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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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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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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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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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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总体经营情况

 上半年,公司在盐及盐化工等产品下游产业需求不足、市场疲软的困难局面下,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目标,深入推进低成本战略的实施,不断优化内部机构管理体系,继续加强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以创新思维谋求市场机遇,确保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平稳开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8.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688.8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19元/股;净资产收益率0.54%。

 2、主要产品情况

 (1)盐产品

 公司通过不断调整和优化生产工艺,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各生产装置保持高效、稳定的运行状态,生产计划完成率得到稳步提升,对降低成本和能耗起到积极作用;盐湖水位持续下降,新的开采方案正待改进和完善;高端盐产品研发项目取得新的进展,为盐产品的市场配置注入了新的活力;食盐生产设施整改项目获取立项批复,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顺利通过认证做好准备。

 (2)盐化工产品

 盐化工产品按计划完成了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金属钠受下游产业萎缩的影响产大于销的矛盾突出,公司通过节能降耗降低成本,通过市场开拓巩固市场份额,继续保持重要获利产品地位,在项目研发方面,金属钠电解槽自动刮刀项目实现了上槽实验,钠渣回收已具备生产条件,余热回收项目已全面施工;氯酸钠充分发挥装置产能,不断优化国内外市场布局,生产成本较计划任务下降,销售收入完成目标任务的55.25%;三氯异氰尿酸成本费用较去年同期降幅明显,销量完成目标任务的62.79%。

 (3)医药产品

 医药产品生产与改造施工兼顾,抢时间、赶产量,各项经营指标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经济效益稳步提升;新版GMP改造如期开展;新产品研发工作快速推进;新中药车间已进入试生产和自动化控制的调试阶段;公司不断加快盐藻基地建设,上半年安排了10万平米盐藻池改造项目,并成功解决了重金属超标问题。

 (4)纯碱

 公司把管理提升及低成本战略作为经营指导思想, 把稳产、优质、低耗作为重点攻关任务,采取各项措施稳定生产,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上半年,纯碱制造成本降幅达21%,盐耗接近行业先进水平。

 3、项目建设情况

 (1)兰太药业中蒙药提取车间GMP三期工程配套物流仓库项目:项目预算投资5,783万元,截止报告期,累计完成投资2,306万元。

 (2)巴音井田60万吨/年煤矿项目:项目预算投资5.98亿元,截止报告期,累计完成投资5.06亿元。

 4、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部分产品销售不畅,产能受限,导致规模优势难以充分发挥;

 (2)盐湖水位持续下降,严重影响船采盐的生产,导致成本和能耗增高,产品质量下滑。

 5、下半年重点工作及保障措施

 (1)强化营销龙头地位,灵活调整销售策略。一是强化区域管理,前移管理重心,实施深度营销,继续优化和巩固市场结构,构筑与公司各产品相适应的优质客户群体,在多变的市场环境下加大力度抢占下游行业优势企业的产品交易量;二是重视客户结构调整及市场的整体规划,加大品牌推广力度,进一步发挥公司的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实施“品牌战略”和“差异化战略”,提升产品获利能力;三是继续加大行业合作的力度,充分发挥合作竞争优势,建立市场共享机制,维持和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2)常态化推进低成本战略,深化内部管理提升,持续提高竞争能力。公司应继续深入推进和实施低成本战略,加大成本管控力度,想尽一切办法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增强公司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继续强化预算指标的刚性约束,严控各项费用支出,以内部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大引导和考核力度,想方设法降低成本;公司应按照挖潜增效、苦练内功、稳步推进的思路,把推进管理提升作为促进生产的重要手段,把精力放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增强经营效益上,通过优化管理流程要素,堵塞管理漏洞,加强成本控制和降低消耗,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全面提升。

 (3)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环保工作。要不断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整改。强化作业危险源的监控,前移安全环保管理重点,达到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手段。积极开展事故演练,提高员工的事故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契机,系统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强化落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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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在建工程转固,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在建工程转固,本期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在建工程转固,本期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在建工程转固,本期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支付融资租赁租金及利息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兰太药业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2、其它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上半年,公司各生产单位紧紧围绕年初下达的各项经营目标,积极转变思想、统一认识,以低成本战略为主导,以流程再造为抓手,提高管理能力,深挖内部潜力,提升营销业绩,有序推进了各项工作进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688.82万元。

