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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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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4-6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22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财务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预算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14-6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分别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因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3日(星期三)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9月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3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日15:00—2014年9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6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账户同时存在现场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网络投票三种方式之两种及两种以上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8月2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光明新区塘家社区张屋路口新纶科技产业园1号楼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拟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2014年度增加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8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②?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登记时间: 2014年8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光明新区塘家社区张屋路口新纶科技产业园办公楼十一楼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1

2、投票简称:新纶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 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341;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拟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1.00
2关于2014年度增加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2.00
100总议案100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确认投票完成。

5、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9月3日下午15:00;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塘家社区张屋路口新纶科技产业园办公楼十一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 518107

联系人:白静

联系电话:(0755)26993098

联系传真:(0755)26993313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4年9月3日召开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序号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拟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2014年度增加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注:1、同意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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