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8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4-32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合资成立创导(上海)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资公司名称:创导(上海)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

 ◆ 出资情况: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额为1800万元人民币,首期出资360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6%。

 一、合资情况概述

 分布式光伏和综合节能服务是上海市节能与新能源的重点工作之一,为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该项工作,拟由公司牵头,成立一家混合所有制的专业化服务性公司,作为推广分布式光伏系统和综合节能服务的载体,并以此为龙头,带动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按照政府对分布式光伏发展和综合节能服务工作的统一部署,公司拟与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黑龙江骏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智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创导(上海)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导公司)。

 创导公司主要在分布式光伏、综合节能服务领域提供项目策划、咨询、提供一体化项目方案、EPC总包、合同能源管理等高端服务。

 二、合资方的基本情况

 1、合资方名称: 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法定代表人:余维洲

 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具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开发经验。

 2、合资方名称: 上海智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

 法定代表人:邵桂芳

 上海智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上海市工业系统节能技术型企业,拥有综合节能相关技术,并在项目资源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3、合资方名称: 黑龙江骏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

 法定代表人:边书平

 黑龙江骏鹰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投资性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企业重组、投资与营运管理。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创导(上海)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地址:上海市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首期注册资本1,000万元;各股东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股权比例分别为:公司持股36%,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4%,黑龙江骏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上海智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

 经营范围:新能源及计算机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施工;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上述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四、合资公司设立对公司的影响

 在政府的支持下,分布式光伏和智慧照明有很好的市场前景,投资创导公司符合上海电力立足上海转型发展的需要。创导公司将充分利用各方优势和本身的专业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在分布式光伏、综合节能服务领域做强做大,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4-3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8月27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套公司”)通知,成套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16,646,31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84%;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03,465,79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8.86%;成套公司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综上,中电投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320,112,10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1.70%。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成套公司于2013年8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32,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5%,并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含首次已增持股份)。本公司已于2013 年8 月30日对成套公司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进行了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3年8月28日至2014年8月27日12个月期间,成套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9,006,4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中电投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16,646,31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84%;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03,465,79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8.86%;成套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006,48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42%。综上,中电投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329,118,59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2.12%。

 成套公司确认,在上述增持期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并且成套公司已遵照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同时成套公司承诺在未来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或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方略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出具了核查意见:成套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次增持依法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以及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的申请。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