 主要产品产销量指标:成品盐累计生产143.14万吨,完成年计划的45.37%,累计销售137.18万吨,完成年计划的42.14%;金属钠累计生产2.08万吨,完成年计划的50.62%,累计销售1.97万吨,完成年计划的47.99%;氯酸钠累计生产7.89万吨,完成年计划的56.37%,累计销售7.59万吨,完成年计划的54.18%;纯碱累计生产50.77万吨,完成年计划的46.15%,累计销售50.61万吨,完成年计划的46.01%;复方甘草片累计生产29394万片,完成年计划的38.68%,累计销售38033万片,完成年计划的50.04%;苁蓉益肾颗粒累计生产1326万袋,完成年计划的58.16%,累计销售952万袋,完成年计划的41.75%。

 能耗指标:公司主要产品能耗较本企业最好水平或行业最好水平有所降低,其中,精盐的电耗与本企业最好水平相比降幅较大,金属钠直流电单耗与美国杜邦相比降低74度/吨,纯碱原盐消耗、外购电及制造成本均低于同行业最好水平。

 安全、环境指标:公司未发生安全、环境事故。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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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资源优势:公司原盐储量丰富,拥有位于内蒙古阿拉善盟的吉兰泰盐湖及位于青海省柴达木盆地的柯柯盐湖,其中:吉兰泰盐湖年产成品盐130万吨,柯柯盐湖年产成品盐180万吨。此外,公司还拥有储量丰富的石灰石等资源,为公司发展盐化工提供了优质、可靠的资源保障。

 2、规模优势:公司生产装置先进,产品产能位居同行业领先地位。公司拥有世界产能最大的金属钠生产线,全国单套产能最大的氯酸钠生产线,拥有国内技术领先的纯碱生产线,国内湖盐行业机械化程度较高的成品盐生产线,国内最大的生物盐藻养殖基地等。

 3、品牌优势:公司产品以质量过硬、信誉良好著称。"银湖"牌精制盐是国内同类产品首个通过绿色认证的"绿色食品";"国邦"牌金属钠、"银湖"牌精制盐为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昆仑雪"牌纯碱获得青海省省级著名商标荣誉称号。

 4、技术优势:金属钠生产工艺采用美国杜邦先进技术,经过多年消化吸收,与国内同行业相比具有生产工艺成熟可靠,综合电耗低、电效高、盐耗低,电解槽启动时间短、热损失低、寿命长等优势,直流电耗、电效、盐耗均达到国际水平,其生产规模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制造商;氯酸钠采用加拿大ERCO公司的成套关键工艺技术,采用低温真空蒸发结晶技术,与国内采用的冷析结晶和高温蒸发结晶技术相比,生产稳定可靠,节能效果好,产品指标优于国内同行业企业;纯碱生产装置集中选用了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规模竞争优势明显;生物盐藻深度开发处于领先水平,部分生产技术属独家拥有,盐藻系列产品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提高。

 5、人力资源优势: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保持稳定,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比较合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决策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公司注重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人员聘用和培训管理,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运行体系,专业队伍不断壮大,专业开发能力日渐提升,为各产业发展积累了宝贵的人力资源支持。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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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第九节 财务报告五、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一)子公司情况1、通过设立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详见“第九节 财务报告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九)长期股权投资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2)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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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要子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情况

 ①内蒙古阿拉善兰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该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同比增加407万元。主要原因是该公司本期出口产品价格同比上升。

 ②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该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同比减少475万元。主要原因是该公司本期营业成本同比上升。

 ③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该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同比增加438万元。主要原因是该公司本期产品销量增加、销售价格上升。

 ④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该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同比增加5128万元。主要原因是该公司本期产品成本降低。

 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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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014年5月7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审计报告和公司的财务决算情况,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提出如下预案:1、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4,744,520.57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为5,474,452.06元,剩余可供分配的净利润49,270,068.51元。加上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344,770,834.76元,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94,040,903.27元。本年度拟以2013年末总股本359,118,0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773,540.90元。2、2013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发布《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30日,除息日为2014年7月1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4年7月1日。

