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11月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保荐协议》,聘请招商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指定解刚和张鹏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根据有关规定,招商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公司目前已启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并于2014年8月24日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签署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聘请国海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自2014年8月24日起,由国海证券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招商证券签署的保荐协议终止。国海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李金海先生和胡启先生(简历请见附件)负责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期间为《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止。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李金海先生、胡启先生简历
李金海先生:现任国海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中国首届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曾在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任职,曾保荐浙江伟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还曾主持多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辅导项目,并曾主持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2010年在《证券时报》年度最佳投行评选中被评为“中国最佳再融资保荐代表人”,2011年在《新财富》第五届最佳投行评选中被评为“百佳保荐代表人”。
胡启先生:国海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曾保荐桂林广陆数字测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曾参与或负责了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