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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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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由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 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关于华宝兴业中证短融 50 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华宝兴业中证短融 50 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5月13日下发《关于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204号),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依据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及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3月24日发布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中附件四:《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5月15日发布了《关于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并于2014年5月20日对原短融50基金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折算后短融50基金份额变更为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的T类基金份额。

 《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自原短融50基金折算日次日,即2014年5月21日起生效,原《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同一日起失效。

 本报告中,原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20日止,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报告期自2014年5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注:上表中报告期末指2014年5月20日 。

 ■

 注:上表中报告期末指2014年6月30日 。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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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前: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净值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转型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短融50指数收益率 + 5%×银行活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2、净值以及比较基准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转型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3、由于本基金于2014年5月21日起转型为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因此上表中:

 (1)“过去一个月”指“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5月20日”;

 (2)“过去三个月”指“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5月20日”;

 (3)“过去六个月”指“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20日”;

 (4)“过去一年”指“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5月20日”;

 (5)“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指“2012年6月12日至2014年5月20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12年6月12日至2014年5月20日)

 ■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截至2012年12月12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3.3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后: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3.4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

 3.4.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A

 ■

 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T

 ■

 注:1、净值以及比较基准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3、(1)根据管理人于2014年5月22日发布的《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恢复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自2014年5月22日恢复申购赎回,2014年5月23日前活期通A类基金份额为0。因此本报告中计算的活期通A类基金的业绩表现期间为2014年5月23日至2014年6月30日。A类份额的表中,“过去一个月”指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指“2014年5月23日至2014年6月30日”。

 (2)根据管理人于2014年5月15日发布的《关于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以及2014年5月21日发布的《关于原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暨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原短融50基金份额统一折算为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的T类基金份额,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21日生效。因此本报告中计算的活期通T类基金的业绩表现期间为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6月30日。T类份额的表中,“过去一个月”指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指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6月30日。

 3.4.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于2014 年5月21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应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是2003 年3 月7 日正式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海外中国成长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基金、中证100 基金、上证180价值ETF、上证180价值ETF 联接基金、新兴产业基金、成熟市场动量优选基金、可转债基金、上证180成长ETF、上证180成长ETF联接基金、华宝油气基金、华宝兴业医药生物基金、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原华宝兴业短融50基金转型)、华宝兴业资源优选基金、华宝添益基金、华宝兴业服务优选基金、华宝兴业创新优选基金以及华宝兴业生态中国基金,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56,168,945,206.12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2014年5月21日,原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无变动,仍由王瑞海先生担任,基金经理助理也无变动,仍由谈云飞女士担任(谈云飞于6月26日离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转型前:原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内(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20日),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于基金处于转换期,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短期内出现过持有的现金与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低于5%以及持有成分券及其备选成分券的投资比例低于90%的情况。发生此类情况后,该基金均在合理期限内得到了调整,没有给投资人带来额外风险或损失。

 转型后: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内(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于股、债市的系统性风险和申购赎回引起的基金资产规模变化,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在短期内出现过持有的现金与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低于5%的情况。发生此类情况后,该基金均在合理期限内得到了调整,没有给投资人带来额外风险或损失。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股票库管理制度、中央交易室制度、防火墙机制、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每日交易日结报告、定期基金投资绩效评价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分析了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分析结果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的短期利率水平,除两次季末因素造成的短时走高外,总体保持平稳。央行也在刻意维持市场的流动性,一旦资金有紧张的迹象,就会向市场注入流动性。同时,进行了精准调控,两次定向降准,给了市场极大的信用,不仅对金融市场,也对实体经济提供了支持。为了保增长、调结构,监管层总的基调仍然是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从这个角度出发,短期利率仍会维持在较低水平,而且波动会减小。

 根据原华宝兴业短融50指数基金的实际情况,经持有人大会同意,并报监管部门批准,短融50基金于2014年5月21日正式转型为“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在此之前的报告期内,我们仍然按照原短融50基金的契约进行投资,通过既定策略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整体运行状况良好。

 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从2014年5月21日开始运作,到六月底只有四十天左右。

