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4-65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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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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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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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由于持续的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已从过去的高增长转向平稳发展,市场未能延续去年的成交趋势,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商品住宅销售金额和面积等重要指标均有所下降,价格也出现下滑,城市间市场分化更趋显著。虽房地产市场整体政策环境未发生根本性转变,但中央提出“分类调控”,逐步将重心由短期调控转移至住房制度建设长效机制,更强调因城因地调控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五月份以来,在“双向调控”的基调下,定向放松限购,通过信贷、公积金等方式鼓励刚需,成为部分面临去化风险城市的政策突破口,取消限购的城市亦在持续增加中,但北京作为本公司目前房地产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区域,限购政策未见松动迹象。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工作按年初拟定的经营计划和工作重点有续展开,具体情况如下:
1、加大当期存货去化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整体打包销售的方式出售了非中心项目和北京像素项目尾盘,实现主营收入和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2、加快推进新项目开工建设
北京平谷夏各庄新城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200多万平方米,是公司未来几年房地产业务利润和现金流的主要来源,该项目兼颐居、养老、休闲、教育、商业等于一体,契合政府提出的城镇化进程的要求。该项目5A地块规划建筑面积10多万平方米已于报告期内开工,将于下半年销售并实现销售结转; 5B地块已于报告期内竞拍取得,规划总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了项目定位并启动方案设计,预计下半年开工并销售。
济南中弘广场项目于报告期内通过司法竞拍获得,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集商务办公、购物、休闲、娱乐、餐饮、文化、运动、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金融商业综合体,报告期内已完成资产过户并恢复开工建设,预计下半年将进行销售。
北京平谷御马坊国际旅游度假项目D3地块报告期内启动立项报批以及方案深化,预计下半年正式开工建设;海南西岸首府二期报告期内完成产品方案设计,预计下半年开工建设;吉林长白山项目报告期内完成产品定位,正进行方案深化,预计下半年开工建设;北京中弘大厦项目报告期内已申报规划调整方案,预计下半年开工建设。
海南如意岛项目是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报告期内项目正式动工,目前已完成了项目集散地和江东大道的修建。
3、再融资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2014年5月23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发行公司债事宜。2014年6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目前,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正在有序进行中。
4、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依据目标考核责任,全面推行计划管理;完善信息化系统,进行流程化管理;加强绩效管理考核,优化激励机制;加强全员培训,提升人力资源;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司在制度建设、组织机构、内部控制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5、着眼未来,着手打造旅游地产新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着手打造进军文化旅游产业领域的崭新品牌“新奇世界”。该品牌定位于旅游度假、康体养生、文化创意等经营性物业的运营服务,以“全家新趣处”为品牌主张,以家庭型消费群体为主要目标客群,规划业态超过15种,将主题公园、度假酒店、文化剧场、民俗特色、高档商超、儿童乐园、康体养老社区等传统业态异域化贯通,并将不同主题的运动俱乐部、博览馆等创意产品跨产业整合。在区域布局上坚持“1+X”战略,立足于北京这一文化与科技创新中心,跨区域发展吉林、海南、云南、浙江、山东等具有特色历史文脉与丰富旅游资源的区域。
2014年1-6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1,753.03万元;利润总额62,249.7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784.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3.27%;基本每股收益0.29元/股,较上年同期增加20.83%;总资产1,630,786.86万元,较上年度末增加40.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93,165.43万元,较上年度末增加23.50%;每股净资产1.5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03%。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1)本期公司出资设立北京中弘弘毅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11000001709149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对其出资1,000万元,占其实收资本的100%,对其拥有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以100%比例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本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弘弘毅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11000001712522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北京中弘弘毅投资有限公司对其出资1,000万元,占其实收资本的100%,对其拥有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以100%比例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本期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中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设立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东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2014年3月17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22250000000417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根据章程规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中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认缴出资额5,000万元,占其实收资本的100%。截止2014年6月30日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中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认缴出资额。公司对其拥有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以100%比例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本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弘投资公司设立济南中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7010020021390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根据章程规定,中弘投资公司应认缴出资额10,000万元,占其实收资本的100%,截止2014年6月30日中弘投资公司未认缴出资额。公司对其拥有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以100%比例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5)本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弘地产有限公司和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西双版纳路南山雨林度假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53280100000402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其中北京中弘地产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其实收资本的30%,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7,000万元,占其实收资本的70%,因东方汇智资产管理公司不拥有经营管理权,北京中弘地产有限公司对其拥有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本期公司出资设立北京中弘网络营销顾问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11011701712431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万元,占其实收资本的100%,对其拥有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本期公司出资设立北京中弘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11011701696222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根据章程规定,公司认缴出资额5,000万元,占其实收资本的100%,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未认缴该出资额。公司对其拥有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以100%比例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永红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