2002年3月至2004年12月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兼总经办第二主任。2004年12月至2005年5月任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5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秦国勖先生2006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及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学刚先生: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现任远景万方(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董事,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2月至2013年9月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1年11月至2013年9月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张学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至2014年10月1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洪涛先生:1966年出生,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金融学博士后。1986 年7 月至1992 年8 月湖北省孝感市农业局技术干部;1995 年7 月至1996 年12 月广东仲恺技术经济学院教师;1997年1月至1997 年10月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干部;1997年10 至1998 年9月光大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2001 年7 月至2004 年1 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研中心教师;2004年2月至今担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副主任;200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郑洪涛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与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宁亚平女士:1959 年出生,毕业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研究生导师,北京大学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光华博士后联合会学术指导委员会委员。1989 年12 月至1993 年1 月任中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1993 年2月至1994 年8 月任中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1994 年9 至1995 年1 月任中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2002 年至今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11年5月至今任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7月至今任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宁亚平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与本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作毅先生:1951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军械工程学院;1982年至1984年工作于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所自动化室;1984年至1991年任国家建材局计算机中心软件处处长;1991年至1993年工作于日本SUC,从事银行保险系统软件开发;1997年至1999年任华力拓软件公司质量管理部部长;1998年至2000年在美国ACECO公司主持公司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开发;2001年至2003年任北京环球太阳海网络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2004年至2012年12月任中国水泥协会副秘书长兼市场信息化部部长、数字水泥网总裁;2012年9月13日至今任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月至今任北京鸿诚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作毅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与本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志东先生,1968年生,毕业于河北财经学院,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2年至2000年在河北省安装工程公司二分公司财务科工作;2002年至2007年9月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7年9月至2009年10月 任本公司丰润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9年10月至2009年12月任本公司冀东大区财务总监、兼丰润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9年12月至2011年7月任本公司冀东大区财务总监、兼唐山分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7月至2011年9月任本公司审计部长;2011年9月至2012年11月任本公司审计部长、兼内控部部长;2012年11月至2013年8月任本公司纪委副书记、兼党委督查室主任、审计部长、内控部部长、督查室主任;2013年8月至2014年6月任本公司纪委副书记、审计总监、兼审计部长、内控部部长、监察部部长。2014年7月至今任公司纪委书记、审计总监、兼审计部部长、内控部部长、监察部部长。张志东先生2013年8月至今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贵福先生,1963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5年7月至2011年7月任公司审计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公司辽宁大区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王贵福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刘作毅,作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5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郑重声明:刘作毅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刘作毅

2014年8月26日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宁亚平,作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宁亚平

2014年8月26日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郑洪涛,作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4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郑洪涛

2014年8月26日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提名郑洪涛、宁亚平、刘作毅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郑洪涛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4次,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宁亚平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0次,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刘作毅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5次,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8月26日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及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2014年8月30日)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程序,公司股东提名张增光、于九洲、王晓华、刘臣、秦国勖、张学刚、郑洪涛、宁亚平、刘作毅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郑洪涛、宁亚平、刘作毅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核实了董事候选人的资料及提名、董事会审议程序,认为:

1、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本次董事会换届及董事、独立董事提名方式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候选人的推选程序符合有关《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3、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完全有能力履行董事职责,同意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郑洪涛 刘作毅 宁亚平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4-049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14年8月27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组长联席会选举赵阳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赵阳先生,1973年生,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11月至2011年7月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2011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3年8月至今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4-050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有效掌控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和包头地区水渣资源,扩大公司在包头市水泥市场的占有率,解决公司子公司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的熟料销售问题,曾于2011年9日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投资14700万元与内蒙古包钢西北创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西创”)投资成立包钢西创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随着谈判的深入和水泥市场环境的变化,经与包钢西创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完善以前的合作方案,新的方案为本公司向包钢西创全资子公司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冀东”)采取直接增资的方式实现双方的合作。

2014年8月30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以包钢冀东截至2014年6月30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净资产为依据,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包钢冀东增资12,642.20万元,其中12,2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392.2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包钢冀东注册资本由12,750 万元增加到25,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49%股权,包钢西创持有其51%的股权。

包钢冀东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钢铁(集团)公司包钢厂区

法定代表人:赵百仁

注册资本:人民币12,75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7月8日

经营期限:200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7日

经营范围:冶金渣微粉生产与销售;水泥生产与销售;水泥制品、钢材、建材、钢渣、煤矸石、商品混凝土、水泥、水泥原材料的销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包钢冀东为包钢集团授权作为唯一有权经营、销售其水渣的单位。包钢冀东拥有2台水泥磨(水泥粉磨能力200万吨/年)和3台矿渣立磨(矿渣粉生产能力约180万吨/年),包钢西创持有包钢冀东100%的股权。

2、财务情况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4年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对包钢冀东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14】第0808号),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资产负债简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资产金额(元)
1资产总额683,415,109.62
2负债总额532,307,174.86
3所有者权益总额151,107,934.76
 其中:实收资本20,000,000.00
 资本公积320,000,000.00
 未分配利润-188,892,065.24

