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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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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4-54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家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机床工具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面临压力,公司董事会冷静研判,紧扣市场走势,主动变革,夯实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公司以市场开拓为先导,不断提升公司业务的竞争能力,在巩固提升传统业务基础上,以用户需求为核心,逐步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工艺系统解决方案、现代化升级服务等新业务。对内强化内功,完善基础工作,加快产品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打破原有的组织模式,管理方式手段不断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1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71.95万元。

 2014年上半年,公司针对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主要开展如下工作:

 1.公司组织模式向“倒三角型”模式转变

 上半年度,公司全力推动组织机构向“倒三角型”模式转变,推动企业组织由制造型向市场服务型转变,实现企业的优势资源重点布向市场服务和产品研发,制造体系精干灵活。公司内部各主要单位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已基本按照“倒三角型”模式调整到位。

 2.聚焦行业,市场能力进一步增强

 (1)成立汽车、电子、航空航天行业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市场获得能力,加强产品的市场针对性,实现行业客户的高度聚焦,公司成立汽车、电子、航空航天行业部。主要有针对性开展面向行业的工艺研究,围绕产品制定行业解决方案,开展专业的产品制造。

 (2)成立再制造事业部

 为推动“增量市场”发展,开发“存量市场”潜力,公司成立再制造事业部。再制造事业部的成立有利于公司探索创建再制造模式,构建系统性维修服务体系,打造外包服务能力,促进销售能力的提升。

 (3)继续推进4S店建设,上半年新成立3家4S店

 为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及市场占有率,公司上半年度成立成都、苏州(苏州地区内第二家)、泰州3家4S店,截至上半年末,公司已在全国开设了34家4S店,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全国营销网络格局。

 3.继续推进I5系统搭载工作,实现产品技术升级

 2014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推进I5系统搭载工作,促进I5智能机床量产工作,确定了i5T3.3、i5T5.2、i5M4.1、i5M4.5等六个搭载I5系统的主力机型。分别在四川、襄阳、许昌、苏州等地建立了5家示范用户,并建立了以I5系统为核心的智能机床车间管理系统示范线。

 4.以财务管控为核心,深化内部管理

 (1)深化预算管控

 2014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推进全面预算管控,实现各项预算管理制度的版本升级,先后出台了《2014年全面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规范预算审批报表及审批流程的通知》等制度。对影响公司运营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项审批,持续优化预算管理在财务管控体系的主线作用.

 (2)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

 公司及时根据组织模式及业务结构的调整,修订各项主要业务流程和关键控制点,基本形成了各业务环节的操作标准。进一步明晰内控审批权限,更新总部以及总部对分(子)公司的权限指引,更好的落实了分级授权、分层审核的经营理念,以达到最大限度的规避经营风险。

 (3)继续推进人才发展专项培训

 2014年上半年,培训体系建设以配合i5数控系统的推广普及为工作重点,公司有针对性的开展了i5数控系统售后服务工程师培训,三期培训共培养140人次,累计课时240课时。同时,安全消防体系、信息化体系等各体系类培训有序开展,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4-55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关锡友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一四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二〇一四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海尔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的议案》

 公司拟与海尔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双方约定的合作期限1年,业务合作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独董意见。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4-57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现形成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二〇一四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4-56

 关于二〇一四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43 号文核准,向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2,0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5.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7,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894,4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3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编号为大华验字【2013】000102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03,208,692.09 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4,547,802.09 元),公司当期使用募集资金16,195,28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制度于2012年4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3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3年5月1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城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沈阳北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府大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1月-6月的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3年7月5日,公司用募集资金126,38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3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也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本次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014年1-6月,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7月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为356,000,000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也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13年7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2013年12月23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56,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 年12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3,000,000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年1月16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4年度1月-6月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所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

 (二)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1月至6月,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

 

 ■

 [注 1]:重大型数控机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项目尚处在试生产阶段,待项目正式运营才能判断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注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346,180,000.00元,偿还光大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346,180,000.00元。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通知了保荐代表人,并严格按照程序使用募集资金。

 [注 3]:数控车床及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建设期为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后两年,以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5年4月19日,截至2014年6月30日,项目尚处在建设期,待项目正式运营才能判断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注 4]: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建设期为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后三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6年4月19日,该项目按照计划本年处在前期筹备中,不产生直接效益,待项目实际运转后方能确认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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