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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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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转型工作均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司已逐步由原来单一的餐饮服务商转变为以互联网高科技业务为引领的多元化控股集团。公司餐饮业务亏损势头得到遏制,餐饮业务亏损总额大幅收窄;环保业务稳步发展;以新媒体、大数据业务为核心的互联网新业务的基础布局已初步落定。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41,477.4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8.87万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32.53万元,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97.01%。公司目前经营收入的来源仍主要是基于餐饮及环保业务所产生。

 当前,信息化正在全球快速发展,云计算、大数据是一个大潮流。在大数据等方面赶超先进,引领未来产业发展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报告期内,公司与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联手建立网络新媒体及大数据联合实验室,围绕新一代视频搜索、云搜索平台以及新媒体社交三个方向,展开产业模式创新、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应用推广等全方位合作,并将网络新媒体和大数据确定为公司战略转型的基本方向。以此为契机,公司上下积极拓展,围绕移动互联网、家庭智慧云终端等产品模式进行推广应用,积极开发新业务领域,力争建立行业领先的商业化应用和规模化效益。报告期内,相关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1、与山东新媒体、安广网络签署合作协议并落地实施

 公司新媒体、大数据业务开局良好,分别完成与山东新媒体、安广网络公司合作协议的签署。公司将承担山东网络广播电视台家庭智慧云终端的设计制造,与山东新媒体合作开拓家庭智慧云终端服务的市场;公司将与安广网络共同开拓家庭智能有线电视云终端服务的潜在市场,共同推进安徽省家庭智能有线电视云终端建设进程。公司与广电系统企业的深度合作将有利于公司通过家庭智能有线电视云终端的布局垂直整合上下游产业链,同时在庞大用户量基础上实现大数据增值服务。

 2、新业务领域专业人才梯队建设扎实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与中科院计算所共建网络新媒体和大数据联合联合实验室,将积极开展核心技术的研发与攻关,中科院计算所作为我国第一个从事计算技术科学技术综合性研究的学术机构,在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成立50多年来被誉为中国计算技术事业的摇篮。公司与中科院计算所的合作为公司在新业务领域的技术攻关和人才储备方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在上海、深圳布局子公司后,在已有核心专家团队的基础上,从人才聚集的北京、上海、深圳分别引进互联网方面的专业人才,现已基本构建稳定的技术研发、产品及市场开发团队。

 3、平台组织架构日趋完善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设立了上海爱猫新媒体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爱猫新媒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爱猫业务定位主要是开展互联网网络新媒体产品的商品化开发、推广,深圳爱猫公司业务定位主要是经营互联网网络流量类产品。上海爱猫和深圳爱猫的设立将为公司开展网络新媒体和大数据方面的具体业务提供较好的支撑及业务协同作用。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期)新增合并单位6家,原因为:

 (A)北京爱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定慧寺湘鄂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味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B)肯菲登特艾蔻控股有限公司(Confident Echo Holdings Limited),君信投资有限公司(Faith King Investment Limited),江苏晟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西安晟科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与上年相比本年(期)减少合并单位4家,原因为

 (A)江苏湘鄂情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河南湘鄂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京志新桥楚天情餐饮有限公司为本期因出售股权而丧失控制权,从而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B)长沙湘鄂情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为报告期注销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文件编号:2014-147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下午2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孟凯先生主持,会议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关于对2014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对2014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48)。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4-149)。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4年下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4年下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50)。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14-148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4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差错事项及原因的说明

 2014年一季度,我公司下属公司南京凯沣源商贸有限公司财务报表中确认了对凤阳县神光物质电业有限公司销售收入34,188,034.19元,销售设备为干熘气化机组两套。后经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发现,因凤阳县神光物质电业有限公司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延迟,导致截止目前我公司所销售设备无法实施现场调试(设备安装应由具有设备安装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对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我公司的情况不符合“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条款。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相关规定,对201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其中公司2014年一季度《合并利润表》相关科目中:调减营业收入34,188,034.19元,调减营业成本17,692,307.69元。营业利润调减16,495,726.50元,相应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调减16,495,726.50元;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分别调减0.02元。

 公司2014年一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中:应收账款调减16,000,000.00元,存货调增17,692,307.69元,预收款项调增24,000,000.00元,应交税费调减5,811,965.81元,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调减16,495,726.50元。

