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4-05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24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14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悉承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调整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南方同正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 2 名董事刘悉承先生、裘婉萍女士因与南方同正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4-05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9月12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2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1日-2014年9月1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15:00—2014年9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4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西66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提示公告:本次会议在股权登记日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发布会议提示性公告,催告股东参与股东大会。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4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调整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调整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1-2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3内容详见2014年8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加盖营业部公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现场会议允许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在现场会议召开的当日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西66号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
四、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以证机构申请。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业务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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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决议案
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如果选择100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则包含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的表决,可以不再对具体议案进行表决。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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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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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海南海药”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所有提案投票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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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多,若股票需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可直接申报价格100.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而某一股东仅对其中其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情况,只要股东对其中一项议案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西66号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70311
联系人:王小素、刘宇兴
电话:(0898)68653568 传真:(0898)6865678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股东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2014年9月12日召开的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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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证券帐号: 受托人签名:
持股数: 股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4-053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召开了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自2013年12月27日起计算。
经2014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将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决议的有效期由24个月调整为12个月。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原议案: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现调整为: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调整外,《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其它内容不变。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大会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同意将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中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由二十四个月调整为十二个月。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原议案: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现调整为: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调整外,《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的其它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