 现金分红政策修订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要求,2014年5月7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此次修订主要涉及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合规、透明,有明确的现金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董事长:李德禄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5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以传真和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14年8月27日在青海省德令哈市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董事赵青春、刘苗夫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委托王岩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德禄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增补董事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王玉宝先生已辞去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赵玉怀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补选赵青春、刘苗夫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补选赵青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补选王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为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投资建设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脱硝工程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脱硝工程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投资建设300万m3晾晒池一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投资建设300万M3晾晒池一期工程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三、四、六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6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现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原来的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变更为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贺兰区,邮政编码由原来的750333变更为750336,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由于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将相应注销“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制钠分公司”非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办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盐分公司”非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7

 关于修订《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召开的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8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提供

 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兰太”)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公司为江西兰太提供2.1亿元的担保额度;截止本议案提交之日,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8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中盐江西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盐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截止本议案提交之日,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兰太”)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为2.08亿元。

 (二)为了保证江西兰太正常经营活动,弥补生产经营需要流动资金的不足, 公司拟将为江西兰太的银行贷款、银行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提供担保,履行担保义务的总额不超过2.1亿元。

 上述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及上述担保有效期内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另行审议。如发生超过授信担保额度的担保,则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

 注册地:新干县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勤根

 经营范围:氯酸钠、双氧水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进出口经营权。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中盐江西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盐化”)持有49%的股权。

 资产负债情况:截止2014年6月,江西兰太资产总额47743.4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08亿元,流动负债总额2.2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2014.74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02.16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种类及金额:公司拟将为江西兰太的银行贷款、银行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提供担保,履行担保义务的总额不超过2.1亿元。

 担保方式: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另一股东江西盐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提供反担保,鉴于江西盐化持有的江西兰太全部股权目前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如最终挂牌转让成功,将按转让协议中明确的担保主体承担相关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以具体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单位新建5万吨氯酸钠、15万吨双氧水项目属于江西省招商引资项目且氯酸钠产品的主要销售区域广东、广西等南方地区具有明显的运输成本优势,现生产经营运行正常,产品质量及消耗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自身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并采取了另一家股东江西盐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提供反担保的规避风险的措施,可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议案提交之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授信担保总额25.46亿元,均为公司或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29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

 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脱硝

 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脱硝工程项目;

 · 投资金额:3170.65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 实施本项目后由于排烟温度降低,将对锅炉烟囱产生一定的腐蚀影响,必要时有可能对锅炉烟囱进行防腐改造,有增加投资风险;项目设计方案是否完善和煤质的变化,有可能影响最终脱硫脱硝效果。

 一、项目投资概述

 国家对火电等行业相继出台了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使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实现达标排放,需对锅炉烟气排放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拟投资建设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脱硝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内蒙古工大华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据此报告,本项目总投资为3170.65万元,其中脱硫工程部分投资2550.65万元,脱硝工程部分投资620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由公司自筹,项目建设期为1年。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项目投资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隶属于公司制钠分公司热动力分厂,该分厂现有2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12MW抽凝汽轮机组和2台15MW发电机组,装置于2003年开始建设,2005年投入运行。

 (一)项目投资的必要性

 一是热动力分厂2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目前采用炉内脱硫技术,按照新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尚未达到排放标准;二是为符合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为基本原则的环保要求;三是企业发展、社会责任的需要。

 (二)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分析

 1、脱硫工程

 (1)综合考虑热动力分厂现有脱硫系统、脱硫率、场地条件、吸收剂来源、脱硫工艺方案成熟程度等方面的因素,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在吸收剂供应、脱硫副产物处置、工程场地等建设条件均有良好的保证。

 (2)本脱硫工程属于环保工程,在大幅度削减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的同时,脱硫产物可获得综合利用,噪音得到有效控制,各项指标均可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3)公司脱硫工程造价和运行费用同国内已建成和在建的电厂脱硫工程相比,是适宜的。

 (4)投资效益:热动力分厂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安装脱硫装置后,每年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27.55吨/年,烟尘脱除率50%以上,将有利于改善当地大气环境,满足环保标准要求,同时在环保治理项目中争取政策优惠和环保治理补助资金,工程实施可为新扩建项目提供排污容量。

 该项目投入运行后,因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进而减少了排污费。项目年均经营成本费用为372.24万元,总成本费用535.34万元。项目年减少排污费352.12万元,脱硫石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40.82万元,合计393万元。

