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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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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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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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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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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受到宏观经济从紧,国家基建投资中电力行业投资放缓、项目工期延长的影响,广电电气实现营业收入4.49亿元,同比下降11.57%;实现净利润2215万元,同比下降11%。

 成套设备受发电行业投资放缓、竞争加剧、项目工期延长等影响,2014年上半年同比销售收入下降近25%;元器件业务受益于渠道建设发展以及新行业的拓展,2014年上半年同比销售收入增加20%,其中AEG业务销售增长;电力电子业务保持稳定,2014年销售收入同比增加7.67%。

 2014年上半年成套设备销售的EJV成套设备占比增大,由于代理成套的毛利率较低,使得整个成套设备的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2.99个百分点;元器件表现良好,随着元件自产的深度增加,销售增长的同时毛利率也良性提升。电力电子的高压变频器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大功率变频器比例下降的影响,毛利下降10.57个百分点。

 SJV的整体销售额较去年同期下降10%但是由于产品结构的优化,CJV的断路器业务增长良好,平均毛利率提升,为广电电气带来的投资收益亦较去年同期增加677万元。2014年上半年广电电气的代理业务团队和元器件团队为SJV带来27%的销售额,占SJV中国业务的近43%。

 2014年上半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4,67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184万元。由于大部分项目的资金紧张,客户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大幅度增加,期末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增加4,100万元,考虑银票因素与去年同期相当。公司需一步加强应收账款回收、提高存货周转率。

 截至2014年6月30日,现金、理财产品与应收票据合计8.12亿元(其中现金3.49亿元),资产负债率19.97%。我们认为,公司的现金结构良好,能够支持企业持续经营和包括收购兼并在内的对外投资,广电电气依然在调结构转型的过程中。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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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成套销售量下降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销售收入下降导致成本下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收入下降导致相关营销费用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折旧及研发投入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存款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下降,投资收益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以应收票据结算的比例增大,期末应收票据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联营公司利润分配增加以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偿还银行借款减少及利润分配金额下降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继续加大研发投入

 2、 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公司的利润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a)?产品线主营业务收入。公司在2014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产品线销售额3.05亿元,净利润776万元。主营业务产品线包括广电电气成套、AEG元件产品、电力电子业务。

 b)代理业务。代理业务主要销售SJV的产品,SJV目前没有销售组织,其订单来源为广电电气、GE销售和出口业务。代理业务的商业模式定位于为SJV带来最大业务,以增加SJV投资收益为目标,自身努力实现盈亏平衡。2014年上半年代理业务小幅盈利29万元。

 c)SJV投资收益:自2000年合资公司成立以来,SJV投资收益一直是广电电气核心利益。2014年上半年广电SJV投资收益达2,25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77万元,增幅43%。

 d)集团管理。集团管理包括了现有非生产型资产的管理(厂房、土地等无形资产)、除SJV的对外投资、集团行政、内控、董事会等管理事务。2014年上半年集团管理亏损850万元。

 1)资产构成与年初比较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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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费用、利润构成与同期比较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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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于内部流程的优化,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订单质量,控制销售费用,继续推进从大客户为主的销售模式向渠道销售的转变。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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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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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广电电气的核心竞争力将围绕着产品的研发及制造、品牌和渠道建设、企业文化和学习型团队培养而展开。

 a) 公司拥有所在领域国内最高端的技术,以及持续研发的能力。我们以最当地化的服务为中国客户提供世界一流的产品。

 b) 公司多年与国际一流公司合作的经验,公司在专业市场和业务拥有包括GE、AEG、Honeywell 这样的优秀品牌,使得公司在品牌资源、职业管理能力、团队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方面具有很好的基础,保证企业可持续良性发展。

 c) 过去几年广电电气从发电、个别电网用户、中石油等大客户为主的销售模式向渠道销售转变,在保持原有优势市场的基础上,客户资源越来越多元化,公司定位获得了市场的认同。@d) 广电电气鲲鹏管理学院已经成为公司培养学习型文化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公司在员工职业发展,能力提升、内部创新等方面发掘了巨大的潜力。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单位:万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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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表中长期股权投资是对联营公司投资,被投资的公司名称、主要业务以及占被投资公司的权益比例,详见“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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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8月27日,公司编号2013-037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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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67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196.68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5,303.318 万元,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8日出具的国浩验字[2011]第5号《验资报告》审核。

