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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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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4-020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地产”、“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材料,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假设前提:

 1.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于2014年12月实施完毕,并于2015年6月全部转股。

 2.公司2014年、2015年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保持稳定,与2013年持平;公司2014年、2015年年度现金分红的时间、金额与2013年年度分红保持一致。(该假设并不代表公司对2014年及2015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政策、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多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3.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0.50元/股(2014年8月2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取整计算,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可转债转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

 注:此处测算时未考虑发行费用因素影响

 关于测算的说明如下:

 1.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2.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鉴于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故转股完成后,预计公司2015年底的每股净资产将由5.95元提高至6.59元,每股净资产增加0.64元。同时,本次可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可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但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效益也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公司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有可能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出现下降的风险。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将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提升。

 二、公司应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

 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二)利用多种渠道进行融资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面临的资金需求,公司与农业银行珠海分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工商银行珠海分行、建设银行珠海分行、珠海华润银行及珠海农村商业银行南湾支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融资关系,将有效解决公司短期资金需求问题。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在必要时可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或提供贷款担保。公司可进行多种渠道的融资有益于确保公司合法合规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较为健全,公司有能力通过销售回款、金融机构借款、股东借款等方式满足目前在建房地产项目的资金需求,不会占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公司能够确保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三)确保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用于格力海岸S3及格力海岸S4项目的开发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广阔,项目预计投资利润率分别为24.51%和24.4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将产生积极作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本次募投项目的早日竣工、销售和达到预期效益。

 (四)积极推动项目销售,加快资金回笼

 公司多年来立足珠海市场,所开发的格力香樟项目获得2011年度“最佳节能建筑”奖、“广东省绿色住区”等多个荣誉,格力广场项目获得“国家三星级智能化小区”、“广东省绿色住区金奖”及第十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多个荣誉,在珠海当地房地产消费群体及北京等城市的外地购房消费群体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结合公司在消费者中树立的开发高品质住宅项目的品牌形象,公司将加大募投项目销售推广力度,加快资金回笼,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品牌形象

 公司本着“专注城市、专筑生活”的企业理念,合理安排开发节奏,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公司以“精工细作”为项目建设开发理念,以“见细入微,精益求精”的精神打造房地产,创建精品工程,始终把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建立了极为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在行业首创出诸多创新做法,形成了一套精细化、标准化、流程化的管理系统。以过硬的产品质量获得消费者的认同和肯定,公司“好品质,筑好家”的口碑广为人知,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公司将进一步塑造区域领先品牌,发挥公司规模效应和品牌延伸效益,加快公司现有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加强营销创新的力度,力争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和利润。

 (六)积极拓展珠海市以外市场

 目前,公司重庆“格力龙盛总部基地”项目即将开发建设,标志着公司拓展珠海市以外市场的开始。未来公司将坚持“立足珠海、重点布局”的发展战略,逐步向全国其他市场开拓,通过跨区域发展来实现业绩的增长。

 (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本次发行募集现金9.80亿元,将有助于公司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将通过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缩短整个项目开发周期,加速资金回笼,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八)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于2012年9月25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政策,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4-02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持续规范发展。

 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陕西证监局、广东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事项。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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