 2、脱硝工程

 (1)热动力分厂实施烟气脱硝工艺后,烟气中NOX浓度小于200mg/Nm3,能够满足国家最新排放标准中NOX排放浓度的要求。

 (2)通过对国内外烟气脱硝技术的分析和比较,本项目2台锅炉采用应用广泛、技术成熟、附加影响小、装置结构简单、脱除效率高、运行可靠的SNCR脱硝技术工艺是合理的。

 (3)投资收益:该项目属环保项目,投入运行后,每年可削减NOX排放量183.74吨,对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非常有利,年可节省排污费10.47万元。

 三、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实施本项目后由于排烟温度降低,将对锅炉烟囱产生一定的腐蚀影响,必要时有可能对锅炉烟囱进行防腐改造,有增加投资风险;项目设计方案是否完善和煤质的变化,有可能影响最终脱硫脱硝效果。

 (二)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要求,有利于热动力分厂排放浓度满足国家最新排放标准,实现节能减排,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有利于公司以环保型企业的面貌树立自身的企业形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30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300万M3晾晒池一期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300万M3晾晒池一期工程项目;

 · 投资金额:10525万元。

 一、项目投资概述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目前承担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8家企业的污水处理。根据工艺设计要求和浓盐水安全排放的需要,污水处理公司拟新建一座300万M3晾晒池工程,项目分两期建设。考虑到投资及现实排放需要,拟先建设一期工程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总库容量205万M3,投资为1052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污水处理公司增资或银行贷款,项目建设期12个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项目投资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6月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赵代勇,注册资本4800万元,其中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投资公司”)占46.875%股权;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占46.875%股权;柏林水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林水务”)占6.25%。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处理。目前已建成一期日处理3万吨污水和3万吨再生水,并完成日处理5万吨污水和5万吨再生水规模的公用配套设施建设。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资的必要性

 污水处理公司采用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和晾晒池蒸发或喷淋降尘处理工艺,设计反渗透回用率70%,尚有约30%的浓盐水通过晾晒池蒸发或喷淋来处理。由于现有浓盐水装置存储空间有限,为解决后续浓盐水的存储,确保污水处理公司安全环保运行,需新建一座300万M3晾晒池。

 (二)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分析

 内蒙古阿拉善地区属于典型的半干旱性荒漠草原气候,空气干燥且有风天多,该区域降水量较小(200mm以内),蒸发量较大(约3100mm)。经多次仔细勘查,晾晒池位置选择在巴音敖包工业园区西北6公里处(距乌斯太镇中心约25公里),占地面积50万m2.,平均海拔1200米(与开发区海拔相近)。该区域地貌为风化砂,场地内土方全部用于筑坝,可节省投资成本。该场地内植被稀少,远离居民区,在主导风向下,地形南高北低,东高西低,无溃坝污染黄河和居民区的风险。晾晒池建设规模从蒸发面积和容量两个因素考虑,在设计300万m3的情况下,尽可能增大蒸发面积,不仅可以增大蒸发量,而且可以节约建设成本。

 四、投资效益

 该工程建成投运后,通过采用晾晒池技术对园区高浓度含盐废水进行处理,园区每年污水减排量150万m3;污染物削减量CODCr150吨,BOD545吨,SS142.5吨,NH3-N22.5吨,无机盐类7500吨。

 项目投入运行后,年减排节省资金1265万元,全年污水处理运行总费用669.04万元。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以解决后续浓盐水排放,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为公司的运营和未来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31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韩方鹏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聘任王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王勇先生2014 年7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五十五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勇先生个人简历:

 王勇,男,197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中盐青海氯碱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中盐青海三晶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部长。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4-032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9月17日(周三)

 ·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1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 年9月17日上午11: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 年9月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为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临2014-025),3项议案均需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11日下午交易日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16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7时。

 3、登记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通讯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3、联系方式: 电话:(0483)8182016

 (0483)8182785

 传真:(0483)8182022

 邮编:750336

 联系人:王勇 王永辉

 附件:1、授 权 委 托 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说明:1、本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均为有效,传真登记后请将原件或复印件寄回本公司。

 2、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帐户复印件。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2、投票日期:2014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3、总提案数:3个(注:存在提案组的,组号不计入提案数量,仅计算子议案数。此外,全体提案一并表决的99.00也不计入提案数)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

 (三)表决意见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1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32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订<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订<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订<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同时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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