 二、会计差错事项对公司201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修正前后的报表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14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2014年一季度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恰当地进行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公司将汲取此次事件的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实施,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营业收入、成本和利润,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会计差错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也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内部控制,杜绝上述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14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进行会计差错调整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予以密切关注,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14-150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上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4年下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3年1月,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湘鄂情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鄂情工贸”)与北京金盘龙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龙”)签订《购销合同》,合同标的湘鄂情工贸向金盘龙销售农产品,销售价格以每月市场定价为准;公司旗下餐饮企业北京大成路楚天汇餐饮有限公司、北京志新桥楚天情餐饮有限公司、北京味之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下餐饮公司”)与金盘龙签订《购销合同》,向金盘龙采购礼盒等材料,销售价格以每月市场定价为准。

 2、2013年10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朝阳门湘鄂情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门店”)、北京大成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店”)分别与亿美法红(北京)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美法红”)签订葡萄酒买卖的《销售合同》,合同涉及古雅庄园、拉普林古堡、波尔多旗帜等多款葡萄酒的采购。

 3、2013年11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股份”)、承德南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生态“)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公司与南江股份、南江生态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决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由南江股份全资子公司即南江生态向公司长期提供所需的农产品。

 为了进一步推动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内容的落实,201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战略合作协议在采购南江生态农产品的过程中,由南江生态授予公司每12个月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供货款信用额度;公司在战略合作协议内应当优先采购南江生态的农产品。

 关于公司与南江股份、南江生态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3年1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65)。

 关于公司与南江股份、南江生态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4年3月8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35)。

 (二)关联方交易情况

 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数额确认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向关联方出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数额确认情况见下表 : 单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金盘龙

 法定代表人:王政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育树三条8号人来人往宾馆3层325房间

 经营范围:餐饮管理;技术推广服务;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装饰设计;电脑图文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承办展览展示;销售家具、服装、针纺织品、工艺品、日用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

 1、主要股东情况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3、关联关系

 2014年3月19日,金盘龙召开第五届第二次股东会议,一致决议该公司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增加出资。据此公司向金盘龙增加投资30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30%。同日,公司与金盘龙原股东北京金盘龙文化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荣畅天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关于北京金盘龙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2014年6月,公司将其持有的金盘龙30%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湘鄂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前,金盘龙为公司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金盘龙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亿美法红

 法定代表人: 孟凯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科巷6号3幢1层101、102室

 经营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07月07日)。销售酒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科技开发、咨询、转让;技术推广服务;会议服务(不含食宿)。

 1、主要股东情况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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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联关系

 2013年5月22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湘鄂缘商贸有限公司与安徽新美企划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亿美贸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亿美法红(北京)酒业有限公司出资协议》。根据该协议,北京湘鄂缘商贸有限公司对亿美法红出资600万元,占其股权比例为40%。目前,亿美法红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亿美法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南江股份及其子公司南江生态

 1、南江股份

 股票简称:南江B

 股票代码:200160

 法定代表人:李卫民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70632.0万人民币

 住所:河北省承德县下板城镇

 经营范围:新能源、新材料产品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现代生态农业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服务、生态农业产品的批发;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南江汇景天地项目(2013-12、2013-13)两宗土地普通住宅及配套商业设施的开发建设、销售和经营;物业管理。

 (1)主要股东情况

 王栋先生通过个人直接持有南江股份208,324,800股股份,占南江股份总股本的29.49%,是南江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3)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2014年6月30日,南江股份控股股东王栋先生持有公司8,01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由于王栋先生同时为南江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南江股份29.49%股份。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南江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南江生态

 法定代表人:赵永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承德县甲山镇丁仗子村

 经营范围:畜禽养殖、销售;杂粮、食用菌、果蔬及中药材的种植、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需取得许可或其他部门审批的事项,待取得许可或其他部门审批后在许可证或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1)主要股东情况:

 南江股份全资子公司承德南江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南江生态100%股权,是南江生态的控股股东。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3)关联关系

 截至2014年6月30日,南江股份控股股东王栋先生持有公司8,01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王栋先生同时为南江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南江股份29.49%股份。南江生态系南江股份全资子公司承德南江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南江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湘鄂情工贸及公司旗下餐饮企业分别与金盘龙签订《购销合同》,合同标的分别为向金盘龙销售农产品和向金盘龙采购礼盒等材料,交易价格均以每月市场定价为准,合同同时约定交易细节如下:

 1、卖方保证给买方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得高于卖方向买方所在地的其他客户提供的同类产品最低供货价,不得高于供应同类产品的其他供货商向买方所在地其他客户售价的5%,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或退货,卖方应无条件给予退货或退还其多获得的价款;

 2、如合同标的属于国家限制经营或特许经营类别的,卖方须保证其有符合国际规定的销售资格,并提供证明文件。因其不具有销售资格给买方造成损失的,有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3、卖方负责将所供产品采取买方指定(无指定情况下采取适当的运输方式)运送到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同时出具相关产品相关单据。需要卸载的,由卖方承担装卸费用;

 4、风险转移:合同项下货物向买方指定的专门人员签字验收合格前的一切毁损灭失风险由卖方承担;

 5、验收:卖方须按照买方相关指定人员的要求配合人员验收,货物数量以仓库人员清点数量为准,经双方签字确认生效。如买方在验收中发现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样品的标准,应在货品缴付后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卖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货品.并以该产品价5倍赔付买方。

 6、货款支付方式为账款月结,每批产品总价款的5%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

 (二)大成店、朝阳门店与亿美法红签订的葡萄酒《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合同中每款葡萄酒采购金额统计,前五大采购名称、单价及数量列表如下:

 ■

 2、运输方式:由卖方负责运输到买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

 3、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卖方按合同要求供货,买方验收合格无问题后,在卖方的送货签收单上签字,并在收到卖方提供的合同款项合法发票后支付合同全款;

 4、特别约定:卖方承诺为买方提供的所有葡萄酒均为100%法国原装进口、100%法国AOC级别或欧盟AOP级别(AOC为法国政府评定的葡萄酒最高级别;AOP为欧盟评定的葡萄酒最高等级),若非上述条件,卖方自愿承担合同金额10倍的赔偿。

 (三)公司与南江股份、南江生态签订的《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及《<长期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依据战略协议在采购南江生态农产品的过程中,南江股份、南江生态同意南江生态授予本公司每12个月内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供货款信用额度,即,自2013年11月8日起算,每12个月内公司有权暂不支付南江生态任何货款,直至在上述12个月的期间内公司采购南江生态农产品的应付但未付的货款总额超过了1000万元或每12个月期满后(以发生在前者为准),公司应当按照下述期限及时间向南江生态支付货款:

 如公司自2013年11月8日起,每12个月内采购南江生态农产品货款应结算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各方同意采取年付的货款结算方式,即,公司应于每12个月期满后次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如首次付款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前,以此类推),结清该期间应付给南江生态的所有货款。

 如公司自2013年11月8日起,每12个月内采购南江生态农产品货款应结算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在南江生态向公司发出书面供货款结算通知后,公司应在收到或应当收到该结算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南江生态付清全部超过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货款,剩余的1000万元货款公司应当按照上述第一款的期限及时向南江生态支付。若公司违反上述支付约定延期支付货款,应当按照每日千分之三的的标准,向南江生态支付迟延支付货款部分的违约金。

 2、本公司承诺:在战略协议框架内,应当优先采购南江生态的农产品。当南江生态的农产品供应量能满足公司需求时,公司将不再采购其他供应商提供的该项农产品,在同等条件(同等质量、同等价位)下南江生态将成为公司该农产品的唯一供货商。当南江生态提供的农产品数量无法满足公司需求时,双方书面约定一段时间内,公司可以采购其他第三方供货商品,但当南江生态具备能力满足公司需求时,公司必须优先采购南江生态农产品(上述甲、南江生态的需求量和供应量按照战略协议第9条的数据预测为标准)。

 如果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应当向南江生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150万元整。公司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应当立即向南江生态支付全部拖欠的货款。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皆为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遵循协议约定的交易原则和公开、公平原则,依据各关联交易协议中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多为采购和销售食品和原材料等,均系正常经营性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公司及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

 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各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基础上签署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也不会使公司对相关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及各关联方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从企业实际出发,对暂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以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进行。对于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符合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稳步发展的长远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批情况

 201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4年下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供的关于2014年1-6月份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对2014年下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审慎研究,认为本次《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4年下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合同价格与市场销售或购买价格无明显差异,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及预计额度均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将有利于公司餐饮市场的正常运营。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4年下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延续,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合理的,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14年下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3618.8万元,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发展需求。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七、公司2014年下半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2014年下半年主要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2014年2月20日,公司全资孙公司南京凯沣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沣源”)与凤阳县神光生物质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神光”)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凯沣源将2套干馏气化机组(型号TY-GL)出售给凤阳神光,出售总价为4,000万元。经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发现凤阳神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延迟,目前尚无法满足销售收入确认条件。凤阳神光基本信息及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法定代表人:贾劲松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7,000万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门台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秸秆等生物质能发电、电力销售,秸秆收集、秸秆灰、灰杆销售。