 于2011年2月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高压变频器"项目的自筹资金19,300万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4,0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借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于 2011年 9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1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1年11月28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1,653万元用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12年5月29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5亿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农业银行上海市南桥支行已转出1.5亿元,建设银行上海市奉贤支行已转出5,000万元,剩余5,000万元于2013年度由建设银行上海市奉贤支行转出。

 2013年7月4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5,084.31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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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年产2.5万台高低压开关柜、断路器生产线建设项目承诺的投资总额为15,049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为8,300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本项目已完工结转至固定资产。本公司于2014年6月转出1,822.01万元,作为该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其余铺底流动资金将后续补充。@2)新型无谐波高压变频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自2011年7月开始投入运营,经营期第三年为达纲年,达纲年预计效益为税后净利润6,171万元,2014年1-6月收益为632.28万元。@3)电力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承诺的投资总额为8,514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1,380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本项目已完工结转至固定资产。由于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该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尚未投入,因此经计算截止2014年6月30日止该募投项目投入进度为42.13%;若考虑扣除铺底流动资金投入的因素,期末该项目投入进度为50.27%。@4)智能环保型气体绝缘(C-GIS)40.5kV 开关设备、10kV 环网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承诺的投资总额为17,494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本项目已完工结转至固定资产。由于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该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尚未投入,因此经计算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该募投项目投入进度为83.49%;若考虑扣除铺底流动资金投入的因素,期末项目投入进度为100.77%。@5)技术中心扩建项目承诺的投资总额为5,015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本项目已完工结转至固定资产,项目投入进度为109.80%.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经2011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经2011年11月28日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智能环保型气体绝缘(C-GIS)40.5kV开关设备、10kV环网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7,494万元,资金来源:其中15,841万元来源于原项目募集资金,其余资金1,653万元从超募资金中提取。新项目已经上海市奉贤区发改委备案,项目备案意见号(沪奉发改备2011-159),并已获上海市奉贤区环保局批复,沪奉环保许管[2011]522号。详见上交所网站2011年10月28日公司临2011-036公告。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注册资本 金额单位万元: 人民币、USD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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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全资子公司上海澳通韦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27.69万元增加到4500万元,于2014年5月26日已取得了换发的上海工商营业执照。

 (2)全资子公司上海安奕极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独资在上海市奉贤区设立"上海安奕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于2014年3月24日取得了上海工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电子科技、电气设备科技、自动化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4年4月30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5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93,258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662.90万元。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4日;除息日:2014年5月15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5月21日。

 至本报告期末,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14-027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4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已于2014年8月18日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淑文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1、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的2014-029,《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同时,同意授权董事长、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与本次委托理财有关的所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吴胜波、夏立军及朱洪超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的2014-030,《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签署目标公司投资意向书的议案》。

 为了配合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完整整套电气解决方案自动化产品线,基于伺服系统越来越广的市场前景和国产化替代的进程,公司有意向在伺服系统行业进行并购举动,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会议拟定的原则范围内签署杭州米格电机有限公司的投资意向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的2014-031,《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杭州米格电机有限公司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14-028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于2014年8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已于2014年8月18日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各位监事。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朱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1、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14-029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6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0,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9.00元。截至2011年1月28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99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41,966,82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853,033,180.00元。

 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月28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1]第5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期末余额

 单位:元

 ■

 注:本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300万元。

 本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44,0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借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5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23,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11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 1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11年11月28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1,653万元用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项资金于2012年度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桥支行专户转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专户。

 本公司于2012年5月29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5亿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桥支行已转出1.5亿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已转出5,000万元,剩余5,000万元于2013年度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转出。

 本公司于2013年2月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转出,系2012年剩余未补足数。

 本公司于2013年7月4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35,084.31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度农行南桥支行转出33,084.318万元,建行奉贤支行转出2,000万元,合计补充流动资金35,084.318万元,至此该议案下的流动资金已补充到位。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50,756.32万元。

 综上所述,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166,840.64万元。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支出170,553.25 万元,其中用于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19,300.00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5,168.9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6,084.3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1年5月12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奉贤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桥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南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奉贤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奉贤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通用广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在浦发银行奉贤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1年2月18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国银行奉贤支行原募集专用账户账号898004955608094001因银行系统升级而变更为450759257354。

