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8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通讯表决)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天伦置业 公告编号:2014-084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通讯表决)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5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4年8月26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肖志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源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源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授信方式为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本公司以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56号5楼做为本次授信的担保物。

 此次授信为到期续办业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天伦置业 公告编号:2014-085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自2014年8月29日起,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启用新的办公地址。

 新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

 邮编:100055

 电话:010-63300361

 传真:010-63303671-8089

 投资者关系联系电话:010-63369902

 以上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天伦置业 公告编号:2014-086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2014年8月26日、27日,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伦置业;证券代码:000711)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二)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查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六)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公告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因素,公司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第八节披露了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在评价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时,应认真考虑《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第八节披露的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同时,公司再次提示投资者注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否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