 1、主要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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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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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联关系

 2014年2月27日本公司与凤阳神光原股东签署股权增资协议,本公司对凤阳神光增资1,000万元,占其股权比例为14.28%,股权增资已于2014年3月4日完成。目前,凤阳神光为公司的参股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凤阳神光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凯沣源与凤阳神光签订的《设备销售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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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付款条款

 合同签订后付总款的20%;设备交货并安装完毕后付总款的40%;交货后一个月支付总款的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机组调试验收合格12个月(或累计运行7,000小时)且无重大质量问题并符合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时,将剩余的质保金不计算利息返还给凯沣源。

 凯沣源在买方验收合格后,需及时提供合同总价90%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给凤阳神光,机组调试验收合格12个月(或累计运行6,500小时)后,凯沣源再向凤阳神光提供合同总价10%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3)交货及质保条款

 合同签订且预付款到凯沣源账户,凯沣源必须保证在35日内完成所有制作。凯沣源累计逾期20日内未能交货的,凤阳神光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凯沣源应在三日内返还凤阳神光已付全部款项,并向凤阳神光支付合同价款15%的违约金。凯沣源应于交货日10日前,通过传真告知凤阳神光发货内容明细。

 凤阳神光书面制定收货单位和交货地点。货物的拥有权至装车发货,凤阳神光按到厂提货,对发货清单进行清点、确认数量及查验货物无损,且凤阳神光向凯沣源支付合同全款后转移至甲方,但凯沣源仍需对其产品质量负责。

 凯沣源对产品实行质量“三包”,质保期为壹年(或累计运行6,000-8,000小时)按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以先到者为准。

 (二)2014下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结合2014年下半年度实际运营情况和关联交易数据,公司预计2014年下半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6,188,034.19元,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39,369,294.62元。 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详见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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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公司2014年下半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上述预计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维护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文件编号:2014-151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小麟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刘小麟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4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三届六次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依据充分,符合法律、

 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

 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进行会计差错调整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

 明。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予以密切关

 注,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成的《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归纳表述了公司 2014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

 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4-149)。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4年下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4年下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开展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4年下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50)。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14-152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4半年度业绩预计情况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

 1、2014年4月28日,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报告预计公司2014年1月至6月业绩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盈利5000万元人民币至6000万元人民币。

 2、2014年7月1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以下简称“修正公告”),修正公告预计公司2014年1月至6月业绩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盈利800万元人民币至18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披露后,经监管部门现场检查,认为公司下属公司南京凯沣源商贸有限公司财务报表确认的对凤阳县神光生物质电业有限公司销售收入34,188,034.19元存在异议。由此,公司对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进行相应调整;此调整同时导致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实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88,741.43元,与修正公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不符。

 4、201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2014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公司《对2014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48)。

 上述披露文件详情分别参见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2014年7月16日、2014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4-117)、《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147)、《对2014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48)、《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4-149)。

 二、2014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1、会计差错事项及原因的说明

 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为:2014年一季度,公司下属公司南京凯沣源商贸有限公司财务报表中确认了对凤阳县神光生物质电业有限公司销售收入34,188,034.19元,销售设备为干熘气化机组两套。后经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发现,因凤阳县神光生物质电业有限公司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延迟,导致截止目前公司所销售设备无法实施现场调试(设备安装应由具有设备安装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对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我公司的情况不符合“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条款。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相关规定,对201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2、会计差错事项对公司201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对2014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前后的报表项目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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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会计差错事项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业绩的影响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2014年1月至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88,741.43元,与修正公告中预计的2014年1月至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扭亏为盈不符。

 三、公司董事会致歉说明

 公司对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相差较大事项深感自责,并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

 今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更加努力工作,履行勤勉尽职的义务,在加快公司转型进程的同时稳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经营效益。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能力,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高内部审计管理水平及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充实工作人员数量,加强业务培训力度,优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从而提高业绩预告的准确性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以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对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深表感谢,公司董事会对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等问题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之处再次诚恳致歉,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1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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