包钢冀东于已2014年8月19日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增加资本金10,750万元,其注册资本现为12,750万元,已经完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

利润简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14年1-6月
营业收入101,681,358.30
利润总额-58,653,582.10
净利润-58,653,582.10

3、评估情况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包钢冀东进行了评估(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4】第193号)。至评估基准日评估基本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23,416.6423,119.90-296.74-1.27
非流动资产44,924.8743,269.03-1,655.84-3.69
固定资产44,644.5443,017.98-1,626.56-3.64
在建工程280.33251.05-29.28-10.44
资产总计68,341.5166,388.93-1,952.58-2.86
流动负债53,230.7253,230.72--
负债总计53,230.7253,230.7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5,110.7913,582.21-1,952.58-12.92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作方式为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包钢冀东增资12,642.20万元,其中12,2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392.2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包钢冀东注册资本由12,750 万元增加到25,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49%股权,包钢西创持有其51%的股权,截至到本公告披露日,具体的投资合同尚未签署。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目的为掌控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和包头地区水渣资源,解决公司子公司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的熟料销售问题,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包头市水泥市场的占有率。增资事项完成后,对本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和包头地区的子公司经营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存在的主要风险:包头地区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矿渣、矿粉及水泥供大于求的矛盾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包钢冀东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审字【2014】第0808号审计报告

3、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4】第193号评估报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4-051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 14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下午15:00 至2014年9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5日

●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根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9月19日14时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 14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2014年9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9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凡是2014年9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7、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5日

8、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3、审议《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4.1关于选举张增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2关于选举于九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3关于选举王晓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4关于选举秦国勖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5关于选举刘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6关于选举张学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5.1关于选举郑洪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2关于选举宁亚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3关于选举刘作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6.1关于选举张志东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6.2关于选举王贵福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相关内容已刊登于2014年8月26日及2014年9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到以上媒体查询。

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1和议案2须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

(2)议案4至议案6为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对每个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需逐项进行表决。同时每个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投票表决需要采用累积投票制。

(3)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查且未提出异议后,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14年9月16日-9月17日(8:00—16:30)

5、登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6、异地股东可以来电来函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01

(2)投票简称:“冀东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冀东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议案1至议案3),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投票的议案,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投票的议案,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1至议案3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4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 4.01 元代表议案4中子议案①,4.02 元代表议案4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议案,如议案 4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4.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4.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议案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100.00
议案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1.00
议案2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2.00
议案3审议《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3.00
议案4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

累积投票制
4.1选举张增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4.01
4.2选举于九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4.02
4.3选举王晓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4.03
4.4关于选举秦国勖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4.04
4.5关于选举刘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4.05
4.6选举张学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4.06
议案5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累积投票制
5.1选举郑洪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01
5.2选举宁亚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02
5.3选举刘作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03
议案6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累积投票制
6.1选举张志东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6.01
6.2选举王贵福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6.02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6;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3;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2;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表3: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A投X1票X1股
对候选人B投X2票X2股
…………
合 计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④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3(即总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累计投票议案需另行投票。

⑥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⑦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①申请服务密码(免费申领)的流程 服务密码通过“互联网申请,交易系统激活”的方式申领,申领步骤为:

第一步:登录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系统“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

第二步:录入姓名、证件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并设定服务密码。

第三步:检验通过后,系统提示密码设置成功并分配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号。

第四步: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交易系统长期挂牌 “密码服务”证券,供激活密码委托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如忘记服务密码或怀疑被盗,可挂失服务密码再重新申请。挂失步骤与第四步相同,只是买入价格变为2元,买入数量为大于1的整数。

②需要领取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参见深交所网站(http://ca.szse.cn)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证书服务”栏目。业务咨询电话: 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③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第一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第二步:进入该股东大会后,点击“登录”栏目,选择身份认证方式(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进行认证。

第三步:通过身份认证后,进入会议网页,点击“投票表决”栏目。

第四步:填写表决意见,对每一个议案,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第五步:完成投票选择后,可预览投票结果(此时可修改),确认投票后点击“发送投票结果”按钮,完成网络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

(2)联系人:沈伟斌、李银凤

(3)邮政编码:064000

(4)联系电话:0315—3244005传真:0315—3244005

(5)电子邮箱:zqb@jdsn.com.cn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会议期限:半天。

六、备查文件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序号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议案2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议案3审议《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4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票数
4.1关于选举张增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2关于选举于九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3关于选举王晓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4关于选举秦国勖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5关于选举刘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6关于选举张学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5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票数
5.1关于选举郑洪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2关于选举宁亚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3关于选举刘作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6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票数
6.1关于选举张志东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6.2关于选举王贵福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对议案1至议案4进行表决时,以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议案5至议案7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在相应意见下填报股数,投票表决时应当以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申报股数。

2.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时应字迹清楚,易于识别,便于统计票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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