 新契约生效以来,银行同业业务显著放缓,而货币基金为代表的同业存款供应方却大幅增加,导致货币基金重点配置的同业存款利率一直在走低,这是货币基金收益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本基金目前主要以银行存款配置为主,回购和现金配置较少。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转型前,原短融50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4年1月1日至5月20日期间,短融50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1%,基金表现落后业绩基准1.15%。

 转型后,活期通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4年5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活期通T类基金净值收益率为0.358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393%,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2014年5月23日至6月30日期间,活期通A类基金净值收益率为0.329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374%,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备注:(1)根据管理人于2014年5月15日发布的《关于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以及2014年5月21日发布的《关于原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暨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原短融50基金份额统一折算为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的T类基金份额,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21日生效。因此本报告中计算的活期通T类基金的业绩表现期间为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6月30日。

 (2)根据管理人于2014年5月22日发布的《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恢复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自2014年5月22日恢复申购赎回,2014年5月23日前活期通A类基金份额为0。因此本报告中计算的活期通A类基金的业绩表现期间为2014年5月23日至2014年6月30日。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稳增长的大环境下,央行会呵护货币市场,这从多次定向降准可以看出。 五月份财政存款增量低于预期,稳增长背景下加大财政支出力度是主要原因,未来这也是资金宽松的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中央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将会有具体的操作,在这个政策落实的过程中,货币市场波动幅度会下降,短端的资金利率水平也不会高。

 下一阶段,本基金将按照已经生效的新的货币基金合同的要求,通过对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细致分析,在严控信用的前提下,把握好各个时段的流动性特征,掌握好政策性金融债和短期融资券的配置比例,控制好组合的剩余期限,在此基础上,抓住关键时点做好资产配置,努力提高收益率。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对旗下基金估值过程中,公司内部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职责分工如下:

 (一)、基金会计:根据《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对基金日常交易进行记账核算,并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二)、量化投资部:对特殊品种或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投资品种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根据估值委员会对停牌股票或异常交易股票估值调整的方法(比如: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在估值时兼顾考虑行业研究员提供的根据上市公司估值模型计算的结果所提出的建议或意见。

 (三)、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四)、必要时基金经理就估值模型及估值方法的确定提出建议和意见,但由估值委员会做最终决策。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转型前(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 2014年1月1日至5月20日)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转型后(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报告期:2014年5月21日至6月30日) :

 本基金以份额面值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以红利再投资形式每日全额分配收益,每日分配的收益于分配次日按份额面值1.00元转入所有者权益。活期通A级基金在本半年度累计分配收益169,012.76元,其中以红利再投资方式结转入实收基金158,310.2元,计入应付利润科目10,702.56元。活期通T级基金在本半年度累计分配收益31,734.6元,其中以红利再投资方式结转入实收基金30,840.14元,计入应付利润科目894.46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原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收益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转型前: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1.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4年5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1、报告截止日2014年5月20日,基金份额净值1.048元,基金份额总额9,751,688.62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20日(转型前的最后一日)。

 6.1.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1.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1 至 6.1.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黄小薏______ ______向辉______ ____张幸骏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1.4报表附注

 6.1.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第270号《关于核准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822,619,285.6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18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1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823,227,424.7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08,139.1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证短融50债券指数的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债券回购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或其他权益类资产。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为:中证短融50债券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短融50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6.1.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1.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05 月20 日(转型前的最后一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20日(转型前的最后一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1.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1.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

 6.1.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6.1.4.7 关联方关系

 6.1.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1.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1.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1.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1.4.8.2 关联方报酬

 6.1.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 华宝兴业 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50% / 当年天数。

 6.1.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 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10% / 当年天数。

 6.1.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6.1.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1.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1.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外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1.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1.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1.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1.4.9 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1.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在转型前的最后一日(2014年5月20日)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1.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在转型前的最后一日(2014年5月20日)未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

 6.1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1.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在转型前的最后一日(2014年5月20日)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因此没有在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1.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在转型前的最后一日(2014年5月20日)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因此没有在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1.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4年5月20日(转型前的最后一日),本基金未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13年12月31日:第二层级20,019,000.00元,无属于第一层级和第三层级的余额)。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动。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原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下转B36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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