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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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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协修订《期货公司信息技术管理指引》及检查细则

 □本报实习记者 张利静

 

 昨日,中期协网站发布《期货公司信息技术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检查细则,以适应新形势下期货公司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新需要。

 《指引》共分四类,从一类到四类,要求依次提高,且高类别的要求包含低类别的要求,低类别的可选要求在高类别中自动成为必须要求。

 此分类管理原则,将适应期货公司的不同信息技术基础和不同的技术要求。

 据记者了解,四类要求中,每类中涉及到约19条变更。其中,组织结构中对总部技术部门人员的要求从一类到四类分别为不少于5人、8人、11人、15人;对开展连续交易的期货公司技术人员数量的要求从一类到四类分别为7人、11人、16人、20人。

 此外,新《指引》对岗位的要求,新增了“指定运维值班负责人,运维值班负责人应有备岗”、“设置运维值班电话”,“应建立文档管理制度,对运维过程中涉及的各类文档进行分类管理”等内容。对于网上交易安全,增加“应遵守国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确保网上交易数据和客户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未经客户允许或期货公司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执法机关、审计机关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交易数据和客户信息”要求。

 另据了解,此次修订依据是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要求。上述《指引》及细则成形于2009年7月,期间多次征求修订意见。目前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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