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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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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围绕着大食品战略的主线及2014年度的经营目标,全面落实"深度承包、绩效考核"的经营方针,聚焦主业发展,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市场建设和品牌宣传力度;同时强化成本控制,有效降低各项费用,提升整体盈利水平。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223,043,463.12元,比上年同期降低18.04%;实现利润总额110,388,819.1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6.64%;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0,278,927.0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3.64%;主要原因为维维能源退出合并范围,导致营业收入减少;投资收益减少,导致利润减少。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维维能源退出合并范围减少收入4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维维能源退出合并范围减少成本3.4亿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维维能源退现合并范围减少3000万及控制缩减各项费用开支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维维能源退出合并范围减少4000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购买商品支付现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去年同期出售维维能源有限公司收回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增加银行贷款

 2、 其它

 (1) 其他

 (1)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Y1]?

 ■

 (2)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

 (3)、成本分析表:(单位:万元)

 ■

 (4)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10.12%

 ■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西北地区收入减少的原因:本年维维能源退出合并范围

 其他地区收入增加的原因:本年新增茶叶出口

 (三)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证券投资情况

 ■

 (2)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主要是白酒酿造、销售,截止2014年6月30日总资产16.03亿元人民币,201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9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52亿元人民币。

 贵州醇酒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主要是白酒生产及销售,截止2014年6月30日总资产8.16亿元人民币,201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497.3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843.19万元人民币。

 维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主要是国内贸易,截止2014年6月30日总资产2.49亿元人民币,201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0.9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40亿元人民币。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与上期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3家,原因为:

 ■

 董事长:杨启典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1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8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梅野雅之副董事长、串田高步董事因公未能出席,皆委托藤谷阳一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杨启典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

 2、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2014-033号)。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2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8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宋晓梅女士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4年1-6月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3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 4 月 22 日证监许可[2008]574号《关于核准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本公司截止至2008年5月20日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9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99,261,020.4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计人民币18,69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0,563,020.4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8)第11693号《验资报告》。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5月20日止全部到位。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7,439,350.94元(其中人民币16,876,330.54元系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增加),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411,205.4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86.21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所孳生的利息等收入金额为人民币286.2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时制定了《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08年6月,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维维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该募集资金专户用于:(1)豆奶粉技改项目(2)婴儿食品饮料及婴儿配方奶粉项目(3)氨基酸保健饮料项目(4)新建塑料彩印外袋及纸箱生产线项目的存储及使用。

 2008年7月,本公司与海通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建国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维维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功能性营养食品项目的存储及使用。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银行与兴业银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1)中国银行账号为08715308095001,募集资金于2008年5月20日存入该账户,金额为人民币140,061,020.40元;(2)兴业银行账号为409440100100013679,募集资金于2008年5月14日存入该账户,金额为人民币545,397,600.00元(还应扣除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支付的保荐费及上市其他费用为人民币4,895,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股款为人民币680,563,020.40元。其中股本人民币100,000,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80,563,020.40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尚在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为中国银行532658228595(详见本报告三(六)),其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86.21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豆奶粉技改项目系在现有设备及生产场地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无法单独核算技改部分的生产能力和效益。

 2、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项目包括公司所有液态奶及谷物系列产品,无法单独核算新增部分的生产能力和效益。

 3、功能性营养食品项目因市场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尚未完工且已进行变更,无法核算收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度募集资金全部投入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账户账号变更:公司2011年收到中国银行徐州分行的告知书,该行业务系统于2011年6月4日至6月6日进行了升级,公司在该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账号升级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受国际金融危机蔓延的影响和三聚氰胺事件影响,婴儿食品饮料及婴儿配方奶粉产品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形势相应变化的影响,塑料彩印外袋及纸箱产品市场亦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公司本着谨慎投资原则,未投资建设“婴儿食品饮料及婴儿配方奶粉生产项目”及“塑料彩印外袋及纸箱生产线项目”。公司根据国内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将“婴儿食品饮料及婴儿配方奶粉生产项目”及“塑料彩印外袋及纸箱生产线项目”变更为“收购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权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由于受技术、市场及氨基酸保健饮料产品国家相关规定的影响,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于2010年将原“氨基酸保健饮料项目”变更为“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项目”。

 3、“豆奶粉技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本公司采用先进的技改技术,加强内部管理,大大降低了技改成本,节约了大量的资金。“植物蛋白饮料生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在设备选型、谈判和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科学管理,有效的降低了建设成本,节约了大量的资金。至报告期末上述两个项目完成的投资规模达到预期目标,能够满足市场需要。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所节约的募集资金及利息转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由于受通货膨胀影响,原项目技术、国际国内的市场环境均发生重大变化,国际金融危机仍在持续,导致市场销量下降,没能达到预期销售目标,为了发挥资金效益,公司201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决议及2011年11月21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能性营养食品(营养棒)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586.90万元变更投资新募集资金项目“大豆等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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