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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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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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批文。公司于2013年内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数据进行了重述。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同日的当期净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因此上年同期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排水公司净损益1.25亿元为非经常性损益。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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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462.2万元,比去年同期(调整后)增加5837.4万元;营业利润15182.6万元,比去年同期(调整后)增加5673.7万元;净利润19869.1万元,比去年同期(调整后)增加5652.5万元。
3.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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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20.1%,主要原因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三镇地产公司等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减少了房地产业务相关销售费用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20.44%,主要原因为公司重组完成后,本期三镇地产公司不再纳入报表合并范围,房地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比减少所致;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84.96%。主要原因为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增加所致;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418.1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新增银行借款同比减少,归还借款金额同比增加所致。
3.2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盈利能力与上半同期相比明显增强。主要原因是:
①公司在2013年8月份将沙湖污水处理厂注入排水公司后,根据《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沙湖污水处理厂于2013年9月纳入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范围,结算水价由0.65元/吨上调至1.99元/吨;
②龙王嘴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扩建工程于今年5月投入运行,使公司污水处理能力提高。
3.3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①2013年,公司将持有的三镇地产公司98%股权及三镇物业公司40%股权与水务集团持有的排水公司100%股权等值部分进行了置换;差额部分由公司向水务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同时非公开发行1.28亿股,募集资金人民币7.6亿元,用于排水公司下属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②经2014年4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14年4月18日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于境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4年4月3日、4月19日公司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公司债发行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3.4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4年度公司计划供水量30548万吨,上半年实际完成15678万吨,为全年计划的51.3%;计划污水处理量46008万吨,上半年实际结算水量22733万吨,为全年目标计划的49.4%;计划营业收入107457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56462.1万元,为全年目标计划的52.5%;计划营业外收入18385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9108.2万元,为全年目标计划的49.5%;计划营业成本72258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33236.8万元,为全年计划目标的46.0%;计划期间费用17114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7980.3万元,为全年计划目标的4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划27955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19869.1万元,为全年计划目标的71.1%。
2014年公司计划安排资金2898.8万元,对所属排水公司、宗关水厂及白鹤嘴水厂实施部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更新改造项目71项,签订合同金额1361万元。
3.5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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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均位于湖北省武汉市。
四、 公司无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4—037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武汉控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就置入资产中部分瑕疵土地房产提供了价值保障措施承诺函。(承诺函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010号公告)。
根据承诺约定,水务集团需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获核准后12个月内,即2014年7月底前完成6宗土地(喻家湖泵站、铁路桥泵站、民院路泵站、建设渠泵站、黄家湖1号泵站、月湖泵站)出让性质土地使用证以及6宗房产(喻家湖泵站、铁路桥泵站、民院路泵站、月湖泵站、黄家湖污水处理厂少部分房屋、鲁巷泵站少部分房屋)房产证的办理工作。如果在该规定时间内未办毕,则于预计办毕期限的次月(即2014年8月)按照上述土地、房产在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2]第057号)中的评估价值一次性以货币资金方式补偿给本公司。截至2014年7月底,上述土地、房产相关权证尚未办理完毕。
2014年8月28日,水务集团根据承诺函约定,已向公司支付了上述瑕疵土地、房产补偿款共计24,305,465.59元。公司和水务集团仍将继续积极推进相关瑕疵土地、房产的办证工作,严格履行双方承诺义务,并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及时披露有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4—038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汉控股”、“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下午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的规定。会议由王贤兵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14 年上半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临2014-040号公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改聘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韩世坤先生任职已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须选聘新的独立董事。
根据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和职责,结合公司发展的战略和需求,公司董事会推荐杨开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唐建新、汪胜、韩世坤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由于《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韩世坤先生任职已满六年,不能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此公司董事会须依规改聘新的独立董事,不存在上述原因之外的其他情况。
2、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开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该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同意上述董事会预案和董事会决议的有关内容,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原有《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临2014-041号公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管理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原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上述“关于公司改聘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拟定于2014年9月1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临2014-042号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8月 30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开,男,1959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1986年获得武汉工业大学市政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学位;2003年获得武汉大学水文与水资源专业博士学位。长期从事给排水工程专业领域的教学、科研、设计、工程咨询工作。现就职于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指导教师。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4—039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下午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方麟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14 年上半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临2014-040号公告)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4—040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13年7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63号)。根据该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127,731,09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999,997.4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10,94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749,051,997.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3年10月25 日全部到账,并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0月2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3)010093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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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帐户的存放情况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洪山支行开设了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8370188000175716)。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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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的情况
排水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于2013 年11 月 18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经2014年1月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2014-001号公告)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2014年3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4年3月31日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变更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原计划将三金潭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由30万立方米/日提高至45万立方米/日,排放标准由二级提升至一级B。现拟变更为新扩建2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标准一级A,该厂现有的3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系统暂不实施改造,本次扩建完成后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将达到50万立方米/日。项目总投资由3.3亿元预计增加到约5.55亿元。同时,由于二郎庙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暂未实施,因此拟将其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880.59万元改投至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此次募投项目变更完成后,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合计14736.54万元,占总募集资金的19.67%,二郎庙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不再列入募投项目范围。(详见公司临2014-013号、014号、015号、016号及019号公告)
本报告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说明:
1、经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变更为新扩建2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标准一级A,该厂现有的3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系统暂不实施改造,本次扩建完成后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将达到50万立方米/日。项目总投资由3.3亿元预计增加到约5.55亿元。
2、经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二郎庙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880.59万元改投至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此次募投项目变更完成后,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合计14736.54万元,占总募集资金的19.67%,二郎庙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不再列入募投项目范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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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4—041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并相应调整了条款序号。《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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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公司章程》修订已经2014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14年9月15日召开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4-042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9月15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9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5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5日9:30—11:30,13:00—15:00
4、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特8号长江隧道公司管理大楼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改聘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关于公司改聘独立董事的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4年8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9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9月12日(周五)9: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4年9月12日下午16:00),信函或传真登记需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并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1、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9:30—11:30,13:00—15:00。
3、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凯
电话:027-85725739
传真:027-85725739
邮编:430062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特8号长江隧道公司管理大楼
特此公告。
附件一:《武汉控股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武汉控股股东参加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30日
附件一: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第一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享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自由地在董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分散投于多人,也可集中投于一人,按照董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前往后根据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由得票较多者当选。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
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日期:2014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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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非累积投票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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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项表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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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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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议案1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被选举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共有1名,则该股东对于议案1拥有1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该议案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进行投票。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9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武汉控股A 股(股票代码60016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非累积投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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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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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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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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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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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