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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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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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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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以做好现有主业为基础,狠抓内部管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注重人才发展战略,保证公司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同时大力推进战略布局,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产业拓展和升级的发展战略,积极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优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98,362.54万元,较上年度末增加8.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5,267.10万元,较上年度末增加3.14%;本报告期完成营业收入37,324.5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28%;实现利润总额13,838.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67.8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11%。
(1)主营业务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实施多元化经营,主营业务包括“电力、热能”、“房地产开发”、“营业房出租”等。
①电力、热能
本报告期,公司坚持热电联产,对外积极拓展供热市场,对内加强精细化管理,注意安全生产,强化成本控制,同时有序推进环保设施改造,确保达标排放,保证了经营业绩的稳定。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热网管线近110公里,蒸汽用户380户。
②房地产开发
本报告期,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持续影响,当地房地产行业景气度整体呈下滑趋势,房价回落的预期、按揭贷款政策趋紧等因素,强化了市场的观望情绪,市场成交平淡,本期公司商品房实现销售面积0.1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幅度较大。
公司在售的房地产项目4个,分别为馨悦苑、衡悦广场、新华花园、春之声商业广场项目;尚待开发的项目有蚬子荡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商品房可售面积1.56万平方米。
③营业房出租
本报告期,公司成立询价小组多次调查分析,推行拍租、阶梯式定价等方法,不断挖掘营业房租赁价格的提价空间,同时积极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业务收入稳定增长。
公司营业房出租的经营模式以短租为主,长租为辅,主要有东方丝绸市场商铺出租以及其他房产等出租,其他用于出租的房产等主要包括:办公楼、厂房以及物流资产;大润发及其商铺;车位以及物业场地等。截至报告期末,营业房可租面积34.14万平方米,已租面积33.32万平方米,出租率97.60%。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①全年预算完成情况
2014年全年营业总收入预算不低于80,000万元,上半年已完成营业收入37,324.53万元,约占全年营业总收入预算的46.66%。
②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本报告期,市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进入全面建设期;燃机热电联产项目成立项目小组,稳步推进项目的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构成中占营业收入总额或营业利润总额比重较大的业务有“电力、热能”、“房地产开发”、“营业房出租”,业务经营活动均在吴江地区,上述业务项下收入、成本、毛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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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电力、热能
电力、热能是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本期公司热电业务收入、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报告期外供汽量基本持平,由于煤汽联动价格的影响,蒸汽销售价格略有下降,营业收入相应减少;由于热电生产最主要的原料“燃煤”的价格降幅较大,营业成本相应减少。
本期燃煤价格降幅大于蒸汽销售价格的下降幅度,销售毛利增加,毛利率同比增加7.85个百分点。
②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业务随公司房产项目交付时间等影响呈逐年波动,本期公司房地产业务收入、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主要原因: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报告期商品房实现销售面积0.19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87万平方米,下降幅度较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相应减少。
本期售价较高的“春之声商业广场”项目中的商铺交房量相对占比较多,销售毛利增加,毛利率同比增加23.08个百分点。
③营业房出租
营业房出租收入随着房租的逐年提高呈上升趋势,本期公司营业房出租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增加,成本较上年同期略有减少,主要原因: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报告期营业房出租率同比基本持平,由于公司提高部分营业房租赁单价,营业收入相应增加;由于公司处置存量低效资产,营业成本相应减少。
本期营业房出租业务收入增加、成本降低,销售毛利增加,毛利率同比增加1.48个百分点。
(3)投资状况分析
①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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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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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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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期合并范围新增1家。因收购参股子公司纺织城公司股权,自2014年2月起,纺织城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计高雄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4-036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8月27日下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独立董事连向阳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金德环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计高雄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1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4-038)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代建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签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代建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9)于2014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4-037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8月27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2人),监事王宁先生、陈国琴女士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施斌峰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4-039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代建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8月27日,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江苏盛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泽投资公司” 或“甲方”)签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代建合作框架协议》,双方采用“甲方开发、乙方投资”的方式,就盛泽镇基础设施、公租房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展开合作。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并经乙方董事会决议批准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包括工程建设和回购期),自 2014年09月01日起至2019年08月31日止。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协议的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所造成的履行风险。
4、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4 年全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盛泽投资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13日,住所:吴江市盛泽镇东方大街6号;法定代表人:庄建荣,注册资本:673,793.78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从事城镇综合服务性项目投资及相关产业经营;城镇供排水设施的投资、经营及建设管理;资产管理运营及收益。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盛泽投资公司与公司无购销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
盛泽投资公司是盛泽镇国有(集体)企业,是盛泽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配套服务运营商,2013年底拥有净资产690,878.39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353.58万元,利润总额18,628.98万元,财务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较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双方采用“甲方开发、乙方投资”的方式就盛泽镇基础设施、公租房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展开合作。
2、本框架协议内的基础设施、公租房和配套设施工程采取总承包建设模式,即由乙方负责整个项目的投融资建设、施工期管理。甲方负责项目的征地拆迁及与当地政府的协调工作,保证乙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3、本框架协议内工程项目可以由多个项目组成,但合同期内任何时点乙方总投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
4、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五年(包括工程建设和回购期),自 2014年09月01日起至2019年08月31日止。
5、乙方收益由A、B两部分组成:
A、建设期及回购期利息
建设期及回购期利息按具体项目签约时点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长期(3-5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B、管理费
管理费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以工程竣工审计结算价为准)的4%,具体根据单个项目实际情况再行协商。
6、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并经乙方董事会决议批准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2、本协议的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所造成的履行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201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代建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后,不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本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代建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4-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