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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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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4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

 2.5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净值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净值以及比较基准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 china free指数(以人民币计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08年5月7日至2014年6月30日)

 ■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完成建仓,截至2008年11月6日,本基金已经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是2003 年3 月7 日正式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海外中国成长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基金、中证100 基金、上证180价值ETF、上证180价值ETF 联接基金、新兴产业基金、成熟市场动量优选基金、可转债基金、上证180成长ETF、上证180成长ETF联接基金、华宝油气基金、华宝兴业医药生物基金、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原华宝兴业短融50基金转型)、华宝兴业资源优选基金、华宝添益基金、华宝兴业服务优选基金、华宝兴业创新优选基金以及华宝兴业生态中国基金,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56,168,945,206.12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股票库管理制度、中央交易室制度、防火墙机制、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每日交易日结报告、定期基金投资绩效评价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分析了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分析结果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上半年港股市场在外围市场和国内因素双重影响下先跌后涨,恒生指数小幅下跌0.5%,恒生国企指数下跌4.4%,MSCI China Free指数小幅上涨1.8%。年初,由于阿根廷、土耳其等若干新兴市场受美国开始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预期影响,导致货币加速贬值,股市、债市、汇市同时大幅下跌,新兴市场负面情绪的传导导致香港市场出现一股抛售潮。中国房地产新开工数据表现低迷,引发市场担心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滑,因而与宏观经济增长关系密切的银行、保险、地产、水泥、钢材等周期类板块显著下跌。二季度初由于美国几家龙头科技股一季度业绩不达市场预期,另外经去年以来的大幅上涨之后科技股估值较高,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下行调整比较明显,引发香港市场和美国中概股市场科技网络股和新能源类股的深幅调整。二季度后半期美股在积极的经济数据刺激下连创历史新高,对香港市场起到一定带动作用。同时中国政府开始推出一系列微刺激政策,包括新一轮的定向下调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鼓励核电、风能、太阳能、新能源汽车等一批新能源重大项目,为小微企业减税,支持棚户区改造,增加铁路建设等等, 减弱了市场对于中国经济硬着陆的担心,带动港股的银行、保险等大盘反弹。

 上半年港股市场各行业板块的表现印证了我们在2013年基金年报中的预测,MSCI China指数中各行业表现分化明显。信息科技板块一枝独秀,大涨18.1%,主要是由于微信红包、互联网金融、打车软件和O2O商业模式的迅猛发展大幅提高了投资者对腾讯控股等板块权重股业绩持续增长的信心。腾讯控股在股份拆细以后股票流动性改善,也促使股价保持强势。表现强劲的还有公用事业板块,上涨7.4%,受益于动力煤价格持续走弱,火力发电企业盈利前景改善。能源板块受益于原油价格走强小幅上涨2.2%。表现最弱的是必须消费品、原材料、金融地产和工业板块,分别下跌10.4%,7.9%,7.7%和7.0%。本基金利用春节期间港股和美国上市中概股大幅下跌的机会增持了部分超跌而基本面良好的公用燃气类股、环保水务类股、互联网类股和电子商务类股。报告期内减持了股价已基本反映公司业绩基本面因素的太阳能类股,另外还减持了部分股价上涨较多的医药类股,我们也减持了因受到银行持续收紧按揭贷款而导致上半年销售业绩下滑较多的地产类股。由于持有的信息科技、环保水务和新能源类股在报告期内表现强劲,投资组合跑赢了业绩基准。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单位净值为1.314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8%,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4%,基金跑赢业绩基准0.74%。业绩差异主要由于投资组合高配的信息科技、环保水务和新能源等板块表现较强。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下半年,我们认为香港市场以及海外中国概念股市场可能呈现震荡上行格局。国家总理李克强表示有信心2014年取得7.5%的GDP增速。最近也采取了一系列微刺激政策,比如银行调整存贷比计算公式中存款的计算范围,定向下调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加大铁路和超高压输电线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并且工业增加值、采购经理人指数、投资、出口等宏观数据开始改善,表明中国经济出现硬着陆的可能性大大降低,这将继续帮助投资者情绪的改善。另外外围流动性继续保持充沛,欧洲央行有望加码货币宽松政策,美国联储可能在2015年加息,不过由于通胀压力很低,为维持对就业市场的支持,我们认为美联储2015年加息的步骤将比较和缓,美国利息水平保持低位,这有助于美股市场继续强劲表现,并对港股市场有正面影响。目前已经出现国际资金回流新兴市场的迹象。此外,沪港通将在今年10月正式实施,有望增加大陆投资者对估值便宜的香港中小市值的股票关注和投资。但是另一方面,中国原材料和制造业存在大量库存和产能闲置,目前采取的一系列微刺激政策对经济的托底作用是否能够持续尚待观察。中国央行似乎仍竭力避免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和降息等全面信贷放松政策,试图避免给经济结构调整带来干扰,但是如果没有全面的信贷放松政策配合,房地产投资可能继续大幅下降,显著拖累经济增长。因此我们判断下半年港股和海外中概股市场总体将保持震荡上行态势,不过大盘上行的高度可能有限。由于地产商采取以价换量策略,地产销售数据可能改善,带动上半年大幅跑输大盘的地产股反弹。各行业的分化可能仍将持续,信息科技、互联网、医药、新能源等盈利增速比较确定的板块有望保持强势表现。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对旗下基金估值过程中,公司内部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职责分工如下:

 (一)、基金会计:根据《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对基金日常交易进行记账核算,并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二)、量化投资部:对特殊品种或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投资品种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根据估值委员会对停牌股票或异常交易股票估值调整的方法(比如: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在估值时兼顾考虑行业研究员提供的根据上市公司估值模型计算的结果所提出的建议或意见。

 (三)、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四)、必要时基金经理就估值模型及估值方法的确定提出建议和意见,但由估值委员会做最终决策。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314元,基金份额总额62,698,899.53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 至 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黄小薏______ ______向辉______ ____张幸骏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第333号《关于同意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62,646,980.6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8)第05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5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62,709,489.0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2,508.3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股票、固定收益证券、银行存款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工具,其中股票投资范围包括香港证交所上市的所有股票和在新加坡、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中国公司指收入的50%以上来源于中国大陆的公司;固定收益证券投资范围为具有标准普尔评级为“A”以上或同等评级的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中国大陆以外市场(包括香港、新加坡、美国)发行的固定收益证券,在流动性充足的情况下,主要投资香港债券市场。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各类资产配置的比例范围是:股票占基金资产总值的60%-95%,债券和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总值的5%-4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 China Free指数(以人民币计算)。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4年半年度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境内外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1.8%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35%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适用的认(申)购/赎回费率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外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因此没有在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因此没有在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4年6月30日,本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67,103,442.69元,无属于第二层级和第三层级的余额(2013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81,215,183.38元,无第二层级和第三层级)。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动。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权益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fsfund.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1.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7.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7.5.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7.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7.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基金管理人没有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7.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管理人选择交易单元的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资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具备基金运作所需要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适当的地域分散化。

 (2)选择程序:(a)服务评价;(b)拟定备选交易单元;(c)签约。

 2、本报告期租用的证券公司交易单无变化。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它证券投资。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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