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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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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
政府补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14临-031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

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13年7月—2014年4月高效节能电机推广补助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4]112号,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得项目补助资金7073万元,公司于8月28日收到上述项目政府补助3500万元,余下政府补助资金以实际收到时再作公告。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该笔政府补助本公司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14临-032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有关问题落实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目前本次发行正处于审核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074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现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措施、公司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的措施、本次发行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以及公司许可湘电重装使用专利及商标情况等事项公开披露如下:

一、公司本次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发生的变化趋势和相关情况

1、最近一年及一期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2014年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3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02100.000.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02100.000.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1200.000.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70.73增加0.44个百分点2.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60.40增加0.56个百分点0.22

2、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当年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9,837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8.57元/股(原发行数量不超过19,77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8.60元/股,该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已根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详见《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现金分红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募集资金不超过17亿元。

基于上述情况,同时假设:(1)公司于2014年11月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2)按照发行底价8.57元/股,发行198,366,000股,募集资金总额1,699,996,620元测算;(3)发行费用为2,000万。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2014年度/2014-12-31
发行前发行后
总股本(股)608,484,542806,850,542
假设情形1::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0%,即201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891,248.16元。
净资产(元)2,291,704,200.243,991,700,820.24
基本每股收益(元)0.0870.085
稀释每股收益(元)0.0870.085
每股净资产(元)3.774.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22.19
假设情形2::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持平,即201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082,952.87元
净资产(元)2,286,895,904.953,986,892,524.95
基本每股收益(元)0.0790.077
稀释每股收益(元)0.0790.077
每股净资产(元)3.764.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11.99
假设情形3::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降低10%,即201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274,657.58元
净资产(元)2,282,087,609.663,982,084,229.66
基本每股收益(元)0.0710.069
稀释每股收益(元)0.0710.069
每股净资产(元)3.754.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11.79

关于测算的说明如下:

(1)公司对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

(2)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公司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措施

1、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并于2014年修订完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本公司将与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有关供应商、施工单位、政府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保证项目推进按正常计划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成立由公司主要领导及核心技术人员等组成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指导、支持和监督高压高效节能电机产业化项目和高端装备电气传动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由各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汇报项目建设最新进度、遇到的困难及近期建设计划等,并及时通报保荐机构。

三、公司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的措施

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合理运用募集资金,降低财务费用;坚持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压高效节能电机产业化项目和高端装备电气传动系统产业化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电机产品的性能,提高公司系统集成能力,加快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推动公司差别化竞争,创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设备采购、技术研发、人员配备、销售渠道及品质控制等方面全方位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实现预期效益。

2、合理运用募集资金,降低财务费用

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财务费用较高,2011年、2012年、2013年财务费用分别为27,571.78万元、38,419.14万元、38,189.27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运用募集资金,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3、坚持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进一步发挥公司在“电机”+“电气传动”领域的核心技术优势,发展交直流电机、风力发电系统、城市轨道交通牵引系统、水泵、国防等业务领域配套的电气传动控制系统产品,向高端装备制造商和机电一体化产品服务商方向发展。公司将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按照核心研发、核心制造、核心验证、规模集成原则,加大公司级研发平台建设,进一步激发研发机构活力。公司将通过持续不断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4、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要求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公司已制定《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四、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除湘电集团以应转为国家资本金的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退税税款和以经评估备案的位于湘潭市下摄司街2宗土地认购部分本次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外,其余部分由湘电集团和其他投资者以现金认购,用于投资高压高效节能电机产业化项目、高端装备电气传动系统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两个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性能,加快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推动公司差别化竞争,是实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补充流动资金将降低财务费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净利润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此外,受宏观经济政策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仍可能对生产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不排除公司2014年度实际取得的经营成果低于财务预算目标的可能性,并导致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情形。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五、关于许可湘电重装使用专利及商标情况

湘电重装成立于2007年10月10日,是由湘电股份以其车辆事业部资产与湘电集团、浙江中磊投资有限公司、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9名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2007年5月26日湘电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车辆事业部资产参股成立湘电重型矿用车辆公司(暂定)的议案》,湘电股份将其车辆事业部的车辆业务,按照资产、负债、人员随业务走的原则,与控股股东湘电集团等单位合资成立湘电重型矿用车辆公司。2007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上述议案确定的方案,公司与湘电重装签订了《整体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对整车业务相关的专利安排进行约定。该合同约定,湘电股份将与整车产品专利技术独占许可给湘电重装使用,实施方式为独占实施许可,实施范围为在全球范围内实施,实施期限为在公司经营范围内的长期使用。独占许可的专利维护费用由湘电重装负责。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有9项在专利保护期内的整车产品相关专利无偿许可湘电重装使用。公司已不从事整车相关业务,该事项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为了保护“湘电”商标在机车等商品项目上的有效性及扩大湘电品牌在各个行业领域的知名度,2008年,公司与湘电重装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等合同约定,湘电股份将注册的使用在第12类牵引车、机车等商品项目上的“湘电”编号为3318268、3318269和3318270图形商标、英文商标和文字商标,无偿许可给湘电重装使用。“湘电”编号为3318268、3318269和3318270图形商标、英文商标和文字商标有效期为2003年11月28日至2013年11月27日,许可期限为2008年4月27日至2013年11月27日。该等商标到期,公司对商标进行了续展,有效期为201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27日,许可期限为201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27日。公司已不从事整车相关业务,该事项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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