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经公司再次核查,做出如下更正:
1、上述全文第14页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中第三项“主营业务构成情况”一栏表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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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下划线为更改数据,其他数据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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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半年度报全文第101页第九节“财务报告’中第七项“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第54“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中(4)“主营业务(分地区)一栏表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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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下划线为更改数据,其他数据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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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半年度报全文第87页第九节“财务报告’中第七项“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第24“商誉”一表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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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下划线为更改数据,其他数据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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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更正后的相关数据信息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不断加强公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