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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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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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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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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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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当前资产负债及实际经营情况,并根据新老股东于2013年11月6日签订的《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于报告期内,全力对现有资产、负债和人员进行必要的清理,以减轻经营负担,降低财务风险,从而尽快实现业务转型。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在完成原有订单后,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即目前的主营业务已基本停顿。

 鉴于以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988.0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60.29%。实现净利润-22,870.4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235.14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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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因彩电业务终止经营规模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因彩电业务终止经营规模下降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因彩电业务终止经营规模下降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因资产重组增加的证券事务费用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因彩电业务终止经营规模下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减少,对应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处置的固定资产收益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收到股东清算款。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因公司彩电业务终止,后续无研发支出。

 2、 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目前正全力对现有资产、负债和人员进行清理,以减轻经营负担,降低财务风险,从而尽快实现业务转型。公司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主营业务已经停顿。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3年11月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公司于2013年7月8日接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其拟筹划相关重大事项;并于8月5日确认,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3年7月8日开始停牌。停牌期间,包括公司在内的相关各方与中介机构根据既定重组事项的工作计划,积极推进有关各项工作。但包括公司在内的相关各方会同中介机构与相关重组方进行了多次协商,就关键合作条件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最终未能达成一致。经公司慎重考虑,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以及维护市场稳定出发,决定终止筹划该重组事项。同时,公司承诺自本次股票复牌之日(即2013年11月26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全力对现有资产、负债和人员进行清理,以减轻经营负担,降低财务风险,从而尽快实现业务转型。

 截止6月30日,公司各方股东确认:厦华电子已基本完成相关的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

 后续,公司各方将继续推进剩余未清理完毕的资产负债、人员的清理工作,以尽快达成原协议所约定的效果。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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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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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主营业务已经停顿。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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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12年12月7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的账户352000678018160139321将全部资金1.8亿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查询2014年4月26日于www.sse.com.cn披露的《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根据财政部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拟于2014 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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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将能更好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2013年11月6日公司原第一、二大股东与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和王玲玲签署《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具体《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东各方签订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原第一大股东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将协助公司进行债务及相关人员清理,于2014年6月30日前尽力促使公司完成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并尽力达成至前述时点公司负债归零且净资产为正且现有全部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效果。

 据此,公司管理层和聘请的相关律师于2013年底根据上述框架协议的规划开始着手制订赔偿方案,综合考虑年底和春节的因素,于2014年2月19日发布《厦华电子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方案通告》,向全体员工发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邀请。该方案于2014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公司于2013年即开始筹划制订职工安置方案,且鉴于当时事件发生的状况,支付职工补偿已为确认的事项,故当时公司将相关费用190,041,445.22元计入了2013年度"营业外支出--辞退福利"。但是《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对"辞退福利"的确认时间有明确的要求,而公司正式公布职工补偿方案及通过董事会审议的时间为2014年,因此现根据确认时间把原计入2013年度"营业外支出--辞退福利"费用190,041,445.22元改为计入2014年度。并于报告期内,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事项追溯重述了2013 年度财务报表,导致公司2013年合并报表净利润增加190,041,445.22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增加175,428,975.53元。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母公司对职工辞退福利支出进行了追溯重述,分别调整减少2013年营业外支出和应付职工薪酬175,428,975.53元;

 (2)子公司对职工辞退福利支出进行了追溯重述,分别调整减少2013年营业外支出和应付职工薪酬14,612,469.69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3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公司分别将持有的子公司厦门厦华新技术有限公司76.607%股权转让给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SinoprimaInvestments& Manufacturing S.A.(Pty) ltd100%股权转让给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从出售日开始,本公司已经失去了对上述子公司的实质控制权,故从出售日开始,不再将厦门厦华新技术有限公司、SinoprimaInvestments& Manufacturing S.A.(Pty) ltd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4)审字G-168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中强调指出"如财务报表附注十、1所述,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厦华电子已经终止经营原主营彩电业务,并在股东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协助下基本完成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受公司或有事项影响,并且公司的重组计划尚无实质性进展,这种情况表明厦华电子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4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针对《审计报告》中的所涉强调事项内容作专项说明如下:

 1、公司现状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各股东方签订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全力推进公司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并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主营业务已经停顿。

 (2)公司近三年一期经营业绩逐年下滑, 2011年、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半年度,本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2,996.60万元、-5,298.63万元、-43,577.03万元和-15,235.14万元,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高达98.03 %,净资产为258.66万元,日常经营陷入困难,财务面临风险。

 (3)公司面临着净利润为负和净资产为负两大退市指标的风险。

 2、为避免退市董事会所做的努力

 (1)2013年11月6日公司股东签署了《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具体《股份转让协议》、《投票权委托协议》,至此,厦门鑫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2.09%的表决权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

 根据上述相关协议约定,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将协助公司进行债务及相关人员清理,于2014年6月30日前尽力促使公司完成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并尽力达成至前述时点公司负债归零且净资产为正且现有全部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效果;厦门鑫汇有意愿配合公司进行业务资产整合、协助公司改善营利能力。

 (2)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当前公司资产负债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对现有资产、负债和人员进行必要的清理,以减轻经营负担,降低财务风险,从而尽快实现业务转型。

 2014年3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厦门厦华新技术有限公司76.607%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为公司带来约3,204.29万元的净现金流量,资金将用于公司负债和人员清理,有利于减轻公司经营负担和降低财务风险。

 2014年4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厦华"系列注册商标的议案》,将公司所有的 "厦华"系列注册商标以1,20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所获资金将用于公司负债和人员清理,有利于减轻公司经营负担和降低财务风险。

