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基本情况简介
■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是代理客户持股,本公司未接获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任何单一H股股东持股数量有超过本公司总股本10%或以上的股份的。
2、除上述披露之外,于2014年6月30日,根据香港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存置之披露权益登记册中,并无任何其它人士在公司股份或股本衍生工具的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或持有淡仓的任何记录;
2.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国内玻璃市场持续低迷,特别是自今年5月份以来生产企业出厂价屡创新低,亏损面扩大。面对不利的市场形势,公司通过实施技术创新,细化目标管理,开展管理提升等措施,整体经营状况保持稳定。同时,公司以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步伐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和挑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6,563.39万元,去年同期为13,331.77万元,同比增加99.25%;实现营业利润为人民币2,935.92万元,去年同期为-5,152.22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26.78 万元,去年同期为-4,731.20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0645元。
3.2主营业务分析
3.2.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99.2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产能增加,销量随之增加所致;
(2)本期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127.3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产能增加,销量随之增加所致;
(3)本期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4.1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销量增加,销售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随之增加;
(4)本期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10.00%,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一条生产线升级改造后复产,其折旧费的计提不再计入管理费用核算所致;
(5)本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7.4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票据贴现费用同比增加;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240.94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销量增加,使得收入增加;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较去年同期增加4,263.48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到以前年度土地收储剩余款、处置子公司股权款;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去年同期减少1,692.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票据到期承付及与之相关的保证金净支出同比减少。
3.2.2其他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1)本期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509.27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
(2)本期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3774.37%,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子公司--洛玻实业公司股权取得收益所致。
3.3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3.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去年同期普通玻璃生产线分别处于升级改造、停产状态,因此普通玻璃无产量、销量。
3.3.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4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组织生产了目前国内最薄的0.33㎜浮法超薄玻璃产品,且已批量投放市场,再一次扩大了本公司高附加值产品品种系列,进一步增强了公司超薄玻璃产品的品种优势,提高了公司产品的竞争实力。
其他方面的竞争能力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3.5投资状况分析
3.5.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无增减变化。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尚未收到分红。
3.5.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无委托理财事项。
(2)委托贷款情况
公司不涉及对外委托贷款,只涉及对子公司的委托贷款。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通过银行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416,969,000.00元。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本报告期无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事项。
3.5.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3.5.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5.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无
3.5.6其他
(1)银行借款和其他借贷
a.短期借款:年初余额5069.68万元已于本报告期内归还,本报告期末无余额。
b.长期借款:本公司长期借款均来自于银行借款,本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为529,299,552.93元,其中应于一年内归还的金额为46,347,526.35元。
(2)流动资金及资本来源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48,032,274.30元。其中:美金存款为人民币115,688.55元(于2013年12月31日:美金存款为人民币113,714.38元),港元存款为人民币5,731.16元(于2013年12月31日:港元存款为人民币5, 630.75元),欧元存款为人民币5.10元(于2013年12月31日:欧元存款为人民币5.06元)。与2013年12月31日总金额人民币28,316,110.10元比较,共增加了人民币19,716,164.20元。本集团当期的现金流入主要来自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收回土地收储剩余款以及处置子公司的股权收入等,该等资金主要用作营运资本、偿还银行借款。
(3)资本与负债比率
本期资本负债比率为1869%,上期资本负债比率为1411%。
(4)或有负债
于2014年6月30日,本集团已贴现或背书但尚未到期的票据为人民币380,016,108.01元。
(5)汇率波动风险
本公司之资产、负债及交易主要以人民币计算,因此汇率波动对本集团无重大影响。
3.6公司2014年下半年业务展望
2014年受国家结构调整、增速放缓等经济大环境影响,下游需求不旺,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支持力度在衰减;环保成本增加,造成生产企业效益减少,运营压力增加;加之自身产能严重过剩、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现实压力等多种因素叠加,从2014年上半年实际运行情况看2014年玻璃市场不容乐观。下半年是建材产品需求的传统旺季,预计需求绝对量会比上半年有所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价格下滑的速度和压力。
下半年,公司将紧跟行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步伐,以调结构为主要抓手,继续坚持以市场为中心战略,积极应对严峻形势与挑战,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工作目标。
——积极推进资产重组项目,加快项目方案落地,尽快改善资产质量。
——进一步加大0.33mm、0.40mm品种市场推广力度,保持销量的稳步提高,维护稳定的盈利能力。持续强化电子玻璃板块市场竞争力,发挥产品优势和协同效力,增强市场掌控能力,不断提升市场话语权。
——提高、稳定子公司各条生产线产品质量,提高总成品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毛利率,扩大盈利面。
——加强企业管控工作,持续巩固管理整合效果,优化资源配置机制,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深化合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3.7其他披露事项
3.7.1股份回购、出售及赎回
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回购、出售及赎回本公司的任何证券。
3.7.2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或审核)委员会已审阅了半年度报告。
3.7.3企业管治守则之遵守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经遵守了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之规定的所有守则条文。
3.7.4标准守则之遵守
经向本公司所有董事查询,本公司各位董事均在报告期内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下称《标准守则》)。本公司在董事证券交易方面所采纳的行为守则并不比《标准守则》宽松。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更。
4.2本报告期内无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
4.3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于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洛阳天元置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将持有的洛阳洛玻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12,200万元转让给洛阳天元置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相关交割手续。因此洛阳洛玻实业有限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董事长:马立云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14—042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在财务相关数据核对时发现,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非经常性损益相关数据未将处置子公司收益列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计算有误,公司现对《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第二节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中相应的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第二节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原披露为:
■
现更正为: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界定及计算过程的调整,只是公司财务指标的计算发生变化,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的利润总额及净利润不变,对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就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股票代码:600876 编号:临2014-043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14年8月 27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人,实到董事 11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马立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6,563.39万元,实现营业利润为人民币2,935.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26.7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0645元。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重新修订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并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志明先生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赵志明简历及联系方式:
赵志明,男,1967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2008年6月加入本公司,曾任本公司进出口公司副书记、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投资部副部长等职。2014年8月1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联系地址: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9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86-379-63908833
传真:86-379-63251984
电子信箱:lbgsb@126.com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