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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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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2013年公司收购华数集团所持富阳网通和余杭网通的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2013年1-6月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在“跨代网、云服务”的发展策略指导下,公司“新媒体”、“新网络”业务继续快速健康发展。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511.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357.93万元,同比增长29.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87.25万元,同比增长23.31%,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 编号:2014-047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14年8月26日上午10:00在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莲花商务中心A座8楼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其中:独立董事田国明因公务原因,委托董事长励怡青代为出席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励怡青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徐旭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提名徐旭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徐旭初简历:

 徐旭初,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2年9月,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现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浙江大学兼职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产业经济学、组织社会学等。近年来出版学术著作4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主持或主要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二十余项。担任全国人大立法专家、农业部顾问专家,同时兼任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委员、浙江省经济学会理事等。

 徐旭初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权,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出资30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华数传媒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局注册名为准),作为公司对外投资、并购的主体和平台,聚焦于有线电视网络、文化传媒产业以及新媒体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标的公司。

 详见公司同时发布的《关于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详见公司同时发布的《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3)。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4-048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经过电话确认,于2014年8月26日上午11:00在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莲花商务中心A座8楼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瑾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4-049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

 提名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徐旭初先生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0___次, 未出席 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4-050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

 声明人 徐旭初 ,作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 徐旭初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徐旭初

 日 期: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4-051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4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开始时间(2014年9月11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4年9月12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莲花商务中心B座4楼;

 6、参加会议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5日(星期五);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5日(星期五)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布会议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来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徐旭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有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6日-10日9:00-17: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莲花商务中心A座8楼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360156 投票简称:华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 2.00 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项)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3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3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3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下午15:00 至2014年9月12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查勇、吴帅

 电 话:0571-28327789

 传 真:0571-28327791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单位盖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单位(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4-048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

 网络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在国家全面实施经济模式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信息产业发展的背景下,文化传媒产业面临三网融合战略、科技文化融合战略的历史性发展机遇。

 根据公司“新媒体、新网络”的战略发展规划,拟由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网络”)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华数传媒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局注册名为准,以下简称“华数资本”),作为公司对外投资、并购的主体和平台,通过资本管理助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形成产业和资本相互支撑、相互推动的良性发展模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对外投资管理规则》规定,本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数传媒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局注册名为准);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传媒网络将全部以自有资金出资,占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及投资项目的进展分期到位;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拟定经营范围:文化传媒产业投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资本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投资情况见上述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华数资本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和资本运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华数资本设立后,将聚焦于有线电视网络、文化传媒产业以及新媒体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标的公司,致力于服务上市公司的并购成长、推动公司价值创造,并在并购投资中合理运用杠杆,提前布局与华数传媒“新媒体、新网络”相关的内容、技术、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智能终端等领域,促进公司以视频为核心的新媒体产业链整合与发展。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有线电视网络面临着无线、互联网、卫星等多种传输网络的竞争压力,同时新媒体产业链投资存在培育期,从项目投资初期到与公司产生协同并获取收益需要一定过程。华数资本在投资过程中需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优秀经营管理团队,以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

 五、其他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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