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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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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东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4-022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东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财企[2009]94号《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和2009年第63号公告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集团”)所持本公司国有股及其孳生股份共计12,979,200股自2009年6月19日起被陆续冻结。

 近日,公司收到泰和新材集团通知,公司国有股东已以上缴资金方式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泰和新材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12,97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冻手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泰和新材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85,6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31%,不存在质押和冻结状况。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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