 三、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年产 2.5 万台高低压开关柜、断路器生产线建设项目承诺的投资总额为15,049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为8,300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本项目已完工结转至固定资产。本公司于2014年6月转出18,220,107.26元,作为该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其余铺底流动资金将后续补充。

 注4:新型无谐波高压变频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自2011年7月开始投入运营, 2014年1-6月税后净利润为632.28万元。

 注5:电力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承诺的投资总额为8,514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1,380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本项目已部分完工结转至固定资产,由于市场及外部客观经济影响,放缓了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进度。

 注6:智能环保型气体绝缘(C-GIS)40.5kV 开关设备、10kV 环网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承诺的投资总额为17,494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本项目已完工结转至固定资产。由于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该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尚未投入,因此经计算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该募投项目投入进度为83.49%;若考虑扣除铺底流动资金投入的因素,期末项目投入进度为100.77%。

 注7:技术中心扩建项目承诺的投资总额为5,015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本项目已完工结转至固定资产,项目投入进度为109.8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14-030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委托理财概述

 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同时,同意授权董事长、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与本次委托理财有关的所有事宜。独立董事吴胜波、夏立军及朱洪超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开户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委托理财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开户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本委托理财均由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或协议书。

 (一)基本说明

 本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预计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提供履约担保、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属于保本赚息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

 (二)产品说明

 本委托理财购买的是风险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裁负责具体实施,董事长、总裁指派专人负责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同时,在理财期间将密切与银行间的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高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利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10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14-03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杭州米格电机有限公司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杭州米格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米格”)

 ● 投资金额:不超过4.2亿人民币

 ● 目前签署的《投资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正式《股权转让协议》能否签署及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4年8月29日,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自然人丁阿伟、吴光付、汪冬花签署了《投资意向书》,公司拟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成为持有杭州米格70%股权的控股股东。预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具体价格参考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各方协商后确定。

 2、本次股权投资尚未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待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后仍需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丁阿伟,男,中国籍。现任杭州米格董事长,持有杭州米格42.5%股权。

 2、吴光付,男,中国籍。现任杭州米格总经理,持有杭州米格42.5%股权。

 3、汪冬花,女,中国籍。现任杭州米格副总经理,持有杭州米格15%股权。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杭州米格,成立于2005年8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丁阿伟,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闻堰镇定山村,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类型为私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步进电机、伺服电机及驱动器的设计、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的出口和自用产品的进口业务;其他无须报经审批合法项目。

 2、标的公司业务情况

 杭州米格主要从事伺服电机、步进电机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作为国内领先的伺服电机制造商之一,米格的产品覆盖纺织、数控、包装、印刷以及机器人等多个行业。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价格及其支付

 公司拟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成为持有杭州米格70%股权的控股股东。预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具体价格参考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各方协商后确定。公司将分次以现金支付收购款。

 2、意向书有效期

 本意向书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日”)起至以下任一条件达成之日内均为有效:(i)双方签署及递交一份协议以终止本意向书;(ii)2014年12月31日(“意向书到期日”)。在意向书有效期内,双方将为达成合作关系及签署相关股权转让书面文件进行协商和谈判。如果双方在意向书到期日之前未能达成最终协议,且双方将无任何进一步的安排,则意向书到期日当日本意向书将自动终止,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长有效期。

 3、独占谈判权

 交易对手方确认并承诺,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其不得就本意向书项下的股权转让与第三方进行讨论、协商、工作、商议或谈判。公司享有独家谈判权或排他谈判权。”

 4、不竞争性

 公司和杭州米格股东承诺:双方及其各自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会对杭州米格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和活动。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收购目标股权意向协议的签订,对公司完成战略转型,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有着积极意义。从财务方面,不会对公司2014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在本次意向协议完全履行且公司顺利完成对目标股权收购的情况下,2015年目标公司的净利润贡献将会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投资意向书》为意向性协议,随着双方的深入商谈及评估、尽职调查工作的开展,可能会出现影响本次股权收购的不确定因素。

 2、针对本次投资意向协议涉及的后续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对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投资意向书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自身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高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利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

 独立董事:吴胜波、夏立军、朱洪超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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