 2014年2月19日公司发出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案》,与公司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014年4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拟定职工安置计划及预提相关费用的议案》。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除了2名员工外,员工基本全部解除劳动合同。

 2014年4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资产租赁协议书>的议案》,公司目前彩电业务已经停止生产,各项专用设备处于闲置状态,为盘活资产,冲抵折旧成本,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拟将合法拥有的所有固定资产以人民币66万元/月出租予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承租方先期支付的租金2800万元将用于公司负债和人员清理,有利于减轻公司经营负担和降低财务风险。

 2014年6月1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签署<关于SINOPRIMA INVESTMENTS & MANUFACTURING SA(PRORIETARY)LIMITED之债权收购暨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与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 签署了《关于SINOPRIMA INVESTMENTS & MANUFACTURING SA(PRORIETARY)LIMITED("厦华南非公司")之债权收购暨股份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厦华南非公司全部债权以3,000.00万元转让给深圳创维-RGB,同时将持有的厦华南非公司100%股权以1.00元转让给深圳创维-RGB。本次交易可为公司带来约3,000.00万元的净现金流量,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2014年8月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厦门厦华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将持有的厦门联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联创微")16.67%股权以人民币100万元协议转让给厦门厦华投资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可为公司带来约100万元的净现金流量,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各方股东确认:厦华电子已基本完成相关的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后续,公司将继续推进剩余未清理完毕的资产负债、人员的清理工作,以尽快达成原协议所约定的效果。同时公司将敦促股东方,根据相关协议的约定,继续积极研究如何借助资本市场,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适时配合公司进行业务资产整合,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业务,提升盈利能力,使公司未来得以健康地持续经营发展。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闽华兴所(2014)审字G-168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除"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4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董事会针对强调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各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玲玲

 2014年8月 28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50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坏账核销及核销历史债务的议案》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14年6月30日各项应收款项进行清理,综合分析债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账龄、可回收性等因素,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拟对福建勇天工贸有限公司、贵州亿鑫合商贸有限公司等16家客户的应收款项1,017.98万元单独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580.60万元。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核销坏账金额约26,200.8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核销约24,639.89万元;其他应收款核销约1,560.95万元。应收账款核销的主要客户为SINOPRIMA INVESTMENTS & MANUFACTURING SA (PTY) LTD,核销金额9,873.49万元,其他233家客户累计核销金额14,766.40万元;其他应收账款核销的主要客户为厦门盈发实业有限公司,核销金额1,011.59万元,其他53家客户累计核销金额549.35万元。经过核查,确认欠款已无法收回,属实质坏账。以上应收款项均已在以前年度计提了坏账准备,目前确认无法收回,予以核销。对本期损益无影响。

 3、截至2014年半年度,公司清理了不需要支付的账龄超过四年以上的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共计194家客户,主要为债权打折、账龄超过四年以上往来款等,根据公司《关于债务转销的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债务合计金额为约为2,431.06万元,将为公司带来约2,431.06万元的收益,并计入2014年度当期收益。

 三、审议《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四、审议《关于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变更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现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对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人选变更如下:

 1、原公司董事兼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施亮已辞职,现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增补董事长王玲玲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2、原公司独立董事陈孔尚、吴越任职届满,根据有关规定,其已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现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增补独立董事屈中标、独立董事李智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屈中标为主任委员。

 3、原公司独立董事吴越任职届满、原公司独立董事郭柯已辞职,根据有关规定,其已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增补独立董事屈中标、独立董事李智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屈中标为主任委员。

 五、审议《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半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14年半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拟聘任寇璐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寇璐女士简历附后)。

 七、审议《关于增加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上述第二项、第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

 附:寇璐女士简历:

 寇璐女士,1974年出生,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曾任厦门中亚置业有限公司出纳、销售员;厦门超炀机械工程有限公司销售部课长;所罗门管理咨询(厦门)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项目经理;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等职。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5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2014年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光电”)

 法定代表人:唐远生

 注册资本:232,552.61万元

 主营业务:开发、设计、生产单色显像管、单色显示管、彩色显示管、彩色显像管、电子枪、管面涂布材料、平板显示产品及其相关零部件;平板显示产品及相关零部件的批发(涉及审批许可的项目,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住所:福州市马尾科技园区兴业路1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股东。

 2、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

 法定代表人:林蔚山

 注册资本:647.9454177亿台币

 主营业务:1、下列各项产品之设计、制造、买卖、承装、维修服务及进口销售代理:(1)阴极射线(即映管及映像管)、电子枪及其有关之材料、零组件。(2)偏向轭及其关之材料、零组件。(3)平板显示器和有关映管、平板显示器设备。2、发电、输电、配电机械制造业。3、电器制造业。4、电子零组件制造业。5、机械设备制造业。6、模具制造业。7、资讯软体服务业。8、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住所:台湾省桃园县八德市和平路1127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股东华映光电的实际控制人。

 原预计2014年公司可能与华映光电及其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现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1000万元。主要为向大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货物等。

 3、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

 法定代表人:吴小敏

 注册资本:45亿元

 主营业务: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从事国(境)内外投资;3、房地产开发与经营;4、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不含互联网业及计算机信息集成)。(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43楼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股东。

 原预计2014年公司可能与建发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450.00万元,现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16,665万元。主要为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代理开具进口信用证。可能的交易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益达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运输有限公司等。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随着公司彩电业务的终止,上述关联交易将大幅下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增加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投赞成票。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要求对公司2014年度的累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预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上新增额度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52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

 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2、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拟于2014 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2014 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或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53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沈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沈飞先生提出因个人工作关系无法履行董事义务,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沈飞先生离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沈飞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职位空缺的补选以及相关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4-051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 28日召开,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 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2人。聂丽娟监事因故未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三、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4年半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4年半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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